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107節
文彥博問道:“為何?” 富弼道:“因為張三已經將結果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答應的話,那么結果就是全部死刑?!?/br> 文彥博雙目一睜。 是呀! 現在官員面臨的是來自公檢法的壓力,而不是來自君主的壓力。 如果不修法的話,檢察院就有理由追求死刑,弄個幾十貫,都得被判死刑,真正受傷的是誰。 富弼又道:“而且如果修法的話,也可以適當將刑罰降低一些,還是可以確保不會對官員輕易動用死刑?!?/br> 文彥博思忖一會兒,道:“我覺得還是應該準備往后退一步,如此一來,雙方就都有臺階下?!?/br> 富弼問道:“你有何想法?” 文彥博道:“在公檢法中,是要區分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官家只能赦免刑事處罰,但不能赦免民事處罰,這該賠錢的還是得賠,無論是對國家,還是對百姓?!?/br> 富弼稍稍點頭道:“我認為這倒也是可行,官家也沒有理由去反對這一點?!?/br> 皇帝要保一個人,首先肯定是大事件,或者涉及到大人物,這小事是鬧不到皇帝面前去的,那就是保命,絕不會說保那一點錢,關鍵你貪污國家的錢,皇帝也沒有道理,不讓你吐出來??! 而那邊張斐剛回到家,王安石就找上門來。 “我知道的意圖,我也并不反對你整合那些條例、敕令?!?/br> 王安石非常好奇道:“但是我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做到這一點?” 他雖然在朝中反對,但是他知道張斐肯定是打算借此整合這些條例、敕令,而不是真的打算要判那些官員死刑,因為這對于公檢法而言,有著莫大的益處。 對于官員而言,其實也好。 張斐于是將赦免權的想法告訴王安石。 王安石聞言也是一驚,忙問道:“那他們答應了?” “暫時還沒有。不過?!?/br> 張斐聳聳肩,道:“不過我想富公他們是會答應的,因為要想公檢法發揮作用,就必須這么做。而對于朝臣而言,目前最大的威脅,是來自于公檢法,如果不修法的話,這死刑就跑不掉了,皇庭也沒有理由不判死刑,這對于所有官員而言,都是無法接受的?!?/br> “是呀!” 王安石點點頭道:“對于他們而言,公檢法才是當務之急?!?/br> 他在心里稍稍推演了一番,認為張斐所言不虛,這真是極有可能會通過的。突然道:“雖然貪污是違法的,而且在賑災時期貪污,那更是該殺,但是我們也不能忽略一點,就是許多低層官員的俸祿微薄,不改變這一點,就是殺,也不可能解決這個問題??扇羰浅⒔o予加薪的話,不但會增加財政負擔,同時又會便宜那些平日里就只知吃喝玩樂的官員?!?/br> 被抓的那幾十個官員,其實個個都是真正干活的官員,相對而言,他們干得也還不錯,要是干得不好,早就被免職了,因為賑災是很突然的,以工代賑那更是變得非常復雜。 那么,不干活的是撈不到這些錢的,只要不過分,而且將活干好,其實王安石也是默許他們撈一點的,因為他們的俸祿確實也不多。 要嚴懲貪污,這俸祿必須給到位,不能跟明朝一樣,俸祿低,還不讓人貪,這不是不好,而是做不到的,哪怕就是天天殺,也是做不到的,因為你做不到公平,不患寡就患不均。 王安石是深知這一點,故此從免役法開始,那些吏就能拿俸祿。 但如果加薪的話,就只能按照品階、官職去加薪,可其實真正干活的就那么幾個,這只會進一步增加財政的負擔,反而得不償失。 王安石到底是執政宰相,他必須得考慮那些底層官員的困難,不然的話,誰來幫他執行新政啊。 當然,這時候他提出給底層官員加薪,也是能夠籠絡人心的,他也有這方面的政治考量。 張斐思索一會兒,道:“其實有了公檢法和稅務司,這一點倒是很好解決?!?/br> 王安石忙問道:“你有何妙策?” 張斐道:“以前官府的政績是看稅收,看司法,這就導致,一些官員為求升職,是玩命的剝削百姓,司法方面則是選擇草草結案,亦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如今的話,官府是既不管收稅,又不管司法,就只管行政,而行政的意義,就是在于財政。 既然如此,何不就以稅收為政績,因為根據目前的新稅法,在沒有司法權的官府若想提高稅收,那就只有一個辦法?!?/br> 王安石眼中一亮,搶先說道:“讓百姓賺得更多?” “正是如此?!?/br> 張斐點點頭道:“由于政法分離,導致官府無法輕易靠權力去盤剝百姓,那么根據新稅法,只有百姓收入越多,交的稅就越多,從而迫使官府必須考慮如何給百姓帶去更好的生活。 那么以此政績來評選升職,就可以選拔真正人才。另外,增長的稅收,朝廷可以與地方平分,部分用于官員的獎金,部分用于地方建設,官員也清楚,只有建設好,稅收才能夠增長?!?/br> 砰! 王安石激動地一拍桌子,“此策甚妙,甚妙??!我之前怎就沒有想到這一點?!?/br> 這很符合他的理念,民不加賦而國用饒,而且能夠幫他選出更多理財人才來。 就說薛向,要不是王安石和趙頊堅定用他,以以前的標準來看,他是很難升到中央來的,就是因為道德方面不過關,在儒家看來,那就是急功近利。 但若以這種標準來看,第一個提拔的就是薛向,因為他財政搞得好??! 張斐笑道:“那是因為王學士忽略到公檢法所帶來的改變。記得我很早以前就跟王學士說過,公檢法只會讓新政變得更加簡單?!?/br> 王安石擺擺手道:“那是你的公檢法,跟司馬君實可沒有關系?!?/br> 張斐無奈一笑。 張斐的任務已經完成,解決之法,他也是全盤托出,那么接下來就得看富弼他們的手段。 而自上回富弼強行通過倉庫稅法案后,他就已經脫離保守派,只是保持與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的關系。 故此,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慮朝臣對此事的看法,他只需要考慮司法問題。 對于司法而言,這就是唯一的解決之法。 于是他直接在立法會召開會議,先是將此修法的困難,告訴大家,之后又要求將官家的赦免權加入其中,還美其名曰,這是依據法制之法,捍衛君主的正當權益。 這頓時引來許多士大夫的抨擊,富弼,你什么時候變成了一個狗腿子,皇帝要有了赦免權,這是為司法著想嗎? 這是決不能行的呀! 他們一時半會,轉不過來這彎來。 文彥博、司馬光他們就充當這潤滑劑。 此番修法,涉及到諸多敕令,可能要廢除一些敕令,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但要不給官家赦免權,那立法會是修不動這法的。 到時結果是什么呢? 就不僅僅是那幾十個官員,被判處死刑,而是檢察院還可以見機行事,他們想引用哪條敕令,就可以引用哪條敕令。 公檢法的權力將會急速膨脹,且不受制約。 這回立法會立法,那是為求約束公檢法,而添加這赦免權,只是為求皇帝能夠答應。 同時他們也跟那些官員解釋,關于有罪赦免和無罪釋放的區別,這會在無形中給予君主一些壓力的。 悟透此理后,又令那些官員很是糾結。 要修改敕令,就必須跟皇帝交易,不然的話,皇帝是不可能答應的。 再加上,富弼是以慎刑思想來修法。 雖然朝中不乏提倡重刑主義的,但是此番修法,完全就是針對官員,而不是針對賊盜,所以官員們多半還是支持的。 就是這么雙標。 朝中爭論不休時,立法會也加緊修法,這也是在給予外庭壓力。 “這我贊成?!?/br> 張斐點點頭道:“官家主要要免的肯定也就是刑事處罰,至于民事處罰的,罪人理應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無論對方是百姓,還是國家?!?/br> 趙抃他們也都是點點頭,表示贊同 富弼又道:“還有就是關于舉薦者的責任?” 張斐略顯尷尬道:“舉薦者?” 富弼道:“根據我朝制度,如果你張三貪污的話,那君實也得跟著受罰?!?/br> 張斐驚訝道:“真的嗎?” 富弼點點頭,“因為當初就是君實舉薦你的?!?/br> 張斐頓時滿臉歉意地看向司馬光,“司馬學士,我現在明白,你為何這么緊張我了?!?/br> 司馬光瞪他一眼,“就算沒有這條規則,我也會盯著你的,你小子是一肚子的鬼主意?!?/br> “!” “咳咳!” 富弼又道:“諸位怎么看?” 司馬光道:“這條規則必須寫入進去,這不但能迫使舉薦者對被舉薦者的監督,也能夠使得那些權貴不敢肆意妄為地讓親人充當要職?!?/br> 趙抃點點頭道:“君實言之有理??!” 馮京也是表示贊成。 張斐卻道:“我非常認同司馬學士所言,這條規則確實有他的道理。但是,我們公檢法是講證據的,在司法來看,舉薦者只要不違法,那我們就無權將其定罪,要不定罪,那怎么懲罰? 這是個行政問題,跟我們司法沒有關系,倘若寫入律法,那可就亂套了。 試想一下,檢察院在上訴時,詢問司馬學士,張三可是你舉薦的?司馬學士回答是,然后檢控官就說,好吧,那你也犯了貪污罪。諸位難道不覺得這很怪嗎? 而且有可能讓檢察院以此為由羅織罪名,大興牢獄,這是斷不可取的?!?/br> 司馬光點點頭道:“這倒也是,這條規定,跟公檢法匹配不上?!?/br> 舊司法中,可以這么干,但是公檢法不能這么干,因為這破壞公檢法的制度和法制之法的理念。 富弼問道:“行政規定和司法規定有何區別?” 張斐道:“行政規定主要面對的是官員,講究的是不能不理,但審理制度相對比較寬松,不需要強調證據,但懲罰也是非常輕的,最多就是解除職務,而司法是面對所有人,講究的不告不理,審理制度相對比較嚴格?!?/br> 富弼稍稍點頭,若有所思道:“好一個不能不理,不告不理。而貪污罪行幾乎都是涉及到官員,我們可以采用這種方式來修法?!?/br> 在坐的人紛紛點頭。 以前是不分行政和司法的,因為法律就是用來約束大臣的,如果兩分,其實是遵從慎刑思想。 尤其是公器私用罪,這里面是可大可小,比如說,用官燭看家書,這算不算公器私用。 如果算成司法,這問題就大條了。 但如果能夠兩分的話,就可以細化,同時去強調清廉正直,這樣他們就可以將道德約束著重用于行政規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