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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br>男人道:“這么說,阿仇已經離開十八年了?!?/br>許羿看著墓碑上的兩個字,目光平靜地如同被凍結的湖面。“是的…十八年了?!?/br>----------------------此時刑罪正在一處大廈的電梯內,電梯在十八層停下,刑罪出了電梯。從別墅離開后,他立刻撥通了方來的電話。他讓方來去調查清晟國當年的私人醫生,也就是在清明年幼時被綁架后,給他看過病的那位姓岳的醫生。方來依舊十分給力,不出十五分鐘,刑罪手機收到一條被命名為“岳行風”的資料信息。等見到本人后,刑罪發現,岳行風比照片上看山去要更顯老。四十多歲的年紀,頭頂的發量缺稀,已是寥寥無幾,看上去像是五十多歲的人。刑罪掏出警員證,并開門見山的問:“岳醫生,我十分鐘前跟你預約過…你記得清晟國先生嗎?”“當然記得,我曾經是他的私人醫生。清老先生已經過世多年,不知警擦同志今天來找我是…”“那你應該也記得清晟國的兒子,清明,是嗎?”岳行風點了點頭,“記得,”刑罪發現,岳行風在聽到清明的名字時表現的很平淡,絲毫沒有去刻意回憶。他心底一動…果然是來對了。“清先生…哦,我指的是清明先生。準確來說,他是我的病人?!?/br>刑罪心瞬間抽了一下…“病人?”“沒錯,警擦同志,有什么問題嗎?”刑罪道:“他得了什么???”岳行風沒有立刻開口,不動聲色的看了看刑罪,又垂下眼睛,明顯是在猶豫什么。刑罪道:“我知道醫生要對病人的病情隱私進行保密。岳醫生,你知道十八年前,清晟國夫婦唯一的兒子,也就是當時才七歲的清明,被綁架一事嗎?”岳行風抬眼重新審視著眼前這個高個兒男人,與之對視幾十秒后,還是開口了:“說實話,我對那件事并不了解,當時我還是清老先生的私人醫生,他請我去給小少爺做心理治療,并告訴我小少爺是因為被綁架受了刺激,造成了心理的不適?!?/br>刑罪看著他。“不知道警察同志有沒有聽說過‘驚恐障礙癥’這個詞?”刑罪將這個詞在腦子里過了一遍,對這個詞實在陌生的很。岳行風解釋道:“這是一種急性焦慮障礙,患者在特殊環境中受到了某種刺激導致內心產生強烈的恐懼感,從而心跳加速,會出現心悸,胸部不適,呼氣困難以及頭暈發抖等現象。如果病情嚴重一些,患者還會出現幻覺,幻想出對自己生命造成威脅的畫面。小少爺當時就有這種心理疾病?!?/br>不知為何,聽了岳行風的解釋,刑罪腦海里不由自主的蹦出了一副畫面…那晚,自己夜起喝水,在客廳撞見清明的場景。如今回憶起來,刑罪依然能記起清明當時臉上的表情,像是極力克制壓抑著某種痛苦,那種表情,就像是溺水者,在死亡前一分鐘的那種無力與無助。刑罪記得,他還去揣測了當時的清明。心想:他到底在壓抑什么?難道他當時就是在發病狀態?如果是這樣,在看到自己后,清明當時肯定是強迫自己表現出正常,沒事人的樣子,如今想想,多么扎心刺眼。“我當時見到小少爺后,無論我用什么辦法,他就是不肯開口。不過還好當時他的病情不算很嚴重,只是初期階段,我花了一個多月,他的情緒才慢慢恢復正常。之后的相處中,我發現清先生從小就懂察言觀色,異常敏感,性情慢慢的變得不像個孩子,但有時又是個孩子…很矛盾。在之后的治療中,他基本是靠自己抑制了病情?!?/br>刑罪沉聲問:“剛才,你說他是你的病人,那現在...”“還是嗎?”岳行風道:“一直都是”-------------------------清明將車停在路邊,整個人靠在駕駛座的椅背上,心里突然想起刑罪。他看了看時間,這個點不堵車,刑罪因該快到宕城了。思緒在開小差的空擋里,余光瞥見了副駕駛座上的那個檔案袋。手像是中了魔怔一般,幾乎是沒有絲毫的猶豫,清明朝檔案袋伸去手,重新翻看起來……十五年前,A市寶蓮路30號別墅內發生一起特大命案。死者共五人,分別是別墅的男主人,清晟國,他的妻子,華方晴。以及三名男性受雇家政,張大斌,孫強,黃忠明。刑偵人員在案發地的別墅內采集到幾十組指紋,對比后發現,皆屬于死者以及死者家政傭人。尸檢報告中顯示,清晟國夫婦身上除了不同程度的皮外傷,還有十幾處不等的刀傷。傷口觸目驚心,死因皆為銳氣刺破內臟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相比之下,三名家政身上沒有任何掙扎性傷口以及皮外傷,全身只有一處致命性刀傷。然而刑偵人員在案發后,對別墅里外采取地毯式搜索,另外還動員上百名警力,在案發地周圍的灌木叢,垃圾箱等…容易被兇手選擇用來丟兇器的地方進行全方面搜索,最終都沒找到兇器。由于當時技術有限,寶蓮路又屬于較為偏僻路段,小道上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而通往別墅只有這一條路,所以兇手案發前后駕車必經寶蓮路。就算如此,哪怕兇手沒有刻意偽造遮擋車牌,零監控的路段也不會留下任何實質性的線索。更不利的是,案發當時,甚至沒有一個人能提供有關案件的任何線索。即使是本案中最后幸存下來,也就是清晟國年僅十歲的兒子,清明。因為巨大的心理障礙,也沒能給警方提供任何線索。后來,警方在現場發現兩枚不同的鞋印。經證實,均不屬于死者或家中任何傭人所有。初步判斷腳印屬于兇手的可能性極大。隨后,物證人員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對市面上的上百種鞋的底部紋路進行篩選對比,最終找到了符合的鞋子——一種戶外軍用靴。然而這種靴子廠家甚多,銷售渠道廣泛,僅憑此線索尋找鞋子的買家,在從中排除篩選出嫌疑人,如同大海撈針一般。歷經兩年后,案子依舊沒有任何實質性的進展,終于被人逐漸淡忘,成了重案組成立以來,未被破獲的懸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