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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物證俱在,可那縣令大人依舊包庇顧青云那個禽獸,不予理會。在下實在不甘心,四處奔走,后來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前任縣令才不得不將那個禽獸收監。卻遲遲未判,我多方奔走,亦無任何作用。我那妹子……嗚嗚,死得好慘啊……” 按照周勝的說法,這就是一樁坐實了的殺人案,為何前任縣令敢如此不作為,卻又在民怨的壓力下將顧青云收監。前任縣令之后,縣衙長達兩年的時間沒有主官由縣丞代職,這期間周勝就沒再繼續上告?還是前任縣令與縣丞是一條線上的? 前任縣令怎么樣楚霄云不得而知,但縣丞是什么人他就比較清楚了。想到這里,楚霄云問:“那之后你就沒有繼續上告?” “告啊,可是顧家常年運作,每次都以證據不足被駁了回來。在下委實沒招了……”周勝又是一副悲悲戚戚的樣子。 “那顧青云現在何處?”楚霄云問。 “在縣衙大牢?!?/br> “他被關了三年?”楚霄云甚為驚訝。 “他殺人理應償命,如今卻在大牢中好吃好喝的供著,顧家時常往牢中給他送東西。這天理正義何在啊……”周勝又開始垂足頓胸。 拋開周勝這動不動就垂足頓胸,哭鼻子抹眼淚的奇葩勁,這案子本身也真是怪事一樁。不管結論如何總得要有個判決,不知這案子如何能一拖三年之久沒個說法,上面府衙也不追問嗎?楚霄云被這起案子勾起了nongnong的興致。 楚霄云喚來俞鶴,指著俞鶴對周勝道:“把你那雙繡花鞋交給他?!?/br> “這是此案證物,務必好生保管?!背鲈茖τ狷Q道,“找個人把他送出去?!?/br> 周勝前腳剛出詢問室,就有捕快來報:“捕頭,周勝妹子那案子的卷宗已經送到你廨房?!?/br> 作者有話要說: 祝大家粽子節安康! 第54章 占妻案(3) 楚霄云回到自己的廨房, 桌案上已經擺好了周勝妹子一案的卷宗。翻開卷宗,楚霄云才知道周勝的meimei叫周英,剛才只顧著聽案情, 都忘記問周勝他meimei叫什么姓名了。不過這不影響案情,現在知道也不算晚。 楚霄云看了一遍,不知是卷宗記錄得不甚詳細, 還是案子本來就不復雜,一路看下來, 卷宗看了一大半,記錄的情況與周勝所言如出一轍。既是如此, 為何此案遲遲未判呢? 楚霄云覺得不可思議, 繼續往下看。從卷宗剩余部分, 楚霄云發現一個自己之前忽略的問題, 那就是周勝為何那么確定其妹周英為妹夫顧青云所害。按其所言, 周英是夫妻間爭吵后離家出走失蹤,一去不復返, 這頂多能證明夫妻倆在周英死前的確發生了爭吵。至于后來又發現了紅河碼頭浮尸, 頂多能證明周英的確死了, 并不能證明顧青云殺了周英。 卷宗記載, 當日紅河碼頭發現浮尸, 縣衙捕房派人前往查探, 仵作從尸體上驗出肋下傷痕,為毆打所致。周英丈夫顧青云曾在周英死前揚言“走, 讓她走, 死在外頭才好呢”,加之繡花鞋與衣料佐證證實死者身份,斷定河中浮尸為周英, 顧青云為殺人兇手,判處死刑,顧青云本人也已經簽字畫押。 案卷最后還記了一筆,縣衙隨后上報府衙審核,府衙卻以案件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最后這一筆帶過的內容引起了楚霄云的興趣。 這個案子顧青云已經被判死刑,只是上報府衙未獲批準,而不是縣衙沒有受理。周勝緣何說他求告無門?這與周勝所述不符。是周勝不會表達,或者人皆有趨利避害之心的表述,抑或其他?但不管怎么說,卷宗這一筆帶過的內容可以說包含了巨大的信息,幾乎可以推翻前面所有的陳述。 此前受百姓議論和周勝所敘影響,他也陷入到周英夫家有權有勢,周勝窮困潦倒的既定思維里,潛意識里同情周勝狀告無門的境地。但由卷宗來看,事情好像不完全是那樣。 從浮尸發現后,顧青云很快被判死刑,且顧青云本人也已經簽字畫押認罪來看,并不似周勝所言那樣,顧家積極運作,勾結朝廷官員,一手遮天。如果顧家有那么大的權勢的話,顧青云不可能被判得那么快;且不說顧青云知道家里能給自己活動,卻認罪畫押這一矛盾舉措。再者,若非府衙那邊不曾通過,顧青云早就是刀下亡魂,何有周勝所言其狀告無門的事實? 楚霄云心中疑慮重生,此前認為簡單的一個案子,想不到其中竟然有如此多疑點。難怪府衙那邊不曾通過死刑審核。 思及此處,楚霄云覺得自己有必要拜訪一下案件當事人的另一方。他放下手中的卷宗,匆匆趕往縣衙大牢。 值守的獄卒看見楚霄云踏入大門就趕忙起身打招呼,點頭哈腰地:“楚捕頭不是尚在休沐中,今兒怎么有空來這里?” 這人正是上次書店胡文案,他來見車夫冉貴那天值班的班頭。前后不過半個月,這人態度來了個180度大轉彎。楚霄云瞥了對方一眼:“來見個人?!卑褋硪庹f了一遍。 對方聽說他是來見顧青云,思索了片刻:“哦,呵呵,你是說那個顧少爺啊,在里面呢。想不到楚捕頭也會大駕來看他,我讓人帶您進去?!?/br> 沒想到縣衙大牢的獄卒竟然管顧青云一個關押的死刑犯叫少爺,不知是打趣,還是有什么利益往來。楚霄云波瀾不驚地望向他:“哦,以前都有誰來看過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