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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修改這一組里其他人的記憶,讓他們都認為毓夙所在的這戶才是原本就和他們在一組的,這樣才不會被查出來疏漏。事后毓夙離開的時候還要再跑去銷戶,把他改動的所有地方都改回來。不然時間長了,毓夙所在這戶長時間不出現,肯定會被發現,到時候里正胥吏一查,這戶并沒有遷出記錄,但是憑空消失了,這就成了靈異事件了。既然戶籍麻煩,那么其實是可以不要戶籍的。沒有戶籍不能住客棧,不能租房子,不能買房子,但剛才一路上走著看著,毓夙發現,即便是現在的首都,長安城里也是有廢棄的空房子的。如果這些房子是傳聞中鬧鬼,那就更好了,毓夙決定在兇宅里挑一個住進去。定好目標,毓夙找了個沒人注意的角落,把馬重新變回紙,然后就走進了一家店鋪。這家店是毓夙對比他家左鄰右舍的情況挑選出來的,他家生意不算很好,但店面大小和裝修水平卻不比鄰居的店差,估計是買的東西比較貴。這樣的店,進去買點價格虛高的商品,然后跟店里的伙計打聽事情就容易多了,畢竟剛剛消費了一筆,伙計也不好不開口。進店之前,毓夙本以為這家叫做“金玉齋”的店是賣金銀玉石的,誰知道店里擺的竟然是水果。唐朝時可沒有大棚沒有溫室也沒有冷藏保鮮技術,春天竟然有水果賣,毓夙頓時震驚了,這家店是從哪里進貨的?不會是有個農科技術員和他一樣穿越了吧?這家的伙計本來正站在柜臺后頭打呵欠,看見毓夙進門,就立即臉上堆笑,殷勤起來,繞出柜臺,湊過來問道:“這位貴客想置辦果子?不是小二我吹噓,本號是長安第一家!”毓夙在店面里掃了一圈,那些水果都是分類擺放在白瓷盤里的,種類不多,但桃子、柑橘、黃梨、大棗幾樣常見水果都有。還有一些果子沒有裝盤,而是放在一個淺筐里,毓夙拿起一個紅紅黃黃的果子一看,竟然是蘋果。這時候蘋果不是還沒有傳入中國嗎?伙計見他拿了蘋果看,就說:“貴客,這果子中看不中吃,絮得很,又不甜,種它的人也不圖賣不圖吃,買的人拿回去也只是擺個看盤,或是做個供果,放著好看。我們掌柜的也是想擺著當個稀罕。其實這就是從西域那邊傳過來的,長安這邊叫柰子,又叫花紅?!?/br>估計這是蘋果的祖先,毓夙聽伙計的說不好吃,就已經把那個果子放下了,指了指一旁的柑橘說:“把這盤果子給我包起來吧?!?/br>雖說比起柑橘,毓夙更喜歡桃子、梨,不過既然看到了柑橘,毓夙立刻就想到了“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典故。那故事不也是說,有個特別有法子的人,能在別人都斷貨的時候拿出來光鮮亮麗的柑橘賣。毓夙還挺想見識見識那“敗絮其中”的柑橘是什么樣。伙計拿了張麻紙包好那幾個柑橘,遞給毓夙,柑橘要價一個一百錢,毓夙直接取出一串一貫一千個錢遞給伙計,然后說:“我跟你打聽件事。我今日是初到長安城,是到此訪親,誰知我那舅父舅母前些年就過世了,只剩一個表姐,已經出嫁多年,我去尋到姐夫家,他家卻搬走不在原處住了,我問街坊鄰居打聽,人人一聽我問就緊閉上門,一語不言?!?/br>那伙計已經心領神會地收好了毓夙多付的那幾百個錢,心知肚明毓夙是肯定有事相詢,當然就殷勤客氣地問:“貴客的尊親原本住在哪里?家宅興旺,尊親高升,搬去別處也有可能。至于街坊鄰居,不敢言尊者之事,也是情有可原?!?/br>毓夙不理會他的胡扯,只說:“就在前頭那條福寧街。中段處有個大宅,掛著‘宋府’匾額的那就是我姐夫家原本所在之處?!?/br>那個宅院毓夙觀察之后,通過院子里雜草、房頂生出來的茅蕪還有門窗的破舊程度,初步判斷是荒廢了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沒人住也沒人維護,卻也沒有成為乞丐之家或者被左鄰右舍侵占空間,這個宅院必定是有什么蹊蹺,比如鬧鬼,再比如鬧狐貍鬧黃鼠狼。一聽毓夙說的那個地址,伙計立即臉色大變,毓夙頓時更加確定那個宅子是所謂的“兇宅”,原本有五成希望能住進去,現在就變成了七成。接下來那伙計要么把錢退回給毓夙,要么就得把“兇宅”的故事和盤托出,毓夙多付了四百個錢呢,伙計八成舍不得退。果然,伙計摸了摸藏錢的地方,猶豫了半天,還是下定決心,又朝毓夙走近了兩步,壓低了聲音小心翼翼地說:“這事小的本不該令它出口,若被那黃風大王知道了,晚上定要來取我性命!只是貴客你前來尋親,奔波勞累,小的也感于你一片真情……”毓夙會意,這次直接拿出來一顆圓潤的珍珠,遞給了伙計,伙計倒吸一口氣,兩眼大放光芒,頓時臉上的光彩蓋過了惶恐,定了定神,連忙把珍珠收好。然后他才小聲說:“尊親便是宋郎君吧?那位可是個好人,讀書識字,心善慈悲,可惜就是略有點……略有點那個……貴客的表姐,想必受了不少委屈……”毓夙一開始聽得不大明白,最后那句卻讓他茅塞頓開了。原來那個宋府的男主人是個好色之徒。毓夙立即一臉憤怒,握著拳說:“可不是!若不是我離得遠,早就上門揍他了!”伙計勸道:“息怒息怒,貴客,畢竟死者為大嘛……”毓夙一副大驚失色的表情,問:“他死了?那姓宋的……我姐夫,不是說搬走了嗎?”伙計連忙小心地補充:“是這么回事……約摸是三四年前,宋郎君從城外帶回來個……美人兒,初時置在外宅,后來千寵萬愛,竟帶回了家里。他家里夫人……您表姐自然是守著禮數,就……總之是不大平和。誰知那美人兒是個……就是那位黃風大王,她老人家厲害得很,后來鬧得大了,她咬死了宋郎君,又想對宅中其他人口不利,尊親就搬家了?!?/br>毓夙又應付著問了幾句“搬哪兒了”之類的話,然后就提著買來的柑橘走人,走出去兩步,為防意外,他又轉身抹了那個伙計的記憶。等會兒伙計醒來,忽然發現自己身上多了筆錢,還有顆上好的珍珠,不知他是會驚慌還是會樂得發瘋。走在路上,毓夙把之前伙計講的事情總結了一下,那個“宋府”八成是鬧黃鼠狼,男主人都被妖怪咬死了,然后一家人見實在是住不下去了,于是趕快搬家避禍。不過,妖怪都跑到城里殺人了,長安的城隍卻竟然不管?可千萬別說打不過黃鼠狼所以不敢過去硬碰硬,長安城的城隍,起碼不會比當年洛陽城的蔡維彬差。更何況,長安可是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