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大宋 第204節
姚守信道:“都到了這個地步,你還怕責罵么?真要瞞著官人,事發起來,其他衙門到營田務來拿人,提舉就不只是責罵你了!此事我有個計較,你們看行與不行。教頭,你明日一定要向提舉說明,到底是怎么回事,當時做了什么,要明明白白,不可有絲毫隱瞞。我讓嫂嫂和那個謝二姐,尋個機會,去說與夫人知道。夫人心善,必然不許衙門把人抓回去,此事就十拿九穩了?!?/br> 十三郎一拍手:“此計大妙!如果有夫人出面,天大難處,官人也必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商議停當,謝二郎買了酒菜回來,眾人喝酒吃rou,為姚二哥夫妻團聚慶祝。天大的事,只要有夫人出面,杜中宵就無法推辭,總能夠過去,自己何必擔心。 在教閱廂軍中,炮兵和騎兵是兩個貴重兵種,杜中宵眼中的重視程度,炮兵還在騎兵之上。姚守信在cao炮和炮兵指揮上有天分,又本是廂軍軍官,作為炮兵的教官和指揮官,非常受杜中宵器重。十三郎同樣是騎兵的教官和指揮官,隨著杜中宵近十年了,完全是自己人。此次闖了禍,兩人也不太擔心。 一個鄉下員外,兩個女使,算得了什么大事?十三郎是還手,打了人幾拳怎么了?一路監司什么樣的地位?還擺不平這種小事。 此次去的,除了當事人姚二哥,全是騎兵和炮兵的小軍官,在廂軍里高人一等,不是尋常人可比。 宋朝軍中除了統兵官,以及普通軍員之外,還有大量的中間階級,一般分使臣和效用兩種。使臣自不必說,有官職,但因為各種原因,不是軍官,手下一個人都沒有,只當普通士兵使用。效用則是自愿投充,到軍中效力的,文武皆有。他們或者是勇武過人,或者是有特殊才能,與普通士兵不同。效用一般不刺字,錢糧俸祿遠高于軍員,有特殊作用,有些類似于后的士官。 宋朝軍法森嚴,但實際執行時重賞薄罰,犯了錯不一定會被追究,但立了功就重賞。這種后果就是打幾仗,軍中會出現大量的小軍官,無法給他們安排職位。跟黨項數年戰爭,現在西北禁軍中就大量存在這種不帶兵的小官,通稱使臣。泛濫到有的精兵隊伍,全部都是軍官,經常做尖刀或敢死隊使用。 教閱廂軍當中,騎兵和炮兵作為貴重兵種,除少數非戰斗人員之外,其余幾乎全為使臣和效用。炮兵中使臣多,騎兵中效用多,作為沒有上過戰陣的軍隊,比例高得嚇人。 指揮炮兵和騎兵的姚守信和十三郎,平時在軍中就高人一等,地位在其他步兵指揮官之上。日常形成的習慣,炮兵和騎兵中的小軍官都自視甚高,一般軍官不敢干的事情,他們就敢干。真出了事情,杜中宵也會回護。這兩個兵種,在教閱廂軍中是軍中的貴族。有這種地位,十三郎一說,就有一群人跟著他去了。一般的教閱廂軍,沒有他們這個膽子。 姚守信作為炮兵的教練和指揮官,地位僅在幾位高級統兵官之下,平時除了楊文廣和趙滋兩位帶兵都監,其他人都在他之下。他家出了這種事情,在軍中本來就有許多人不服。此次回來,除了姚守信覺得麻煩外,其他人都是興高采烈,自覺做了該做的事,為廂軍露了臉。 在姚二的院子里,幾人高呼酣飲,直到深夜才散去。 宜城縣,潘員外回到家里招呼了莊客,又請了幾個鄉里據傳有武藝的人,到處尋找十三郎等人。找來找去找不到,打聽到已經離了縣境,一紙狀子告到了縣衙里。 第189章 行文有司 十三郎說完事情經過,偷眼看杜中宵,心中忐忑。 杜中宵想了一會,問道:“那兩個婦人既然已經到了這里,她們的期限未到,你們走時有沒有給潘員外留下些錢財,作為贖身之費?” 十三郎道:“當時走得匆忙,不曾留錢。再者潘員外說了,不要我們錢了?!?/br> 杜中宵聽了罵道:“他吃不住你打,怎么敢開口?他說不要你就不給了,為從你手里逃出來,當時送你錢你要不要?你現在帶著許多官兵,不比從前,做事怎么這么糊涂!” 十三郎道:“我們去得匆忙,當時身上并沒帶多少錢——” “那你們去干什么了!就是去搶人!當時胡亂給那員外些錢,具了契約,不是什么大事??赡銈冎回澮粫r爽快,把事情做壞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br> 十三郎心中忐忑,小聲問道:“官人,是不是就沒事了?” 杜中宵道:“怎么可能沒事?兩個大活人不知去向,潘員外不貪錢,也要報官哪!不然被好事的到衙門遞一張狀子,他自己就說不清楚?;厝ブ?,讓姚守信速速湊些錢財,送到宜城縣去,算作契約未到的賠償。其他事情,都來報我!” 十三郎唱諾,行個禮,出了杜中宵住處。急急來到姚守信房里,對他道:“哥哥,我適才把去宜城縣的事情跟官人說過了?!?/br> 姚守信忙道:“官人說了什么?有沒有大事?” 十三郎道:“看官人樣子,應該沒什么大事。只怪我當時做得不謹細,領了嫂嫂和謝二姐回來,沒有給潘員錢。官人讓你速速湊些錢財,送到宜城縣潘員外那里,算作未到期限的賠償?!?/br> 姚守信道:“我們現在正怕被宜城縣知道,怎么還自己送上門去?一到那里,事不xiele?” 十三郎想了想,搖搖頭:“官人就是如此說的,我怎么知道?當才還說了,要是當時帶些錢給潘員外,讓他結個契我們再走,現在便沒許多事了?!?/br> 姚守信想了想道:“我明白了。此事不說清楚,不把余錢結清,你們便是拐帶人口,罪過不小。賠了他們錢,那就只是平常糾紛,無論如何,沒什么大罪?!?/br> 當下拿了自己存起來的錢,約有七八貫,到鎮子上換成個銀錠。十三郎聽了覺得有道理,也拿了個以前杜中宵賞下來的五兩銀錠,算作謝二姐的贖身錢。湊在一起,找個信得過的效用,送到宜城縣去。 杜中宵處理罷了事務,回到住處,韓月娘坐在那里烤火。見杜中宵回來,道:“昨日,十三郎帶了幾個人,到宜城縣那里,接了一家鄉下員外的兩個女使回來。其中一個是軍中教頭姚守信的嫂嫂,還有一個是位十五六歲的小娘子,很是伶俐。人我看見了,都是可憐人,讓她們留了下來?!?/br> 杜中宵道:“今日午后,十三郎到我那里把事情說了。此事他們辦得不明不白,必有麻煩,你不要多管。不然等到宜地縣找上門來,不好說話?!?/br> 韓月娘聽了,便就不樂意:“兩個都是可憐人家,一時沒有辦法,賣在那家員外里做女使。后來姚教頭發跡,找上門去,那員外不讓贖人,不是壞人么!你莫不是怕那員外找上門來,不敢替他們作主,要把人送回去吧!大郎,我們都是從貧賤日子過來的,可做不得這種事!” 杜中宵沒好氣地道:“做什么事?十三郎糊涂,你也跟著糊涂,當朝廷律法是兒戲嗎!他帶著人找上門去,不給贖身錢,不要舊契,不立新契,這是拐帶人口,你知不知道?荊湖一帶,多有拐賣良家婦人賣為奴婢的,朝廷正嚴打,他們不是找事么!” 韓月娘道:“我聽他們說了,當時那員外自己說不要錢了,給了又有什么用?那員外當時被十三郎打得怕了,給不給錢,立不立契,還不是一回事——” 杜中宵搖著頭,在桌邊坐了下來:“那能是一回事嗎?打官司講證據的。交了錢,有契約在手,官司上門就有話可說。他們手里有契約,什么官司我都可以頂回去?,F在只帶走了人,宜城那里連人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會發生什么?那個潘員外,必然會向縣衙遞狀子,說十三郎等人強搶人口。兩地離著一百多里,他帶的人里又有宜城本地人,能夠瞞得過去?襄州馬知州熟律法,最重刑案,沒幾日就會到營田務來拿人。到時怎么辦?” 韓月娘聽了道:“人家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一時困頓,典身在那員外家?,F在兄弟發跡,去把人贖回來,一家團聚,多少是好!明明夫妻團聚,怎么就搶人了?” 杜中宵道:“與你講不清楚,徒費口舌。那兩個婦人你看住便了,這幾日不要到外面走動。一個不小心,被宜城做公的拿了去,就十分棘手。我自去跟馬知州商議,解決此事,你們不要再亂來了!” 韓月娘想再爭辨幾句,見杜中宵的臉色不太好,自己又確實刑律之類一無所知,只好忍下,小聲問杜中宵:“大郎,你要為她們出頭?兩人可憐,幫一幫也是積福?!?/br> 杜中宵無奈地道:“十三郎到宜城縣人也打了,也帶了人回來了,我能不管么?等到官司下來,說他強搶人口,就百口莫辨??v然不重叛,一頓板子是少不了的?!?/br> 韓月娘還要再問,見杜中宵懶得說,只好把話咽回了肚子中去。 第二日,杜中宵寫了文書,移牒鄧州提刑司,讓提點刑獄張士安到襄州相會,有事相商。又寫了一封貼子,送襄州知州馬尋,把事情大略說了一遍,自己到州里商量。 自京西路常平司設立以來,不但是各處常平倉和義倉的糧草全部補齊,還有大量余財。特別是南路數州開設了商場,有了控制物價的能力,地位比初設時提高了。本來轉運、提刑、常平三監司,最晚設立的常平司地位最低,現在常平司已經位于提刑司之上。雖然朝廷沒有明文規定,但現在京城行移公文,交待事情,都是先轉運司后常平司,提刑司在最后,非常明顯。 南路常駐的是轉運副使,杜中宵正任提舉常平,兩人地位不相上下。在南路數州,杜中宵已經是地位最高的官員,如果不是馬尋本人特殊,杜中宵只要一個貼子此事就解決了。 為了十三郎幾個人的事,杜中宵當然不至于如此大動干戈,最有心人記住,以后是個把柄。事情已經發生,那就搞得大一點,針對這一類事情想個解決辦法。 第190章 重立規矩 中午休息的時候,十三郎找到姚守信,道:“哥哥,錢有沒有送到宜城縣去?” 姚守信道:“已經派人送去了,只是派的人還沒有回轉,不知結果如何?!?/br> 十三郎道:“今日提舉官人到襄州去了。我打聽過了,官人此去,就是要辦我們這件事。除了要去會馬知州,就連張提刑也請到襄州,幾個衙門一起商議?!耸?,鬧得有這么大嗎?” 姚守信苦笑:“你是官人身邊的人,都說不清楚,我又如何知道?事已至此,多想無益,我們還是安坐等消息吧。此次鬧得不小,我們各自約束手下,再不敢惹出亂子來了?!?/br> 十三郎點頭稱是。又說了些閑話,十三郎才離去。 杜中宵到了樊城,到商場看了一圈,帶上徐克,一起過了漢水,到了襄陽城內。進了城門,先到了轉運司官廨,拜會副使周沆。 到了花廳坐定,上了茶來,敘禮畢,杜中宵道:“今日來見副使,有一事相商。前些日子,營田教閱廂軍中有一使臣名為姚守信,極得上下倚重。他幼年時離家從軍,到營田務后,訪求家人,知其二兄之妻,因前些年家中困頓,典于宜城縣一潘縣員外家里為女使。姚守信便湊了些錢財,想贖回家里,讓兄長夫妻團聚。無奈那員外不肯,極是煩惱。本部官兵得了這消息,前幾日私自到了宜城縣,不合與那員外廝打一番,帶了姚守信的嫂嫂回來——” 聽到這里,周沆道:“提舉,主人不許,帶人走了不是拐帶人口?” 杜中宵點頭:“正是,我也因此煩惱。這幾個人都是軍中極有用的,多立功勞,上下倚重。待要重重責罰,他們是為了讓人一家團聚,沒來由散了人心。若沒個交待,官司起來,宜城縣那里無法交待?!?/br> 周沆想了想,問道:“提舉欲要如何?既是軍中有用的人,知會馬知州讓他不過問就是?!?/br> 杜中宵道:“我已命那幾人帶了錢,送到宜城縣去了,算作賠償。只是如此了事,不合律法,終究不妥當。我之所以未懲處那幾人,倒非是回護屬下,而是此事他們辦的雖于法不合,卻合于情理。此事大有可議之處,是故前來襄州,邀約了張提刑,與副使和馬知州一起,議議此事?!?/br> 周沆道:“此種事情天下所在多有,不知有何可議之處?” 杜中宵道:“人生世間,哪里能夠一帆風順,誰都有困頓之時。遇到難到,典賣妻子,到富貴人家為傭作仆,倒也無可非議。只是有那種賣斷的身契,一為人女使,便與親夫恩斷義絕,太過不合人情。此是其一。再一個一時困頓典賣妻兒,一賣三年五年,其間或有不可測事,解了難處,未到期限,不能贖人出來一家團聚。于理不合,此其二?!?/br> 周沆想了想,道:“提舉說得也有道理。只是古來如此,一時如何改得?本朝相較前朝,已是極照顧窮人了。凡賣身為奴必有期限,到期放歸,非前朝所有。再要改,民間只怕不方便?!?/br> 杜中宵道:“在我想來,可以如此改,既不違律法本意,又方便民間,副使斟酌。一是婦人賣于別人家,有夫的依然與本夫是夫妻,只要不違犯主人家條例,不能阻其夫妻相會。再一個身契雖有期限,但只要給予賠償,可以提前終止契約,許人贖回,免得違背人倫?!?/br> 周沆聽了,低頭沉思良久,道:“提舉,恕我直言,你說的第二條尚有可議處,第一條難行?!?/br> 杜中宵問道:“第一條有何難行處?請副使賜教?!?/br> 周沆道:“雇在人家做女使,主人家事宜無不知息,有的還掌管錢財。如果女使有二心,拿主人家財物周濟家里,甚或是有錢財糾紛,以賣身為名,刺探主人家隱私,會生無窮事端。典賣妻子必是家里遇到絕大難處,夫妻之實只能暫罷,以待未來?!?/br> 杜中宵沉思不語,知道周沆講的也是事實。不許典賣妻子是不可能的,此時的典賣其實是雇傭,并不是通常意義上的賣身為奴。不管是從解決窮人難處的角度上,還是保障婦女勞動權的角度上,都不可能走回頭路。不過此時的賣身太過于寬泛,除了出賣勞動力,還有直接賣斷,相當于與丈夫暫離婚的。甚至還有給人做妾,為人生子的,賣的內容極其復雜,讓人大開眼界。當然,后世發達了,此時賣的內容依然存在,只是合法不合法而已,如給人代孕的,諸如此類。不同的典賣內容,便就對應了不同的責任與義務。 想來想去,杜中宵覺得,第一條要解決有些困難,最少現在還很難解決,只能留待以后了。先從第一條做起,這也是自己的主要目的。只要允許毀約,姚守信和十三郎等人的事情,也就不是事了。 兩人飲了茶,說了一會話,便一起出了轉運使官廨,到了不遠處的襄州州衙。 提點刑獄張士安已經到了,馬尋把杜中宵和周沆迎進花廳,又端了兩盆炭火,坐著飲茶。 敘禮畢,杜中宵把剛才與周沆說的話又說了一遍,道:“今日我讓北邊樊城商場的徐克同來,議一議契約期限未到,有人毀契的事情。人有旦夕禍福,天有不測風云,契約立了之后,會因很多事情而無法執行到底,此是人之常情。立契而不許毀契,于理不合,當別加限制?!?/br> 張士安道:“提舉,立契重在信字。既已立了,如許人輒毀,徒生事端?!?/br> 杜中宵道:“提刑,話不能如此說。先說人身契,便如姚守信一家,因為一時困頓難濟,把妻子典賣到潘家。弟弟姚守信回來,身為朝廷命官,嫂嫂在人家里為奴,他如何自處?也失朝廷的臉面。待到贖人回家,主人不許,便就無可奈何。再說商契,兩方立約,訂好時限價格,做成了自無話說,做不成的時候也多有。此時窮索保人,必要賠償另一家的損失,沒個數目,往往傾家蕩產。依我之見,以后不管是身契還是商契,在訂立時,都要加上違約條款?!?/br> 馬尋道:“提舉何意?既已立契,如何還許人違約?” 杜中宵道:“世間事哪個又有把握一定如何?必定有人違約,不能強行不許。在立契的時候,可以約定,如果一方違約,該如何處置。比如一筆生意,押金多少,生意數額多少,一方毀契,該賠償另一方幾多錢款。如此,生意人遇到了難處,早早知道生意做不成,可以毀約賠錢,不耽誤做其他生意?!?/br> 杜中宵所講的,其實就是合同不能執行時的違約金。這個時代,立好契約一方毀契如何賠償是有規矩的,但違約金不是普遍現象。大多時候,是一方不能執行契約了,便逃得不知去向,只能向保人求償。 不是用押金,或者資產抵押保證契約執行,而是讓保人做保對商業是不利的。身契不必說,像姚家的例子,有了錢也贖不回人來,明顯不合理。商業行為也不利,保人必是地方大戶,他們權勢太大了。 第191章 集議 見眾人不說話,杜中宵對徐克道:“主管,商場是做生意的,你說一說。一日立契須經保人,二是立契時用押金,不能完成則立多少數額的違約金,哪具合適一些?” 徐克起身拱手:“回提舉,依小的這些日子主管商場,覺得保人和押金兩種辦法各有好處,不能偏費。有忠誠勤儉之人欲做生意,苦無本錢,有些人脈,可以讓人做保。像商場,下面找商戶的時候,最開始就是讓營田務做保,貸錢給村社。后面慢慢從貨款中扣些錢,做為押金,便不須保人了。有那本錢雄厚的外地商人,本地哪里找保人?就讓他們交押金,一樣做生意。不過,不管哪種辦法,立契時最好能明寫違約金。如若不寫,一旦違約只能按損失數額來賠償。這里有個確數?空打無數官司?!?/br> 張士安道:“做生意有本錢有利息,有市價,如何算不出來損失確數?” 徐克拱手:“提刑,便以學生管的商場來舉例子。商場與廣南來的某個商人議定,讓他販些南海珍珠來,何日到,多少數量,都有確數。時限到了,或者貨物拖延時日,或者數量不夠,契約寫不清楚便就難論賠償數額。我們也是經多了這種事,得提舉指點,現在商契都明定違約金。晚到一日罰多少錢,數量短少罰多少錢,都有明契,少了許多紛爭?!?/br> 馬尋心里清楚,杜中宵現在討論這個問題,是因為十三郎等人從宜城縣搶了人。宜城縣令已經打聽到了是營田務的人干的,狀子遞到州里。馬尋是毛詩出身,不是進士,官場上本就被另眼看待,官職又低于杜中宵,不好強到那里拿人,一時猶豫不決。杜中宵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也是給馬尋個臺階下。 馬尋精于法律,豈能不知道這里面的漏洞?十三郎搶人在前,訂契約條例在后,法不前溯,按道理是管不到這案子的。但只要新條例出來,可以讓縣令決斷,依情按新法論處,這在地方官的權限之內。心中有計較,馬尋基本不參與討論,自己等三位監司主管官議出結果執行就好。 周沆沉吟良久,道:“若是訂立契約時,明寫違約要賠償錢數,倒也有許多好處。怕只怕,有的商人貪圖好處,會故意違約。如商場買賣貨物,訂契約時,市價若干,寫明違約賠多少罰金。而運貨物到地方的時候,市價漲了,違約反賺得多,商人便就違約。治地方明法令,淳風俗,發生這種事情,就敗壞風俗了。此事要多斟酌,不能只因為衙門容易辦案,就如此做?!?/br> 地方官對案件有一定的裁量權,必須依法斷案,但可以依情裁處,上下無異議即可。一個原因就是治理地方,不只是執行朝廷法律,還有教化地方的職責,兩者并無輕重之別。對案件是從嚴從重,還是薄罰,一個標準就是能不能教化地方,所謂淳風俗。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依地方風俗法外斷案,就是鄉原體例。州縣官員與路級監司的官員不同,也與后世有別。他們不但是朝廷派出治理地方的,對朝廷也代表著地方。對百姓代表著朝廷,對朝廷則代表著地方百姓,一方面是朝廷律法,另一方面是鄉原體例。鄉原體例不是地方法規,地方法規是朝廷律法的一部分,此時稱一州一縣條例。鄉原體例是地方風俗習慣,遇到了不合地方常理人情的案件,地方請愿要求更改結果,就是依據于此。 周沆就是這個意思,如果訂立契約時明訂違約金,商人在違約能夠得到好處的時候,自然會選擇違約。如此一來,會養成漠視契約,不誠信的風俗,違背了治理原則。 杜中宵道:“副使,商人做生意,本來就是逐利。任何一單生意,都是有風險的,風險多大,雙方各自承擔多少,就在契約里表現出來。如何表現?一方違約賠罰金若干,另一方違約賠罰金若干,這個數額就是各自估計的風險。當時估計錯了,后來又有何話說?若講如此不誠信,以后不與此家做生意好了?!?/br> 周沆想起了想,點頭道:“如此說也有道理。不過民間人身契,又有許多不便處?!?/br> 杜中宵道:“人身契反而好辦得多。百姓賣身為奴者,無不是走投無路,不得不如此。朝廷當愛護百姓,約束主人不得苛待奴仆,契約自然傾向賣身者。賣身者要贖,主人本就不該阻攔,是也不是?” 周沆和張士安點頭:“自該如此?!?/br> 杜中宵道:“那就好辦了。立約時有期限,若是提前贖人,只需把典身錢分攤到時日里,把以后日子的錢還給主人就是。當然,贖身之后主人家或要雇新人,需要時日,便可商量,是多做些日子,等主人再雇了人來才走,還是交些罰金。這個日子要定下來,最多一個月,罰金也不能多?!?/br> 杜中宵是按他熟悉的工廠工人辭職來算的,提前一個月辭職不算違約,實在等不及給賠償。這個年代的奴仆其實就是雇傭工人,依然是朝廷編戶,人身權利得到保護。不過這個條件,對于奴仆過于寬松。 張士安道:“提舉,若是如此定,對于賣身人來說,契約期限便就可有可無,全無約束。提前贖身時,還是要跟主家商議,雙方議定才好。只要讓主人家不虧錢,誰還會強留人不成?” 杜中宵道:“怎么不會強留人?提刑,便以此次姚守信嫂嫂來說,那員外不許贖身,強留在家,就是貪圖她的姿色,而不是貪圖她在家里做活。遇到這種,不強立期限可是不行?!?/br> 見其他人不說話,杜中宵道:“要不這樣,為了讓賣身人有約束,可以提高罰金數額。剩下還有多少日子,把典身錢攤在里面,多收一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