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遠在咫尺(2)
再一次見到她,是六年后那個城鎮上離她家最近,規模不小不大、也不算太爛的國中。 老實說,會和她再同班,就連我自己也驚訝。 那年我做了個重大決定──離開臺北,回到高雄去陪伴母親。老爸身邊已經有哥哥了,我想了很久,覺得mama這樣有些寂寞,于是決定了要回去。 后來我想,那大概是影響我這一生最大的一個轉捩點吧? 然而當我再度選擇回到那個城鎮,入學手續辦好,暑假公佈的班級名單卻讓我在電腦前愣了好一會。那個熟悉的名字就那么印在我眼前,一筆一畫如此清晰,甚至讓我一度懷疑,這是不是同名同姓的巧合?然而當我抱著這個疑惑走入教室,那張令我掛念了六年的臉又在眼前出現時,我就知道,一定是她了。 那時我還以為,或許這就是緣分,注定要讓我和她湊在一起。 后來我才知道,原來緣分有時候并不代表情分。 時隔六年不見,方巧欣變了挺多,五官精緻了些許,看起來漂亮了很多,好像也開朗活潑了很多。我也挺白目,拿著那封信就走到了她面前,大咧咧地笑著攤到了她桌上: 「嘿,好久不見?!?/br> 然后她看著那封熟悉的信犯傻,半晌才回過神,臉一下子漲紅了起來,好像很不可思議地看著我:「你、你怎么還留著??!」 我一度其實還挺高興,至少她還記得這封信。 而那天我才知道原來方巧欣不只是變了很多,還嗆辣了許多。那封信被她惱羞成怒的在我眼前被撕成了碎片,雖然一直挑釁她的罪魁禍首大概是我這個屁孩,這我無法否認。 我也才知道,當初那個奇葩的女孩,早就已經對我不上心了。 而大概是因為那封信,她本來還對我有些尷尬,這讓我慶幸自己和她哥哥原先就混得挺熟,至少讓她后來對我的觀感變成了「兄弟」。而那封信到最后,我還是趁著同學們不注意時給偷偷全撿了回來,黏上倒是又花了不少時間。 只是覺得……如果連那個都不見,好像就和過去曾經喜歡我的她永遠失去聯系了。 而事實上,就算我黏回來,她也早就已經不喜歡我了。 后來我才知道吳宇承也到了同間學校,只是他在二班,我和方巧欣在十四班。我聽說他小五時和她告了白,只是她似乎沒有答應,和他說了「先當朋友」。 我和吳宇承說好這次公平競爭,那時我想,反正我和她同班,近水樓臺總有機會先得月。 但是后來,她沒有喜歡我,也沒有喜歡吳宇承。 她和哥哥常常一起騎車出去玩,我努力混進了他們的交友圈里,也和她二哥學了機車想載她。其實我只是想耍帥、想證明自己也有能力保護她,結果她給我載了一次,就說我的騎車技術太恐怖,說什么也不再讓我載了。 我很努力的喜歡她,很努力的想要怎么讓她也喜歡我,喜歡到似乎連她身邊的朋友也知道了我的心意。原本我覺得無所謂,讓她知道我喜歡她也沒什么不好,結果我卻發現,方巧欣似乎開始疏離我了。 方巧欣那傢伙到底喜歡什么樣的男生?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覺得女生很難懂也很難搞。到底該怎么做,她才能再次喜歡我? 而我想了很久很久,直到今日也仍然沒想出個所以然來。 國三那年,她交了男朋友,但不是我。 于是我也很無恥的去交了個女朋友,然后對她說:「我確實曾經喜歡過你?!?/br> 只是我沒說:一直到現在,我還是喜歡你。 因為我明白了,唯有維持這個兄弟的身分,我才能繼續站在離她最近的地方…… 繼續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