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節
樂至看到那雙眼睛中帶著寒氣,沈漫與沈其玉倒是真的越來越像了。 想起以前那翩翩公子一般的沈漫,樂至心中突然有些感懷。 不過沈漫身上帶著魔脈,帶著魔脈之人強行修道最后會血液倒流而亡,所以他只能成為魔修。 樂至露出一個笑:“沈漫,變了一副樣貌,你便不識得我了嗎?” 沈漫那冷冰冰的目光在樂至臉上停留了許久,淡眉細目,膚白如玉,這般相貌的少年卻是完全陌生,沈漫緊緊盯著那張臉,突然覺得那笑十分熟悉,沈漫臉上的疑惑越來越淡,最后露出一個不可置信的表情:“你是樂術……樂至!” 沈漫臉上的表情變化了許多次,最后竟顯得有些猙獰。沈漫的手抖了一下,差點在樂至脖子上劃出一道口子。 沈漫臉猛地一白,連忙將手中的劍放下,呆呆地看著樂至,似是不確認,又叫了聲:“樂至……” 樂至點頭。 沈漫臉上的表情更呆了:“樂至,這是你本來的樣貌嗎?” 樂至點頭:“比樂術的如何?”樂至自然笑得自己這副樣貌比樂術好看許多,但是以前沈漫偏愛說他傻,樂至才這般問道。 沈漫呆了一下:“都好看?!?/br> 樂至:“……” 突然落入一個懷抱中,沈漫緊緊地抱住了他。 沈漫身上散發出的冷意讓樂至覺得有些冷。 樂至想起了他們上一次最后見面的時候,沈漫也是這般抱著他,他也感覺到了那股冷意。 “上一次見面,你便在通魔脈了嗎?”樂至問道。 “嗯?!鄙蚵吐晳?。 “很痛?”樂至問道。通脈之痛,正如沈其玉所言,也是痛苦至極。 “一點都不痛?!鄙蚵?。 樂至不答。 “一點都不痛?!鄙蚵种貜土艘槐?。 “你為何要和秦蘇在一起?”樂至問道。 沈漫身體一僵,一言不發。 “你不想說便不用說了?!睒分恋?。 過了許久,沈漫才放開樂至,讓他在那椅子上坐著,一雙眼睛便直直地看著樂至。 那眼神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溫柔,看得樂至有些頭皮發麻。 “其實通脈很痛的?!鄙蚵?。 “那時知道自己身上帶著魔脈的時候,突然覺得天都要塌了下來。我一心修真,竟然不能修了。我最痛恨魔修,而魔修卻成了唯一的路。那時心灰意冷,便是得過且過。通脈之痛,實在太痛。秦蘇為樂修,樂聲可減少疼痛?!鄙蚵?,似乎想起那時時光,臉色難看的厲害。 最后見一次沈漫確實怪異,那時樂至總覺得沈漫身上帶著一股絕望之感,卻不知竟是因為這般原因。 “秦蘇喜歡你?”樂至試探著問道。 “喜歡?其實是同病相憐,我不喜他,他也未必喜我。不過習慣相互扶持罷了?!鄙蚵?。 “秦蘇呢?”樂至問道。 “你找他有事?”沈漫問道。 “他出生逍遙仙宗,現在卻留在這虛冥府中,他兄長欲尋他回去。前幾日他立下誓言,若是得了冰雪火蓮,便回去。如若反悔,這些賭咒怕是要應在他身上了?!睒分恋?。 “他另有洞府,只是偶爾回來這里?!鄙蚵?。 “他洞府在哪里?”樂至問道。 沈漫低頭,眼睛有些閃爍:“我也沒有去過,所以不知。不過他過幾日便會來我這洞府中一次,你偶爾過來便可以碰到他了?!?/br> 樂至點頭,這可能性至少比在酒肆等大多了。 樂至又與沈漫聊了一會,便離去了。直到樂至的身影消失,沈漫還是緊緊盯著樂至離去的方向。 “樂至……” 樂至離了沈漫的洞府,便感嘆了一聲世事無常,這世間萬物變化果然大。 沒有東西會一層不變。 樂至抬起頭,便見一片落葉落在自己面前。 樂至停下腳步,看著眼前的樹。 一眼看去,葉子都已經枯黃,但是若是仔細看,便能看出其中隱藏的幾片綠色的葉子。 生氣不息。 樂至神思飄遠,竟是有了一點領悟。 回神的時候已經是夜晚了,樂至召來畢方鳥,直接飛回了鳳虛道人的府邸。 皓月當空,星光點點,樂至推開院子的門,便見院子中站著兩個人。 一男一女,男子正對著樂至,借著月光,俊顏一覽無余。 樂至徹底愣住了,畢景怎么會在這里? 那女子也轉了過來,眉目脫塵,竟是九鳳姑娘。 畢景與九鳳…… 樂至呆了一下,心中有點難受。 樂至回過神來,只當沒有看到,而是往自己的小院子里去。 畢景說見了自己便要殺自己,這美人當前,他還是要收斂些的吧。 樂至自我安慰地想著,腳下生風。 若是以往,畢景殺了自己,樂至也毫無怨言,只是如今,他想要修成仙,所以不想死了。 “你去了哪里?”身后突然傳來了一個冷冷的聲音,似乎帶著怒氣。 樂至腳步頓了一下,心猛地一跳,正好奇畢景怎么問起自己。這一句話問得沒頭沒腦,妖主大人美色當前,問的怕是九鳳吧。 樂至繼續往前走。 “混蛋!”一聲怒罵。 樂至的記憶中,畢景雖然性子冷,但是對于寵愛的人卻是十分溫柔的,畢景脾性越來越壞了。 樂至加快了腳步。 “竟然這般大膽了,我問他話居然不理我?!碑吘芭瓪鉀_沖道。 九鳳面容淡淡:“可能他沒聽到?!?/br> “他是聾子?”畢景臉上的表情更黑了。 “有道理?!本砒P點頭附和。 “……” 樂至回了自己院子,松了一口氣的同時,臉上也露出一抹苦笑。 果然是孽緣,不管在哪里,都能遇見那人。 樂至平復了心思,便入了七色石,丹藥的香味又濃郁了一些。他便呆在這七色石中修煉,一晃便是幾天過去。 出了七色石,樂至先去那酒肆中,打算在這酒肆中坐半日,下午便去沈漫洞府之中看看是否能碰見秦蘇。 說來也巧,居然在這酒肆之中遇見了沈漫。 沈漫在他身邊坐下,一雙黑眸中閃著亮光,看著樂至。 “這幾日秦蘇都未去我那洞府?!鄙蚵?,“過兩日應該會來了?!?/br> 樂至點頭:“多謝?!?/br> “記得我們一起入婆娑峰之前的那一次一起喝酒嗎?”沈漫問道。 有些事,樂至記得很清楚,有些事,樂至的記憶并不好。 樂至絞盡腦汁,也沒有想起那一次喝酒。 沈漫取來了兩個碗,倒滿了酒,將一個碗放到了樂至的面前。 樂至往日里只沉醉在這酒香之中,他貪戀這酒香,怕喝了酒便破了那股香,所以一直未曾喝過。但是如今這酒擺在他面前,樂至便有些饞了,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樂至端著碗,喝了一口,便忍不住,一碗都喝了下去,喝完之后,還伸出舌頭,舔了舔那碗。 一碗下肚,樂至的臉便紅了,目光發直地看著面前,沒了焦點。 一如既往的傻。 沈漫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腦袋,樂至發直的目光落在了沈漫身上。 看著那張泛著紅光的臉,沈漫的手緩緩下移。 沈漫的手突然被另一只手抓住了。 沈漫臉上閃過一抹戾氣,猛地抬起頭。 只是那人臉上的戾氣比沈漫臉上的還重。 正在發呆的樂至也感覺到了冷意,忍不住縮了縮脖子。 37、第叁柒章 分外眼紅 畢景依稀記得第一次見那人,少年紅衣,美的讓人移不開眼。 畢景以為自己真的愛那人,到頭來不過一場笑話。 他向來自詡風流,卻被一人足足欺了兩百年,實在可笑。 畢景以為自己喜歡樂術,總透著一股空幻之感,當發現樂術不過是樂至披著一層皮的時候,畢景終于確定,那確實是一場幻覺。 畢景從來不覺得自己會愛上什么人。 即使有,那個人也絕對不是樂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