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事實證明,溫時瀾只適合當他的才子雅士,文人墨客,他的眼里太干凈,容不得沙子,官場根本不適合他。 他官場失意,被貶到杭州,途徑揚州時,被他的簪子給砸了。 哪有送上門的客人,不要的道理。 他好心還他簪子,而他卻使勁渾身解數勾引他,謀他財產。 溫時瀾那么聰明,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里頭的門道,但是他并沒有挑破,反而慷慨解囊,解他燃眉之急。 即使花了錢,也不曾對他做任何超出禮節的事,只是每天與他風花雪月,詩詞歌賦。 即使他那點文采登不上大雅之堂,他也不厭不惱,安靜的陪著他,手把手教他丹青詩書彈琴。 溫時瀾是他在黑暗中見到的唯一一束光亮,是唯一一個沒有將他當玩物的人,甚至動用了人脈關系金錢不惜一切為他治眼睛,那時他才知道原來自己的眼睛還有救,只是從來也沒人想過幫他治。 他這輩子也不會忘,他重見光明的那一天,出現在光中的那張清麗俊逸的臉。 那一天,他把自己給了他,死灰復燃的真心也給了他。 后來他們情誼愈濃,流光易逝,溫時瀾在他這里耽擱了近半年。 最終東窗事發,有人找上門來。 他才知道溫時瀾幼年便與臨安郡主訂了娃娃親,此次去杭州任職的同時,最重要的是依家人囑托向郡主提親。 臨安郡主是洛梟那個混賬的姑母所生,他的嫡親表妹。 得知溫時瀾與一名男妓糾纏不清的洛梟找上門來,勸溫時瀾跟他走無果后,將矛頭指向他,私下找到他,問他怎么樣才肯離開溫時瀾。 那天,他望著他那張淡漠無情還帶著一絲厭煩的臉,擺出十足小人得志的嘴臉,心想那當然是:“錢?!?/br> 有了錢他才能有活路,他那無辜稚子才能擺脫泥潭,不用走他的老路。 溫時瀾是個文人,他是個妓子,文人妓子之間的風流事細數來三天三夜也數不完,溫時瀾在他這里能找到恣意妄為,破除禮法的快感,能借他報復一直壓迫束縛他的家人親族,他可以犯錯,可以任性,有的是人把他往正道上拉。 但是自己必需明白,權勢之下,真心一文不值,胳膊擰不過大腿,他們沒有未來,而自己一無所有,一步踏錯,只有死路一條。 洛梟給足了他想要的錢,他用這些錢替他兒子和兒子他娘贖了身,然后配合洛梟演了一出戲,佯裝成另攀上晉王這株新枝。 他可能永遠也忘不了當溫時瀾看到他和洛梟在一起時,那清澈恣意的眼底里涌現出的崩潰和失望。 他一言未發,轉身而去。 他那樣的人啊,氣急了,連句臟話都不會罵,十足吃虧。 一切都很順利,洛梟從他這里逼走了溫時瀾,他有了洛梟的這筆錢,終于算能過上安穩日子了。 但唯一失算的是,洛梟竟然跟他來真的。 他是真花了錢,人也是真的睡??! 第9章 “好了,戲演完了,放我起來?!?/br> 送走了溫時瀾,他收起媚態,扯了扯自己難以蔽體的衣裳,正要起身。 “??!”忽地腰上傳來一股大力將他摁了下去,他眼中帶火轉頭瞪著身后摁著他的洛梟:“你干什么!” 洛梟似乎絲毫不覺得自己的舉動有哪里不對,挨個摸索著他后腰上的椎骨,若有所思道:“三百萬兩白銀就演個戲,太子妃當真嬌貴?!?/br> 在東宮時見過他的人不少,洛梟認出他來他并未覺得驚奇,但那個倒霉的替身太子妃七年前便已葬身火海是人盡皆知的事情,事情已經過去了很久,沒有人有理由再翻爛賬,大都即使認出他,也裝作不認識。 “晉王殿下認錯人了,太子妃他在東宮尊享榮華富貴呢,有鳳來儀樓只有我玉凌霄?!?/br> 玉凌霄是他的花名,他被弄瞎前見到的最后一個景色,就是攀在東宮窗欞外那株熱烈的凌霄花,從此瞎了多少年就記了多少年。 他擰了擰腰,不由皺了眉,壓在腰上的手如精鐵鑄制一般不可撼動,稍一閃神,腿也被壓制住了。 洛梟幾乎半個身子都壓了下來,一個久經沙場的成年男子所帶來的壓迫感,讓他徹底慌了:“你不是已經達成目的了嗎,你還想干什么?” 想來他堂堂一個王爺也不至于為了三百萬兩過河拆橋,殺人滅口吧! “三百萬兩,三年?!?/br> 想了想這話里的意思,秦玉眼神古怪的撇著他,他不會是想……他試探著壯著膽子道:“那三百萬兩是趕溫時瀾走的錢,想包我,是另外的價錢!” “好?!?/br> 洛梟一口答應下來。 沒想到他那么簡單就答應了,應該說他根本就沒想到他會答應,洛梟說“好”的那一瞬間,秦玉怔愣住,然而就是這么微微一走神,城門失守。 他驚愕地張大了眼。 雖然前戲是做足了,但那畢竟只是戲,他沒準備來真的??! 洛梟眸色更深,撫摸著他的后腰:“叫?!?/br> 叫你大爺! 氣得他狠狠的掐上了他的臂膀,揮手給他來了幾道紅印子。 一場下來,兩敗俱傷。 他望著他那張俊美無儔的臉,望著他漆黑不見底的眼眸,久久失神。 他之所以驚愕洛梟會跟他扯上關系,是因為他知道洛梟真正的意中人是溫時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