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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哥,你聲音太小了,我聽不清楚,是不是信號不好?喂喂喂?……算了,我們以后再聯系吧!”說著,他毫不猶豫地掛掉了電話。“……”王曉東在電話那頭愣了好半天,確定陳默居然掛了他的電話后,狠狠地將手機砸在了地上,他怎么都想不通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畢竟兩個小時前他才和陳默通過電話,那個時候,陳默根本就不是這種態度?!八麐尩?!”王曉東一拳砸在吧臺上,掀翻了一杯剛剛調好的酒。“帥哥,一百五十七元,您收好?!蓖似碧幍墓ぷ魅藛T笑容可掬。陳默沖著這二十歲出頭的姑娘笑了笑,引得人家滿眼冒心?!爸x謝!”他拿著錢退出了售票大廳。火車票的錢,是王曉東給的。甚至他手中的諾記手機,都是王曉東買的。陳默理了一遍原主記憶,發現原主自從得知可以去京市后,徹底放飛了自我,花起王曉東的錢毫不手軟,滿心想著自己馬上就要賺大錢,欠別人一點小錢又算什么。原主沒大腦,陳默可不想這樣。欠王曉東的錢肯定要還。只是目前……陳默數了數手中的全部鈔票,包括退票得來的,統共四百六十八塊錢。按照當前一碗蘭州拉面三塊錢的物價,可以吃上一百五十多碗,也就是說,靠著這么點錢,勒緊褲腰帶,他大概可以活一個半月。當然,他不需要風餐露宿,他的舅舅會養他。但是原主留給他的記憶特別不好,他并不認為舅舅會老老實實地把他養到十八歲。但不管怎么說,今晚得回舅舅家,他根本就沒有其它地方可去!舅舅家在一個老式的小區,那里的單元房沒有架空層,一樓是一個個單間不足五平米小小的柴火間,每戶一間。舅舅把柴火間留給了他。今天是星期六,原主簡單收拾了行李一大早就出了門,跑去網吧呆了一整天,最后才在七點啃了碗泡面,啟程打的來到火車站。他沒有跟任何人說他要去哪里。若陳默沒有穿過來,大概他就這樣毫無聲息地去了京市,再也不會回來。陳默是絕對不可能去京市的。既然已經知道京市是導致后續劇情向前發展的原發地,他怎么可能還會作死地跑去那里湊熱鬧呢?他絕、對、不、要、跟書中任何有名有姓的人物劃上關系!他只愿做個路人甲,安安分分地過他的平凡日子。讓書中的劇情去死吧!從現在開始,那些愛恨瘋魔的人跟他沒有一毛錢關系!不夜之城,燈火通明。霓虹璀璨的街道上一輛輛汽車排成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長龍。F市的道路狀況并不好,好些地方正在修建該市的第一條地鐵。陳默坐在公交車上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到達了離他舅舅家最近公交??空?。陳默下了公共汽車,拖著行李箱朝著記憶里的小區走去。這里是老城區,街道狹窄,兩邊都是一人粗的茂盛榕樹。夜已深,大概十一點,陳默踽踽獨行,昏黃的街燈將他的身影拖得很長很長。突然,左側不遠處傳來了一陣喧鬧,鬧聲漸漸逼近,居然是一群年輕人在圍堵一個穿紅色T恤的少年。陳默立馬提起行李箱邁開長腿飛奔起來。他沒看見!他什么都沒看見!作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夜深人靜遇到這種事,誰不躲著誰就是傻!“扔下去!扔下去!扔下去!”打架的那群人猛然齊聲吼了起來。陳默心頭一驚,控制不住地扭頭去看,然后他就看到一個嚇死人的場景。這群人來到了穿街的小橋上。那個被圍堵的少年好像被揍暈過去了,兩個壯漢將他高高地舉起,接著,只聽“撲通一聲”,他被扔進了兩米多深的內河里。“……”這是故意殺人吧!他怎么運氣會這么好,才剛穿來就遇上這種事!殺人犯們似乎沒有瞧見陳默。陳默不能不管,他躲到樹后,閉上眼睛,深吸了口氣,然后大聲喊道:“殺人啦——殺人啦——”驚天的叫聲好像鋒刀一樣撕裂了寧靜的夜空。殺人犯們估計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一時腦熱將人扔下去后個個都是又悔又怕,此時一聽到有人喊殺人,立時像驚弓的小鳥,飛速地逃離了這條街。陳默沖到橋上,向那小小的內河望去。下邊黑漆漆,什么都看不見。這個時候,他才想起報警。而他才剛剛掏出手機,就聽見水里嘩啦嘩啦的幾聲,緊接著,一個黑影像水鬼一樣陡然冒了出來,三五下飛快地游到了岸邊。那家伙抓住岸邊的桃樹枝干,“啪”得一下就蹬了上來,身手極為敏捷。最后,陳默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三步并作兩步走上斜坡從橋頭的立柱旁轉了出來。陳默的手機還抓在手上。那個人濕答答地站到他的面前。紅色T恤黑色運動褲,還有一雙已經不知道是什么顏色的運動鞋。少年有著一雙特別明亮的眼睛。他看著陳默,張口就是:“同學,幫個忙,我失憶了?!?/br>陳默眼皮子抽了一下:“……”我信你奶奶的嘴!作者有話要說: 接檔預收文:求預收。點擊作者專欄進入即可看到文案: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里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貍貓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于他的生活。他被丟出林家。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男人一把將他按在墻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看著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吞了吞口水:“養……當然必須養!”只是后來,特么說好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窮光蛋呢?怎么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第2章真正失憶的人該是怎么樣的,陳默不知道。但沒吃過豬rou總見過豬跑,好歹狗血電視劇看過那么多,陳默敢拍著胸脯保證,失憶的人絕對不是眼前這位這樣!只見少年神情自若,毫無驚慌與害怕,仿若“失憶”是家常便飯。這家伙要是真失憶了,他就把“失憶”兩個字寫在紙上吞下去!少年向陳默借一百塊錢。陳默估計他是要去網吧里過通宵,順便在游戲里氪點金。真是個生活頹廢精神貧瘠無理想無道德的社會小渣渣!南國的秋天,溫差很大。此時夜風陣陣,帶來瑟瑟冷意。少年渾身濕漉漉的,一頭黑發像團亂糟糟的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