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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她為什么要跟他較勁呢? 他雖然極其冷靜聰明,頭腦就像一臺復雜而精密的機器,儲存著海量的知識,擁有可怕的洞察力和理解力,無論問題如何怪僻,都能在他的口中準確的答案。 她從來沒有見過他被理科的問題難倒過。就他拉小提琴時所展現的高難技巧來看,他在藝術方面,也絕不會遇到什么難題。 他是個全能型的天才,也是舉世罕見的魔術大師,打個響指就能點燃蠟燭,而這只是他最不起眼的一個小魔術。 更多時候,他就像幽靈一般高深莫測,能在無形之中使人的眼耳鼻舌身全部如墮迷霧。 這樣聰明的一個人,卻對感情一竅不通。 不知是否他從未在學識上碰到過障礙的原因,一旦他在感情上碰壁,整個人就會變得格外難以相處,要么一言不發,要么冷嘲熱諷,好像問題會因為他冷峻嚇人的臉色迎刃而解似的。 他再聰明,對冷僻的知識知道得再多,也不能為他在感情上的愚鈍開脫——也就是她,才能忍受他的愚鈍。換作其他人,早就給他一巴掌,讓他滾蛋了。 莉齊沒有意識到,相較于感情上的愚鈍,埃里克恐怖的長相和吊詭的手段,更加讓人不能接受。她也沒有意識到,她完全不在乎他長得多么恐怖,手段多么吊詭。 盡管有的時候,她也會被他嚇一跳,下意識感到一陣懼怕,但這種懼怕除了激起她的斗志,使她打起精神,更為努力地對付他,不會給她帶去任何消極的影響。 波斯人認為他是魔鬼,蘭斯認為他是幽靈,街上碰到的作家認為他是沼澤地的一個傳說,雖然拿他寫了不少故事,卻告誡人們不要對他抱有幻想。 只有她因為生性樂觀,不拘禮節——不管遇到多大的煩惱,都能無所謂地拋到腦后,不管前一晚多么疲憊,第二天都能精神煥發——毫不介意他的冷漠與敏感,也不介意他的神出鬼沒,更不介意他那狂烈到令人戰栗的激情。 他身上一切不平常的特質,她都能用平常的眼光去看待。 當他冷不丁出現在她的面前時,她最在意的也是,他居然還敢出現在她的面前,而不是他為什么進她的臥室如入無人之境。 她對自己的內心世界一無所知。埃里克在感情上愚鈍,她也沒好到哪兒去。她是另一種愚鈍,這種愚鈍使她得以維持鮮活的個性,不被煩惱纏身。 直到現在,她都還以為他們之間最大的問題,是埃里克不開竅。 她腦子里反復琢磨的,也是怎么讓他為那天的不告而別低頭認錯。至于別的問題,譬如相貌、品行等,她竟一點也沒有想過。 唉,她實在不善琢磨這些事,還是明天再想吧。她現在困得連眼睛都睜不開,只想撲到床上好好睡一覺。 這時,她想起了那天他炙熱如火爐的體溫——用來抱著睡覺再合適不過了,也想起了一覺睡醒后,看到他的名字,內心涌起的那種莫名的安心感。 她非常需要這種感覺,就像一只困倦的小貓,需要一個松軟的貓窩。 · 埃里克不知道莉齊正在琢磨怎么抱著他睡覺。他閉了閉眼,喉結劇烈地滑動著,頭腦微微眩暈。 原來一切都是他的錯覺,她并不喜歡他。 她對他微笑,對他撒嬌,對他眨眼睫毛,誤以為他受傷時嚎啕大哭,都不是因為喜歡,而是因為她性格如此。 她對誰都這樣,毫不吝惜自己兩個甜美的酒靨,哪怕對方只是一個沒有半點可取之處的三流作家。 看到那一幕時,他整個人險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沒。 不知是否知道她有可能喜歡他的緣故,他的嫉妒心比以前強了好幾倍,完全無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調情說笑,幾乎是用盡了全身的力量,才沒有立刻勒死那個作家。 是的,他不認為殺人有罪。 他沒有動手,僅僅是因為不想讓她感到害怕,繼而遠離他。 他的理智恢復得很快,直到遇見蘭斯,頭腦都還算冷靜。 毫無疑問,蘭斯是個蠢貨,居然以為僅憑婚姻,就能得到她。 這個蠢貨知道她有魅力,卻不知道她的魅力來自何處,還想把她禁錮在凡庸的道德牢籠中。 這種人,永遠不可能博得她的歡心。不足為懼。 但蘭斯有一句話是對的。 也許會有女人嫁給長得像魔鬼的男人,卻絕對不會嫁給真正的魔鬼。 而他,長得像魔鬼,內心也住著魔鬼。 他已經不記得手底下有過多少亡魂。的確,他不是天生的劊子手,最初用繩索套住另一個人的脖頸,是為了活命。在你死我活的角斗場上,他無暇先與良心來一場搏斗,只能遵循本能選擇活著。 但如果是一個品格高尚的人,肯定寧愿去死,也不愿助紂為虐,讓上位者觀賞這種以人命取樂的游戲。 可直到他展現出超凡的建筑天賦之前,都這樣活著。 漸漸地,他習慣了以殺為生。 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蒼白、瘦削、骨節分明,手背上淡藍色的靜脈紋微微凸起,但同時,也是他全身上下最丑惡的部位之一,沾滿了骯臟的血污。 他知道怎么用這雙手揉弦、運弓,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純凈而優美的樂聲,也知道怎么用它冷靜利落地殺戮,而保證衣冠整齊,皮鞋潔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