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的愛人是祖國[快穿] 第10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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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會了?!辩娙A道:“我向你道歉?!?/br> 寧馥反倒因為他的坦蕩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br> 陳苗的事,是鐘華的心結,說不定還是心理陰影。 ——他親眼看著自己漂亮鮮妍年輕活潑的小同事臉上27道血rou外翻的刀口,親眼看著一個有理想有志氣有遠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瘋子。 他還敢賭,也算悍勇。 鐘華的話鋒卻一轉:“但你不要以為誰都能進入調查記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絲笑,“不論男女,你是第一個被我特招的。我不給她們機會,也因為她們不會達到我的標準?!?/br> 從陳苗的事后,他幾乎把調查記者部進人的標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寧馥:“……你在夸我嗎?” 鐘華淡淡看她一眼,“說了你獨一無二,還不算夸?” 寧馥一時沒反應過來,鐘華已經站起身走了。 她這個剛出院的病號不得不付了早餐錢,又跟老板要了個袋子把剩下的小籠包打包帶走。 鐘華這么直白的贊美,堪稱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后悔了吧,獨一無二,你還當眾懟我讓我去做出鏡記者?” 鐘華斜睨她一眼。 這人的確是個奇異的矛盾綜合體。 她有遠超常人的沉穩機智,有時候卻又像是血液里流淌著瘋子的基因,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護,但有時候又睚眥必報,小心眼的厲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來說,拒絕領獎是她自有風骨,還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臉,這就是記著人家拿獎買她虛假報道的仇呢。 這個世界上偉大的人物就如同銀河中的群星,亙古閃耀。 寧馥的那顆星星,轉到背后是一個皮卡丘。 她會成為一個了不起并且有趣的人。 鐘華難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說真心的?!?/br> “叫你去當出鏡記者,不是看不起你?!彼哪抗饴舆^寧馥油汪汪的嘴唇,忍著吐槽的欲望,道:“公允來說,你是我平生僅見的美人?!?/br> 寧馥呆住了,“???” 鐘華哈哈大笑,轉身走了。 * 陳苗失蹤是在一個星期三。 她從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也曾報警、遍發尋人啟事,想了不少辦法費了無數經歷去找她,可這些年下來依然是毫無音訊。 除了鐘華的每個周末,周三只要有時間他也會去找人。 ——陳苗已經瘋了,已經沒有了正常人的思維和邏輯,但她在星期三離家走失,就意味著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義的。 沒有更多的信息,鐘華只有堅持這一點看似空茫,幾乎沒什么憑據的線索。 鐘華帶寧馥去了一處公園。 周末,他會開車到街上去慢慢巡視,周三,就固定到這里“蹲守”。 這里拆遷過。 “以前,是陳苗出事的地方?!辩娙A對寧馥簡單地解釋道。 覺得走失的陳苗可能經過這里,只是鐘華的直覺。 在無數個星期三的下午,他在這公園里等待。 這街心公園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凈,配備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陽光好的時候,成群的老頭老太太在這小公園里鍛煉身體跳跳廣場舞,玩輪滑的小孩子們像一群群飛來飛去的鳥兒,在人群之間穿梭著,歡叫著。 沒有人知道,曾經這里還是一片破敗的城中村時,有一個二十三歲的女記者,在這里被人劃了27刀。 為了做好她的工作。 寧馥跟鐘華在這兒一蹲就是一下午。一無所獲。 “明天還來嗎?” “來?!?/br> “那早飯你請?!?/br> 在第三個星期三,下午,三點半的時候。 鐘華接到關童的電話,新聞中心的主任在手機那頭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愛惜部下,替她撐腰給她擋槍子兒,不知道的還以為你對臺里有意見呢!給你停職是為了保護你,你這家伙可別給我不識好歹??!” 他啰啰嗦嗦地說了一達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夠了趕快回來開工干活,調查記者部不能沒有你! ——順便把浪夠了的寧馥也提溜回來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廢話都被鐘華自動過濾了,例如—— “你這些天都和小寧在一塊?” “和她相處怎么樣?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氣,我看這個世界上就這么一個特殊人才!” “考慮考慮不?大個八、九歲不是事,關鍵看你現在有多了解人家,趕緊出手,投其所好!” 鐘華忍著他的聒噪,“別再讓我聽見你費這種口舌?!?/br> 他曾經堂堂正正地說過,“我喜歡她”。以欣賞的語氣,問心無愧,坦坦蕩蕩。 他喜歡寧馥。就愈發希望寧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頭上的痕跡。她的每一步都應該向前,走向成熟,背負沉重,注定成為一名偉大的記者。 他的喜歡是要給她加一點沉重的東西,讓她朝偉大跨出那一步之遙。 而不是耽于情愛。 他自己于這些,也并沒有多大的興趣。 關童訕訕地閉嘴了。 鐘華卻突然笑了,“不過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彼趻祀娫捛皯魂P童,“她比你可愛太多。你要多向寧馥學習,老關?!?/br> 寧馥好吃,嗜甜,喜歡烤紅薯和快樂水,也喜歡吃牛rou干和各種奶制品,總是喝劣質奶茶,不在意外表,卻非常在意保養她那頭長發。 她最近就沉迷這個街心公園拐角的奶昔,每天這個點就去買。 鐘華掛斷電話,手機還沒放到衣兜里,便聽見寧馥在喊他。 “鐘華,你來,陳苗說她也想喝紫色的這個!” 第78章 仗劍人間(44) 寧馥的聲音經過大腦的放大處理,讓鐘華愣了好一陣。 他在原地站了幾秒,然后才突然意識到自己正在發呆。一片空白地發呆。 他知道寧馥不會騙他。 他猛地拔腿朝街角的奶昔攤子跑去。 寧馥正在小攤前挑選口味,她旁邊站著一個臟兮兮的女人。再仔細看,兩人的手牽在一起,寧馥動作無比自然地拉著她,仿佛拉住一個早就相識,剛好路過的同學或發小。 她抬頭見鐘華來了,朝他露出一個笑容——鐘華感到目眩。 “我喊陳苗,她答應啦?!睂庰バΦ溃骸罢埼覀兂员?領導?!?/br> 陳苗很乖。任由寧馥牽著她,甚至在寧馥把兩人牽在一起的手拉起來朝鐘華搖晃的時候,她還怯怯地笑了一下。 那一張原本該清秀漂亮的臉上盤亙著許多道長短不一的疤痕,像牢牢釘入rou里的蜈蚣,此刻伴隨她的笑容,突然在她的臉上復活,扭曲地蠕動起來。 那賣奶昔的小販一抬眼,正看見她之前被一頭亂糟糟長發掩蓋的臉,嚇得“啊”地一聲,險些將手里的勺子丟出去。 小販緊接著就感覺到兩束目光朝自己刺來,那女孩明明笑嘻嘻的,眼神卻帶著一股子兇惡勁兒,而后面來的那個男的,視線中簡直像帶著冰渣子! 這三個人都好不正常! 小販趕緊眼觀鼻鼻觀心,老老實實地做起奶昔來。 十五元一大杯,其實更像沙冰。 鐘華付了錢,一只手拿著一杯奶昔,卻突然有些手足無措的茫然。 他不由得將目光投向寧馥。 寧馥還真是第一次接到鐘華這樣詢問中帶著一點求助的眼神,她挽著那個臟兮兮的女孩,問她,“我們先坐下來吃冰,然后找個地方吃飯,好不好?” 女孩竟然意外地信任她,點了點頭。 三個人在公園里找了一張長椅,坐下。 鐘華看著兩個姑娘享用她們的奶昔,神色已經恢復如常,只有放在身側的手指反復屈伸,握緊。 紫色的奶昔是葡萄味的,寧馥吸著杯底快要融化的色素香精混合物,把自己的舌頭弄成了紫色的。 她伸出舌頭做鬼臉,陳苗就“吃吃”地笑起來。 * 寧馥去買奶昔的時候看到一個臟兮兮的女乞丐。 或者說流浪者更合適一些。 在這里賣了兩個夏天的奶昔攤小販也說從前沒見過她。 她有些焦躁地圍著步道轉悠,仿佛在認真地思考和找尋著什么,下一刻看到小販漂亮的陽傘和太陽下花花綠綠冒著涼氣的奶昔,又露出渴望的眼神。 她不向別人乞討要錢,只有有時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憐,施舍幾個零錢,或是直接給她買些食物。 她穿著一件已經看不出顏色的兜帽衛衣,褲子也臟兮兮的,或許是在外面流浪受過欺負,看人的眼神里總有一種驚怯,舉動也有些畏縮。 寧馥看到了她臉上的傷疤。 她是陳苗。 陳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長椅上動了動,她對寧馥說:“謝謝你?!?/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