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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自己都沒有作品可以配上混在一起。馮豈拿了幾首她自己都滿意的詩去,一時在洛陽的考生之中揚名,他自己也又恨又享受起了這種名聲。裴玉緋正要再加上一把火的時候,會試開始了,進士名單在往后不到一旬的時間就出來了,三百多名進士名榜張貼在皇城外城,三百多份考卷則貼在了國子監供人觀看。 這是殷胥為了表明公正的手段。七位女子的上榜,導致國子監內外士子一窩蜂去看這七位女子寫出來的策論文章,烏泱泱的人群站在墻邊議論不休。裴玉緋也想看,卻擠不過去只得隨便在旁邊掃了幾眼,看了看曾經受過她救濟的過的幾位貧寒書生的文章,也順便想看看馮豈寫出了什么東西。 那一看才是驚的半天挪不動步。 馮豈居然膽大到連她書架上隨便寫的策論文章也敢抄!那都是她沒有修整過的草稿,馮豈給美化了些,又加上不少華麗的修飾辭藻,可骨子里的卻是她的內容??! 怪不得她對他早早冷淡,馮豈還三天兩頭往道觀中跑,時常偷偷摸摸去翻她的書架,隨便抽幾張便宜的雜紙上寫的段落來看—— 他是抄詩詞抄的沒自信,連會試的策論也想借點別人的內容! 這可就不是抄幾句詩詞那么簡單的事兒了!裴玉緋一時間心情可謂是又驚又喜,自己有活路不找,敢在會試之中耍手段! 而看到馮豈能夠成為百里挑一的進士,裴玉緋也挑了挑眉:看來她自己還是能混個進士當當的水平啊。 裴玉緋立刻找出自己曾經被國子監收錄的幾篇文章,隨手在雜紙上抄錄下來,夾在道觀內的書架里,裝作是沒寫完的草稿。馮豈前來道觀耀武揚威,裴玉緋只作不知,興趣寥寥應付他,而馮豈果然是又來找稿子的。 殿試會試看起來是不泄題目,但考題其實有跡可循,殷胥屬于重分析重實情的帝王,他的考題大概都會偏向如今大鄴面臨的難題,亦或是刁鉆的有意讓考生來挑戰權威。但不論哪個題目,做這類文章是很容易把自己曾經做過的文章或者是策論不著痕跡的引入而不跑偏。馮豈挑中了一篇,只是裴玉緋寫的潦草,前后看起來很碎片,他覺得是很厲害,自己卻有些不太能夠理解,于是竟裝作隨意的和裴玉緋討論起這篇文章來。 裴玉緋也算是在洛陽小有名氣,人美字也清俊,若是能成了她入幕之賓,她一大愛好就是在男子脊背上或者是中衣之上題詩作畫。她追求者眾多,流傳出來的衣上之詩卻極少,于是各人都當其為對外夸耀的資本。 當裴玉緋咬著筆桿說:“你這么感興趣這么想問,我就賞你幾個字”時,馮豈喜出望外,立馬脫下外衣要裴玉緋給她題文章。裴玉緋便將早就爛熟于心的文字,一字不差的寫在了他后背的中衣之上。 馮豈歸家后脫掉中衣一看,上頭的文章果然和草稿大不相同,實在是算得上驚才絕艷。他在家中反復想著如何改,卻發現她用詞用字只精煉,居然改一字都讓他覺得是明珠蒙塵。馮豈心中也有些不安,卻仍然抵不過之前名聲帶給他的誘惑,抄篆幾遍牢記在了心中。 考場之上很巧的又是圣人所出題目與裴玉緋的那段話還當真對的巧妙,他便想也沒想就給用上了。 卻不料裴玉緋早早就等著這一天。 崔式立刻將馮豈在會試時候的考卷呈到御前。幾位高官在裴玉緋念完詩詞之后,也開口道:“這幾首詩確實也是馮豈曾經在洛陽流傳過的詩作,不過臣也有幸在馮豈寫這些詩詞之前就看過女冠緋玉所誦的版本?!币彩谴筻挼娘L氣,高官并不以和風流女冠通信為恥,崔南邦這種天下都知道他風流的人,更是直言:“臣曾經與女冠通信過幾次,上頭卻是有幾行詩和馮生所作的一致,但那幾封信顯然要比馮生作詩要早,上頭仍有日期,還留存在臣家中,倒是可以拿來。就是要好好找找,與臣通信的女冠有點多……” 殷胥聽了這話真是瞪大眼睛:崔相,那是你堂侄兒的前妻??!比你小了二十歲都不止??! 馮豈面無血色,萎頓在地。 殷胥掃了幾眼他的會試試卷,松手擲在了地上:“還是個慣犯。馮豈,你做了進士就是天子門生,這是要天下人知道朕的門生都是抄出來的么?!” 馮豈身子發抖,卻堅信著這種事兒沒有證據:“不、不是!臣的會試試卷都是貼榜的,誰也能看,怎么就不是這緋玉看了之后,到這里信口雌黃的!她可有任何證據,證明在臣會試之前就做出過這些文章!臣當初向國子監投過行卷,那時這緋玉還沒來洛陽,難道那也是臣借她的文章么!” 崔式笑:“敢在圣人面前反駁,你也算是有點膽子。真以為我們各部尚書侍郎,侍中和諸位宰相站在這里是來逼供的?來看你辯解的?刁宿白,你來說?!?/br> 刁宿白依然是大理寺卿,在刁琢嫁給澤后,殷胥開始命刑部與國子監律學生徒一同,陸陸續續編纂事無巨細每年也在修整補充的律法,大理寺卿也漸漸不再是皇帝手下的狗,而成了公正審理的獨自機構。 刁宿白本來就是個硬骨頭,此刻不卑不亢答道:“若以如今證據而言,崔相的書信能證明馮豈曾經抄襲過女冠緋玉的詩歌;馮豈家中若是搜出那件緋玉親手寫下的策論,也只能證明馮豈有很重的嫌疑,卻沒法真正定罪?!?/br> 馮豈面上有一種回光返照似的驚喜。 刁宿白卻是個說話大喘氣:“然而臣手中拿到了國子監的一份卷宗。各學選擇生徒的優秀詩詞文章可以青袋封存,放于書閣之上,標注好題作日期,用于給以后的生徒賞讀學習所用。這些卷宗日期絕不能修改,且不能外借外帶,確確實實也證明了早在馮生會試之前,緋玉的這篇文章就留存在國子監。女院編篡的中也有馮豈對外傳誦的幾首詩歌。另有蕭煙清及女院多為生徒的人證,說是會試時候的文章,確實見裴玉緋曾經寫出過內容類似的文章,只是國子監沒有留存。這樣人證物證皆在,便是可以定刑了?!?/br> 殷胥道:“該定何罪?” 刁宿白:“科考之中只有勾連考官、考場舞弊等罪名,對于這種盜用他人文章的罪名,還沒有特別詳細的律例?!?/br> 殷胥:“今日請政事堂的諸位來、還有各部尚書、中書舍人,就是為了討論這樣在會試和殿試中盜用他人文章,甚至獲得功名該如何處置!” 世上再沒有國家的一群最高領導人,當著你的面,專門為你的罪行定一條律例刑法更“榮光”的事兒了。馮豈這輩子的頂峰就在今天了,就算是成了狀元,也不會像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