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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秉鈞十七日忽入東交民巷之法國圣明拉病院,以養病為名,實則別有所為。記者向各處探訪此事真相,據深知趙氏之某君云:宋案發后,趙氏曾表辭職意,而袁慰留之,謂彼自有辦法,兼以四圍狀況亦不許其辭,遂勉強留任。而其后案情日明,關系日多,趙之境遇遂日陷于困難。辭職既不見許,故決計假養病名遷入醫院,實際上則為變相之辭職也云云。又,宋案發現以來,趙氏之態度,聞大異囊昔,其原因系以洪述祖故而受嫌疑,已無有逃避之能力,故日在憂急之中,今入病院,實有不得已之苦衷云。[87] 可知趙秉鈞入法國病院實為變相之辭職。該報記者又探訪趙秉鈞進入病院后的情形道: 趙秉鈞移入圣明拉病院后,十八日記者特往該院詢問趙入院后情形。據醫員云:趙自謂胸中如有塊壘,神經尤亂,心緒不寧。十七日投藥十余次,夜間似未安眠。一二時后猶見醒坐,若甚焦慮。經醫士力勸其安養,十八晨始少平和。大約一周間后可以復元也。[88] 結合張國淦所述及《民立報》的報道,我們可以了解,趙秉鈞在4月中下旬間心緒極壞,內心極為不安。由于洪述祖逃走,趙秉鈞受到輿論猛烈攻擊,承受了很大壓力。他屢次提出辭職,想以此自證清白,但遭到袁世凱及總統府絕大多數秘書和其他國務員反對。顯然,趙秉鈞非常擔心,這樣下去,自己最終極有可能成為袁世凱向國民做出交代的犧牲品。他不像段祺瑞那樣手握軍隊,而是孤立無援,因此,他才不得已請關系并不很密切的張國淦幫忙活動免職之事,并且說出了此時只求免職,才可免死的話,可見其內心的惶恐及希望自證清白的急切心情。當張國淦問他宋案內幕時,他說此事此時不能談,約有三層含義:一則他對袁世凱與刺宋案究竟有何關系,心中并無確定答案,因此無法說出個所以然來;二則他心中很清楚,洪述祖刺宋與構陷孫黃宋陰謀失敗有關,而他也曾卷入構陷陰謀,并且洪、應所用應密電本為他所送,這讓他難以說清自己與刺宋案的關系;三則他正擔心袁世凱欲犧牲自己,若所言對袁不利,或被袁抓住把柄,處境將更糟糕。因此,在主動辭職自證清白未能實現的情況下,請求免職以保全自身,就成為趙秉鈞的選擇。 很幸運,在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所藏檔案中,我們找到了四份經總統府修改過的、內容大體相同的《趙總理呈請解職文》底稿,其中兩份末尾有四月廿號已清字樣,說明草擬及修改時間就在趙秉鈞進入法國病院之后。呈文云: 查該二員(指洪述祖、應夔丞;引者)雖經薦引,素乏私交,謂其才有所長,委以一定之事,其出范圍之外,自非長官所期。至于犯法行為,更難代負責任。惟該二員嘗以職務關系,曾與函電往來,而語不涉私,事可指實。其在該二員互相交通事件,則非所知。蓋個人意思之與機關意思,司法問題之與政治問題,本截然兩事,各不相蒙者也,理最普通,原易索解惟是悠悠之口,愈傳愈訛,隨時辯解,則不勝其勞,坐任紛紜,則欲甚其惑。故秉鈞在職,實于政府威信總有妨害,即司法檢查,亦難以間執其口而折服其心,勿寧暫離政局,使個人行為與機關意思,司法事件與政治問題,兩不相蒙,斷絕關系,庶幾政府之威信、司法之尊嚴兩無所損,不至因此一案影響治安,而秉鈞亦得靜養調攝,以圖后效。為此呈請大總統,解去秉鈞國務總理、內務總長本任,另行派員代理。[89] 值得注意的是,總統府將呈文最后解去秉鈞四字改成了準予暫離四字,說明總統府并不同意趙秉鈞徹底解職離任。與呈文一起保留下來的,還有總統府的批示底稿,最后一句為趙□□應準暫離國務總理及內務總長本任,仍望加意調攝,勉為國事自重,[90]與修改后的呈文中準予暫離國務總理、內務總長本任一句意思保持一致。 然而,呈文及批示并未正式宣布,原因當是4月25日晚江蘇都督程德全、省長應德閎通電宣布宋案證據后,舉國為之震動,形勢發生很大變化?!睹窳蟆樊斎找浴稓⑷朔钢髅麣g迎趙秉鈞》的醒目標題,發表評論道: 宋案發生一月余矣,人人欲睹此案之真相,人人欲知殺人之正犯,及今而證據之大部分,已共白于天下矣。自應、武獲案而表面之證據中,得一洪述祖。自應、武引渡,而大部分之證據中,得一趙秉鈞。嗚呼,趙秉鈞!爾非萬惡政府之國務首領耶?爾之名字,何赫然發現于宣布證據之通電耶?海運局之營倉(武士英、應夔丞關押處;引者),檢察廳之橫舍,現已準備歡迎矣。嗚呼,歡迎者,又豈獨一趙秉鈞耶![91] 次日,《民立報》又開始連載血兒《綜論大暗殺案》一篇長文,分析袁、趙為何要殺害宋教仁,以及國民及國會應當如何對待袁、趙,提出袁、趙自行解職,組織特別法庭,以受法律之裁判之法。倘若袁、趙不歸法庭對質,則國會當依據《約法》提出彈劾案,使袁、趙解職,由國民組織特別法庭,為公正之審判,以為此案最后之解決也。[92]《民權報》則于同日刊登徐謙《布告國民》書,云:我民國何不幸,而有此暗殺民黨、陰謀不軌之政府!此案實施犯罪者武士英也,共謀殺人者應夔丞也,故唆殺人者洪述祖也,而造意殺人者,非他,乃政府也政府殺人之證據,今宣布于我國民之前矣。袁世凱也,趙秉鈞也,洪述祖也,應桂馨也,若此諸犯,皆為刺宋之共同犯罪人,皆應受民國法律之制裁。[93]4月29日、30日,《民立報》又連載《數袁世凱十大罪布告國民》,歷數辛亥鼎革以來,袁世凱實行武人專制軍警干政,濫殺共和有功之人等十大罪狀。[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