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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李熊是被一陣哭聲驚醒的。這段哭聲準時在每天清晨響起,沒有一天不是這樣的,簡直比鬧鐘還準,鬧鐘還有罷工的時候呢,這小孩子可不一樣,尤其是兩歲的小孩。“喔喔,不哭了,小意最乖了?!蹦腥藦娜彳浀谋蛔永锾痤^來,頭發亂糟糟的,帶著一臉的胡渣,有點無奈地看著包在被窩里大哭的小人兒,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奶粉味兒。“爸爸……爸爸,咯啊?!毙∪藘翰痪们安艑W會說話,看到熟悉的人在身邊,哭聲才稍微降低了點兒。男人一邊哄著小孩兒,一邊下床去沖泡奶粉,沖好后便抱起孩子,一邊喂一邊輕輕撫摸她的背。原本在哭鬧的小孩一咬到奶嘴就止住了哭聲,安靜地吸起牛奶來,男人拿起毛巾輕輕擦去了小孩兒紅紅的臉上的淚痕,小孩兒眼睫毛特別長,還帶卷曲的,在空氣中輕輕顫動著,嬌小柔軟的身體往爸爸懷里靠,直到找到一個舒服的位置,柔軟的毛發安靜地趴伏著,頭側光溜溜的,什么都沒有。想當初把她生下來的時候,還在擔心她會不會隨自己,腦袋上也要頂著一對耳朵,這下沒什么好擔心的了。男人看了看放在柜臺上的帽子,想著。女兒是在兩年前生下來的,準確的說還不到兩年,小孩頂多也就一歲八個月。當初有一瞬間他曾經有過流掉的想法,但在去醫院檢查之后,就打消了這個念頭。不管怎么樣,孩子總是無辜的,即使她那個時候還是一團未成型的血rou。小孩是在二月份出生的,醫生把這個小小的rou體捧到他懷里時,他手都在抖,在掀開蒙布,看到那張皺巴巴的小臉時,眼淚忍不住就掉下來了。小孩是個女孩兒,李熊給他起名叫李意,圖的是如如意意,順順當當。當了爸爸的男人可不那么閑了,除了要上班之外還要照顧女兒,好在鄧樹泓幫他找到了一間信得過的托兒所,小孩就是小孩,再怎么懂事每天跟爸爸分別時也會哭一番,有時候哭得緊了,男人的鼻子也會跟著酸酸的。兒子啊,糙養不怕,女兒就得金貴地捧在手上,免得以后被壞人騙了去。這句話是在他懷孕的期間,他爸爸跟他說的,李熊就是給糙養長大的,照樣長得結結實實的。老周在聽到兒子懷孕的經過后,劈頭蓋臉地就罵了一頓,李熊沒有還嘴。老周現在常居深山中,跟他的伴侶在一塊過著,歲數也不小了,男人有時候想叫他回城住幾天他也不愿意,非得男人自個兒拎著東西上山看望他。老周說過,男人的經歷跟他的其實挺像,但老板畢竟沒有真的狠心拋下他,畢竟還在監獄里,但像賈毅這樣的,跟李熊道別后兩年都沒找過他的,只能靠男人自己過活了,好在賈毅也遵守了他的承諾,每個月都打一筆錢進李熊的賬戶里,男人自然而然把它當成了養孩子的奶粉錢,其他多余的一概存著,動都不動。李意吃飽了奶,也不鬧了,乖乖躺在床上吮著手指頭,間或圓溜溜的大眼睛轉轉,瞄瞄他老爹在干啥。男人抱起小孩兒出了門,一開門就撞見了隔壁的老太太,這位老太太的兒女都到國外掙錢,剩她一個在這里,好在是在男人之后搬進來,看到李熊拖這個女兒就自然而然地以為是離異了。老太太也挺熱情,沒多一會就和男人熟絡起來,又喜歡李意,平時沒事就會來幫忙照顧女兒,倒為男人省了不少心。“哎,這不是小李嗎,帶著小意去托兒所呀?”“哈哈,是啊,剛散步回來?”男人也笑。“是啊,每天走一走,養足精神頭。哎,好歹我也有幾個孩子在國外,你一個大男人還要帶個那么小的孩子,真是辛苦哪?!崩咸珦u搖頭感慨起來。李熊連連點頭,直到李意在他懷里不安分地扭動起來,他才揮手告別。在送女兒去托兒所后,他走路去上班,路過一個報刊亭,上面掛著的報紙上印著醒目的頭條:“房地產大亨與其愛妻婚后生活不合?!結婚兩年竟雙雙出軌?!”不用看那名字都知道,那“房地產大亨”就是賈毅,他與祁雁冬婚后生活怎么樣他也不清楚,與賈毅道別后的三個月后,賈毅和祁雁冬舉行了婚禮,鬧得沸沸揚揚的,大街小巷的人都在傳這件事兒。但兩夫妻婚后一直沒有要孩子,也有不少八卦人士在作各種猜測。畢竟有這么一個長相俊帥,風度翩翩,事業有成的,已經成功控制了整個城市的經濟命脈的男人,任何一個女人都想著要嫁給他吧。這么說來,賈毅打拼了這么多年,總算在這個城市里混得風生水起,理應高興才是。但最近這段時間一直不太平,出軌事件就算了,他管理的集團最近正鬧個不停,媒體都在爭相報道這件事。那就是,賈老爺子去世了,賈毅在醫院里陪著老爺子直到壽終正寢。老爺子走得太突然,以至于很多事情都沒有安排好,所有的活全部丟到了賈毅手上,現在他大概正忙得不可開交吧。但即使是這樣,每月的奶粉錢必定會準時出現在男人的銀行卡里,每到這一天,男人都會給女兒買幾個小玩具,就當是逗逗孩子開心了。不久他就路過一間酒吧,就開在他就職的公司附近,平常男人也跟這里的人混熟了,有些不用的廢紙廢瓶就能留給男人,男人再拿去賣,賺點小小的外快。“哎,李哥!上班呀?”酒吧的一個服務生看見了他,便叫住他跟他打招呼。“是啊,今天有多出來的廢料不?”李熊朝他笑笑,也走過去聊聊。“聽老板說,今晚酒吧里要開一個party,被一個大客戶包了場,到時候應該會有很多人來,剩下那些酒瓶肯定有很多的?!狈丈Φ寐冻鰞深w虎牙。男人點點頭,道了謝后便離開了。搬家兩年來,不知道是不是生活中多出了一個小人兒的緣故,他一直過得很輕松,公司同事之間相處愉快,福利足,鄰居也和藹可親,沒有惡意,連鄧樹泓也時不時來他家吃一餐飯,兩人聊聊。他總覺得這個家搬對了。下班后他還去酒吧看了看,發現里頭正在布置,看上去還挺熱鬧的,他進去后也沒人跟他說話,只好悻悻然地退了回去。酒吧應該會營業到深夜,他必須得趕在早晨去到那里,免得被清早收垃圾的捷足先登了。雖然他現在不再那么緊巴巴地過日子,但養成了十多年節儉習慣的他還是愿意這么做,以前沒搬家前,他也是這么撿廢料賣錢的,差不多都養成一種習慣了。好在回到家后鄧樹泓就打來電話,說今晚要去他家吃飯,男人一順嘴就說出了不如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