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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的兒子送出門,劉彥望著隔壁的門半天不動,最終還是搖搖頭進了自己屋。他母親也是為了他好,總不能因為她一顆慈母心去怪她。他翻出上午沒算完的賬本,繼續投身于一塊五毛柴米油鹽的生活瑣碎里。將昨天的帳算完,劉彥仰頭打個哈欠,瞥見桌上的鬧鐘指著兩點鐘,登時一個激靈,趕緊收拾好本子筆,晚上宵夜、明天早餐兩趟生意要賣的東西還沒準備呢!餛飩餡和牛rou羹用的rou都得弄碎,劉彥處理rou從來不用攪碎機,他有自己獨到的方法。找一個大樹樁,磨平洗干凈了做砧板,再做一根木頭錘子,將rou放在砧板上用錘子錘,錘成rou糜,這樣錘碎的rou吃起來才更有嚼勁,更吸引顧客,這可算是他這劉記餛飩攤的獨門秘籍了。只是這種方法結果固然好,過程卻太累人,他一次性處理二十斤rou,得整整錘上一個下午,兩只胳膊上下掄動,到后來都麻木沒知覺了。劉彥將rou放進冰柜里保鮮,不然現在天熱,半天時間就能變壞。這個冰柜算是他家的值錢物,當初下了好大的決心才買下來,買時還送了一套玻璃茶具和手表,表就是現在劉彥身上的那支,不是高檔東西,帶了沒幾天表帶就壞了,幸好表針在劉彥心驚膽戰中走了這么多年,倒是沒鬧毛病。至于玻璃茶具,那樣矜貴易碎的東西,中看不中用,一到劉家就被束之高閣,到現在還沒開封使用。拌好餛飩餡,劉思柏差不多就該下課了。劉彥利索地提水生火,給兩人燒洗澡水。其間他母親來過一趟,問他中午小柏那么大的哭聲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外頭讓人欺負了。劉彥不能跟她說實話,只好三言兩語編了個由頭糊弄過去,又問她:“我爸呢?”許春英挽起袖子,幫他將大鍋里開了的水舀進開水瓶,一邊說:“山上,早上就去了,那兩畝番薯到時候了,他昨天去看過,今年長的不錯,壞的少?!?/br>“他一個人?這時候了還不回來,是不是挑擔太重了?我去找他?!?/br>“哎哎不用不用,”許春英連忙拉住他,“你大哥已經去了,你安心管好自己就成?!?/br>兩人還沒說完,就聽到外邊小鵬一聲歡呼,“爺爺,爸,你們回來了!好大的番薯!”劉彥出去一看,可不是么,他大哥手里捧著一個番薯,比他的頭還大,至少有十多斤,就是個巨無霸啊。他父親劉傳理笑呵呵地在一邊看,眼角瞥見劉彥,忙招呼他過來,“老二快來,這個給你捧屋里去,小柏看見了準高興?!?/br>他哥哥劉偉也說:“對對,你給捧回去,做番薯粉絲湯給小柏吃,他喜歡這些?!?/br>劉彥也不跟自家人客氣,雙手接過了,玩笑道:“什么好東西都進了他的肚子,別把他給養刁了?!?/br>劉偉不以為然,“這算什么好東西,別人家哪個讀書的娃子不是好吃好喝供著,小柏成績好,要是我家這黑小子,給他補什么都是木頭腦袋!”說完狠狠一揉小鵬的頭。黑小子哀哀叫著躲到問口他奶奶身后去,許春英笑瞇瞇道:“還杵著呢,天都黑了,快回去洗洗吃飯了?!?/br>各人這才散了,各自回屋。小孩子的情緒總是來得快去得也快,劉彥還當心兒子中午那么個鬧法,晚上回來會不會還有后續,哪成想小柏早將這丟臉的事拋在腦后了。小子回來后看見巨無霸番薯,好一番贊嘆,纏著劉彥給他做番薯湯。劉彥給他纏得無可奈何,只好說:“不是才吃飽么,明天給你做,明早當飯吃,可以了吧?”劉思柏滿意地點點頭,一轉眼跑出去,邊跑邊嚷:“我去爺爺家找找還有沒有這么大的!”劉彥好笑,“哪來那么多大個,有也不許再拿回來,給你小鵬哥哥留著!”“知道了!”劉彥自己洗了澡,將兩人的衣服一股腦倒進大盆里,放入洗衣粉,搓搓洗洗揉揉,用棒槌使了勁錘,再過兩遍清水,就完事了。劉思柏已經從隔壁回來,這時正坐在飯桌邊上寫作業。劉彥晾了衣服,繞到他身后看了會。小孩的字十分端正,他今年剛上小學四年級,作業內容無非是“用非常、格外造句”,或者是填些形容詞量詞,這些在大人眼中十分簡單的題目,小子要咬著筆桿細細想上好久,然后才莊而重之一字一頓地寫下,握著鉛筆的手微微泛白,字跡使勁得要透到下一張紙上去。劉彥就在他身后坐著,等劉思柏做完,他也就該出門了。他一邊裝車一邊交代:“現在還早,你出去玩會兒,跟你小鵬哥一塊玩也行,不然就將他喊來家里陪你一塊看電視,不要太晚,九點半就要睡覺,我帶了鑰匙,不用給我留門也別等我,聽到沒有?”劉思柏乖孩子一樣點頭,他爸每天晚上出門都要這么說上一番,這些話他都能背下了。劉彥也知道這樣太羅嗦,然而他卻無法不羅嗦,留兒子獨自一人在家,無論如何他都不能完全放心??倱乃桥铝嗽趺崔k?他要是想他mama了怎么辦?他晚上不睡覺怎么辦?跟老媽子一般,總有交代不完的話,cao不完的心。三輪車搖搖晃晃又出了院子,載著一個父親無法放下的心,開始晚上的奔波。劉彥筒子的偶像凌云端在一片刺目的朝霞中睜開眼。太陽正從對面的山頭升起,越來越高,他身上凝聚了一夜的露水以人眼可見的速度消失,最后在衣服上留下一個個淺淺的印記。他晃晃腦袋,撐著墓碑站起來。然而縮了一夜,麻木的四肢迫使他不得不重新坐下去。凌云端環顧四周,眼里有少見的迷茫,過了許久,才漸漸清明。他現在身處一座山上,身邊是他外婆的墳,他坐在墳頭上過了一夜。昨天早晨,凌云端離開旅館,去水電辦公室將屋里的水電問題解決,又回到房子里換了一身衣服,然后插著兜,開始在街上百無聊賴地游蕩。小鎮格局與十多年前他離開時沒什么區別,不過就是人多了些,房子高了點,路面寬了些。街上到處可見穿著睡衣夾著拖鞋的居民,有的提著菜,有的便走邊啃包子,三輪車自行車交叉往來川流不息,忙忙碌碌離不開生活二字。即使他換了休閑的衣服,在這些人中,仍然顯眼。他沿街越走越遠,越走越偏,從寬闊的馬路到碎石道,再到羊腸小路,終于等身邊一個人也沒有,他已經來到山腳下。這座山他當然不會陌生,他外婆的墳就在上面。一條石頭砌成的小路從山腳蜿蜒著通向山頂,凌云端拾級而上,沿途還可零星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