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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析顯然也是清楚她們的小心思的。 此時假裝沒聽懂道:“本官吃rou不給你們喝湯?這話說得就過分了,本官可不愛吃rou,州衙分下來的rou,也沒分到本官的府邸上?!?/br> 孟同知淡淡笑了下,沒在此事上與木析爭辯什么。既然注定沒辦法走在一塊,那就只能當敵人了。 木析自然也很清楚。 偌大的文嶺州,她再怎么也做不到顧及所有地區,下達的政令有沒有空子?有,她當然也很清楚,不過目前不是清理這些事情的時候,目前最緊要的還是要把權力緊緊握在手里。 不然的話,她想做的事情什么都做不到。 她手底下的副官里,孟同知的權力最大,掌巡捕,軍務諸事。手里管著巡撫司、司獄司、遞軍所等。 許同知掌勸農治農、糧儲、教育諸事。管都稅司、糧倉、州學、縣學等。 胡同知掌水利、屯田、牧馬等事宜。 馬判官的職權則不明,剩下幾個同知不管的機構,比如河泊所、驛站、工匠等,都是她直管。 原先醫學也歸她管,后面木析提高了醫學所的地位,并且并入了醫藥署,然后就歸知州直管了。 但是剩下幾個同知管的事宜,比如巡捕、水利等,她也可管,只不過權力相當于二把手,地位和同知的副官一般,但實際上她也是知州的副官。 簡單點說,上頭的知州,同知不在的時候,她就是名正言順的最高長官。 最后木析是可管手里一切事宜,但直管的只有三班六房、照磨所等,還有她單獨劃分出來的,在文嶺州權力極大的醫藥署。 看各位同知手里的權力就能看得出來,孟同知跟許同知的權力極大,孟同知因為文嶺州地方特殊,她手里的權力實際上是要高于許同知的。 而胡同知手里的權力是最小的,可以說連她的下官馬判官也不如。 雖然不至于到讓州衙內的人不把她放在眼里這么夸張,但相比其他長官,她算是比較邊角的官員,且話語權不強。 馬判官則是一個極會鉆營的人物,到她這個位置跟權責,當的不好的,幾乎什么都管不了。 但她愣是從幾位同知手里殺出了一條血路,不僅僅自己本職工作管的好,還能.插.手.插.到孟同知直管的巡檢司里,并且有一定的權力,這一點就是木析都只能自嘆弗如。 老官員相比新官員,總是有一定無形的優勢的,至少木析自認做不到像這樣不著痕跡的拿到權力,還是從上官手里分走的權力。 像現在這樣的局面,這還是朝廷已經削弱了孟同知權力的前提下達到的。 之前孟同知幾乎總覽所有重要機構,原先像巡檢司、三班、都稅司、水利教育等她都是一手抓,直接把孟西的知州架空了。 剩下幾個看起來好像分權了的州官同知,實際上跟孟家是穿一條褲子的。知州根本沒有辦法拿走任何權力,只能被迫當個閑人。 木析一點都不想去當這個閑人。 如果在自己的地盤上,最后還被孟同知拿到優勢,那木析真的覺得自己可能不適合當官了。 所以她必須爭取到手下副官的支持,胡同知先不提,但也不能忽視,人家雖然權力不大,但這么多年了,能在孟同知眼皮子底下不站隊,還能牢牢把握住自己手里的權力,這不會是一個簡單人物。 像許同知、馬判官,下屬的知縣,包括她手底下的真正副官,相當于辦公室主任一樣存在的主薄,都是必須爭取到的。 而且最好,是能把巡檢司拿回來。 現在文嶺州的巡檢司有十二個巡檢,八個縣級巡檢,四個州級巡檢。其中三個巡檢是原文嶺縣升級為州時升上來,都是木析的人,其中三個被孟同知打發到了轄下的縣內,剩下一個留在州巡檢司內。 就像木析想方設法,把手下兩個跟著孟同知來的知縣調走一樣,孟同知也把后面文嶺縣并入她手下機構的人,都打發到邊緣地帶。 不過她到底不是知州,沒辦法直接把那幾個九品的巡檢給踢出官員序列,畢竟知州是可以否決她的調任的,兵部首先要考慮的肯定是知州的意見。 但木析的人也不敢犯錯,一旦犯到孟同知眼皮子底下,那肯定落不到好。 甚至如果抓到的什么大錯甚至大罪的話,知州會不會保她們那還是個未知數呢。 哪怕知州從來沒有說過自己公正廉潔,眼底不容沙子的話。 但當下屬的哪個不會察言觀色,觀察上官的?有些方面可能這些下屬比木析本人還要了解她。 真的犯了什么不可饒恕的大罪,可能回頭第一個饒不了她們的就是知州大人,就算有些罪可能會輕判,但絕不會真的當成不知道。 跟木析共事過三年的屬官們對此都心知肚明。 木析自己多多少少,是能感覺到自己堅持這種底線,可能對她日后的前程不一定有好處。 畢竟這種習慣一旦被人知曉,有些私底下有過錯的官員是一定不會跟她共邊結盟的,甚至可能會被一些心虛的官員瘋狂針對。 所以她多少有點掩飾,加上有些法律過于嚴苛,她會輕判一點,所以她手底下的人多少被她這種性格震懾到了,至少不會犯什么大罪,但也不至于因此過于畏懼她。 她會對自己的人明說,想要在仕途上走遠,就要愛惜自己的羽翼。如果連她這個根基不深的上官都能輕易查到她們的罪證,那她們就被判的不冤。此時在她手下會輕判,日后一旦被發現,那可就不一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