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22
路上車流穿行,到處都是像我們這樣南下打拼的人。到了地方一打量,發現李哥臨時下榻的地方比我想像中還小,靠墻放著一張鐵床,一個鋪好的地鋪,吉他、播音器、效果器、電線、樂譜架,還有敞開的吉他套擺滿一地。他坐在擴音器上,從雜物堆里挖出一個電話,撥了主唱的號碼說接到我了。在這幾分鐘里,我去廁所洗了一把臉,墻上的鏡子缺了一個角,我在鏡子里看到自己濕漉漉的面孔,眼睛下面兩道青黑色的陰影,薄嘴唇發烏,連忙又掬著冷水使勁搓了兩把。從廁所出去的時候,李哥那通電話還沒打完,他用手指了一下,示意我去看床上那疊日程表,兩周一次的走秀,四、五家酒吧、夜總會、歌廳的駐唱,還有零零碎碎的散單,滿滿的行程安排像拉磨的騾子一樣轉個不停。李哥掛了電話,看了我好一會,才說:「睡一會吧,明天開始工作?!顾D了頓,又接了一句:「在這邊闖出個名堂來?!?/br>我隨口應了,任他在我肩膀上狠狠拍了兩下。半年不見,我以為李哥會多少富態一點,沒想到他又瘦了一圈,我不知道他干嘛這么累,又不是活下下去了。可幾個月跑下來,漸漸地我比他還拼,活得比他還累。每天日夜顛倒,拿泡面填肚子,唱完一間就搭車去下一間。我想交房租,想要把好吉他,我想學主唱在市中心買套房,我想存點錢,等唱不動的時候治病養老,頂多苦一年,最多兩、三年。誰能想到存了六年,我仍然在過日夜顛倒的日子。都二十八歲了,仍然蹲在化妝間的角落,用筷子挑起泡面,側著臉往嘴里送。外間巨大的音樂聲咚咚咚敲擊著耳膜,連地板都微微顫栗,一拉開門,就被驚天動地的重金屬搖滾樂包圍,貼滿了玻璃鏡片的反光球緩慢地旋轉著,轉得人分不清東西南北。我握著吉他上了臺,站在鼓手后面試音。大家都擠在舞池,跟著音樂扭動胳膊,大跳貼面舞,一旁的吧臺和餐桌反而空了出來。只剩下一個人還坐在靠近舞池的雅座,專注地看著一張菜單,玻璃茶幾上插著假玫瑰的花瓶恰好遮住小半邊臉。我站著的地方正對著他的座位,就多看了幾眼,只覺得越看越眼熟。領班路過臺下,見我還在臺上發怵,扯著嗓子罵了我幾句。那人聽見聲音,剛好抬起頭,舞池里一束燈光掃過,把他的眉眼照得格外清晰。領班又推了我一把:「錢寧,你……」我突然反應過來,把演出用的西裝外套往她懷里一塞,拎著吉他,慌不擇路地沖向后門。我并不想這個時候遇見他。在我只剩最后幾個月的時候。李哥凌晨四點才回,躺下就睡,醒來后接了個電話,徑直走進客房,沉下臉罵了我幾句:「錢寧,你怎么回事,半途落跑?」我知道他有客房的鑰匙,悶不作聲,他又推了我兩下,眉頭緊擰著:「生意不想做了?」我搖了搖頭,坐起來,繞到廚房打了兩個荷包蛋。李哥單手插在口袋里,在廚房門口看了一會,忽然說:「昨天就算了。今晚這家給的錢多,別再砸了?!?/br>我這才點了一下頭,把飯菜端給李哥。天黑后我背著吉他,跨上單車,早早地出了門,到化妝間換了套干凈點的衣服打上領結,在門縫里往外看了一眼,發現空蕩蕩的座位上已經坐了一個人,正拿手指輕輕叩著桌沿,桌上插著假花的花瓶還沒有撤下。我把門關上,腦子里一片空白。我想逃第二次??衫罡缯f,別再砸了。晚上九點整表演開場,鼓聲響起,燈光漸漸變亮,我硬著頭皮站在那里,腳卻打著哆嗦。新來的主唱滿臺瘋跑,又唱又叫,我壓根不敢往臺下看,彈錯一個音,就被擴音器放大無數倍,再被密集的鼓點蓋住。三首例行曲目演完,我小跑下了臺,急著去找停在后門的單車。那個人卻堵在門口,領班也在,和他有一搭沒一搭的說著話。「他唱一首多少錢?」我低著頭,想從他們之間擠出去,那人一直按著門把,沒有松開的意思。領班訕訕地接口:「他唱不了,前幾年太拼,結果把嗓子唱壞了?!?/br>我漲紅了臉,硬是闖了出去。那個人過了好一會才跟上來,慢慢地靠近。我好不容易才摸到單車鑰匙,急急忙忙地往車鎖里捅,捅了兩、三下才捅進去,卻擰不開。他就站在單車旁邊看著我開鎖,昏黃的路燈恰好照著我們,我用的力氣太大,突然聽見咯嚓一聲響,鑰匙居然斷在了鎖孔里。我呆站著,頭昏腦脹,滿頭的汗,幾乎喘不過氣了。戴端陽把手伸給我,語氣平淡地說:「好久不見?!?/br>我腳抖得站不住,慢慢地蹲到了地上。過了半天,突然聽見他說:「你真是變了?!?/br>人人都說我變了。端陽的手并沒有收回去,直到我在褲腿上擦了擦手心的汗,自己搖搖晃晃地站穩了。戴端陽笑了一下,把手斜斜地插進西裝口袋,那張臉五官深刻俊美,卻稚氣全無。他擺弄了一下徹底拋錨的單車,語氣輕松地說:「有幾個老同學叫我來這邊看看,說是會有驚喜。果然是驚喜?!?/br>他這樣說了,臉上卻沒有半點驚喜的意思:「我的車就停在路口?!?/br>我沒動,還是站在原地,端陽不動聲色地和我僵持著,半晌才說:「稍等,我去開車?!?/br>我還是沒動,他剛轉過身走了兩步,我突然撒腿就跑,背上的吉他一顛一顛的,拍得我脊背生疼,就這樣往死里跑了一長段路,才停下來喘氣。他沒追上來。說我變了,可誰沒變。我一瘸一拐地回到家里,脫了鞋,澡也不洗,一動不動地躺在床上,一躺就是一天。李哥在外面跑場子的時候,打電話問我有沒有按時開工,我都說有。隔天下午他回來,先去洗了個澡,我趁著這個空檔熱好了飯,又煎了幾個餃子,我們邊吃飯邊看球賽,直到一頓飯吃完,他也沒從我身上看出什么端倪。就這么安安穩穩地過了兩天,我以為事情從此揭過,把丟下的活又撿了起來。那天晚上,在歌廳演到半場,主唱把麥克風從架上拔下來,率先跳到臺下,除了鼓手,能跳的都照例跟著他跳下來,貝斯不插電,音樂聲驟然小了很多。我聽著主唱撕心裂肺的聲音,麻木地掃著弦,跟著他們從客座中穿過去,突然被人從后面拉了一下,回過一看,是個醉得不輕的胖子,腆著肚子問我:「我桌上的錢包呢?」我把手用力地抽回去,主唱還在前面邊跑邊唱,我啞著嗓子說:「自己找!」正要追上去,那胖子卻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把酒瓶往桌上一敲,瓶底都碎了,露出鋒利的邊緣,指著我罵:「就是你拿的吧!」四周一片嘩聲,我也是一肚子無名怒火,把吉他取下來,扔到一邊,逼近了幾步,和他面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