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218節
還能這么cao作? 真是誰也沒有想到,皇帝會去豁免一個縣令,以前設計的時候,就是為皇帝豁免親王、外戚準備的。 同時皇帝也給出自己的解釋,我承認陳芝華的行為有違孝道,這是毋庸置疑,但是陳芝華作為官員,是恪盡職守,令海門縣百姓生活富足,這可都是鐵證,他是為朕效忠,而未能遵守孝道,朕必須給予他豁免。 王安石他們立刻站出來支持,饒是一些崇尚孝道,也都給予支持。 咱們忠孝各論各的。 之前張斐的判決解釋,就已經使得輿論開始倒向陳芝華,這時候皇帝再出手,雖然一方面默認其罪名,但另一方面,則是承認其功績。 這一點尤為重要。 因為如今官員的政績,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稅入上漲,百姓一定過得更好。 雖然沒有具體證據,但是基于自身利益,百姓更相信陳芝華是一個好官,是不知情的。 輿論的傾斜,也令大家都思考起來,到底這丁憂制度,是否公平? 但大家也沒有說守孝是不對的,他們只是針對這條律法進行質疑。 設計的不夠完善,才讓人有機可乘。 立法會承受了所有的壓力。 “如果老朽沒有記錯,在討論丁憂制度時,你也是在場的?!?/br> 富弼沉眉看向張斐。 張斐點點頭道:“我是在場?!?/br> 富弼道:“既然你有問題,為何當初不提出來?” 張斐道:“富公明鑒,在立法的時候,我提得都是原則,確保大家的正當權益得到保護,而不是具體條例的擬定,因為我沒有多少經驗,我不太了解一些法律對于民間的影響,我不敢妄下判斷。 而我現在提出質疑,那也是因為發生了這種案件,我才覺得這條例有不足之處?!?/br> 富弼問道:“那你現在怎么看?” 張斐遲疑少許,道:“根據目前丁憂條例來看,我們都知道,其中cao作難度之大,就只能適用于一小部分人,至少所有的百姓都不可能去遵守,他們丁憂,朝廷可不會養著他們的。 從這一點來說,這其實根本就不適用于律法,所以才會引發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我也理解為什么這么做,因為從思想層面上來看,這么做無疑是增加儒家思想的地位和權威。 這是政治和思想方面的訴求。想要做到兩者兼顧,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就得考慮該以哪方面為先?!?/br> 富弼微微點了下頭,只道:“還是等到立法大會來決定吧?!?/br> 其實這種事,任何一個人拍板決定,都會被罵得體無完膚,包括皇帝在內,嚴格意義上來說,其實此案是大庭長和皇帝一起判決的,這也是第一回 。 可見此事,只能是大家一起來決定。 而今年的立法大會,也是至關重要的,這是收復云州,消滅西夏后,第一次召開立法大會。 有太多方面要商量。 許多司法官員都回來參加此次大會。 包括范純仁、蘇軾、齊恢、齊濟、錢顗、上官均等庭長、檢察長。 蘇轍還是沒有來,他現在在太原建設公檢法,根本就走不開,蔡卞、呂大忠這些身在邊州的也都沒有來,不過他們都派了人過來。 從一開始就吵得是天翻地覆,毫不夸張地說,年都不過了,對于他們這些文人而言,這種吵架,那就是過年,多爽。 除了三十和初一,大年初二他們就來到立法會,繼續吵架。 這年有什么過的,工作使我快樂。 在一番大吵之下,陸陸續續又擬定了一百多條律法,涵蓋各個方面,包括貿易法,海運法,等等。 其中有三條是最為重要的。 其一,就是正式確定燕云十六州是大宋領土,理由就是朝廷廢除了澶淵之盟。 其二,就是關于是否強行廢除西夏文字,張斐、司馬光這一派還是占得上風,主要就是熙河的成功,讓許多官員認為不應該這么干,因為人家愿意跟著你,主要是因為公檢法,是因為法制之法,但如果朝廷利用公檢法,去設定一些非法制之法理念下的法律,這可能引發各族百姓的不安。 你今天能夠廢我習慣使用的文字,那你明天就能將我也給廢了。 那邊才剛剛平定,而且出力多數是黨項人、吐蕃人、羌人,如今大家混居在一起,不能這么搞,真會出事的。 最終還是確定不立法廢除西夏文字,你們愛用就用,但是立法確定官方文字、官方語言,后面還包括各種度量衡的統一。 但是在這些法律中,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征,沒有“廢除”二字,只有“官方”二字,并且還給出解釋,就是方便大家貿易,你們私下愛用什么就用什么,但是官府只認官方規定的。 其三,也就是關于丁憂制度,這個是爭論最為激烈的,支持和反對的,幾乎是一半一半。但由于司法官員居多,他們從司法層面提出質疑時,對方也解決不了。 因為cao作系數太難,假設我是荊州人,在大名府當官,按理來說,一年之內,是能夠將消息送到,但問題是,誰能保證路上不出現意外,這個意外又怎么規定。 擴大至兩年,至三年,墳頭都長草了,你再回家守孝? 再說了,如果擴大至三年,官員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來調整什么時候回去丁憂,這是在維護孝道,還是在破壞孝道。 孝道不是人人都該遵守,為什么又要區分文武? 這文武還不好區分,比如說王韶,他是算文臣,還是武將,警司是算文臣,還是武將。 關鍵,在甘州的官員,到底要不要丁憂? 因為丁憂是沒有算在基本法內的,不可能讓人家吐蕃人回家丁憂,那朝廷派去那邊的官員,怎么去算。 這是理不清的。 立法會也給不出一個具體解決方案,那司法官員怎么去判斷,在公檢法制度下,是不能各判各的。 最終,大家還是達成一個共識,大家都認同孝道,丁憂,只是由于cao作不來,只能將丁憂制度從律法中移除。 但是后面是有補充的,不以懲罰來論丁憂,而以鼓勵,看官員自己的意愿,如果官員要申請回家丁憂,若無必要理由,朝廷必須給予批準,并且發足額的俸祿。 不過規定丁憂日期為百日,而不是二十七個月,也就是俗稱的三年。 其實在重新立法之前,就沒有規定要丁憂多久,有百日之說,也有三年之說,主要是看自己的意愿,就是富弼開的頭,他身為宰相,愣是回家丁憂了二十七個月。 他雖然是自愿的,但他可是富弼,地位、威望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這是一個很好的表率。 而在當初立法的時候,富弼剛好又是立法會長,他雖然沒有要求跟自己一樣,因為他向來是嚴于律己,寬以待人,但是大家都認為應該效仿,才規定二十七個月。 但這是在冗官的前提下立法的,當時的情況,不是特殊差遣官,不怕找不到人補,由于后來的官制改革,知縣、知州權力都是很大的,不可能隨意撤換的,如果這些人回家丁憂二十七個月,朝廷還必須鼓勵,那這會出問題的。 所以,是基于這一點,調整到百日。 第八百一十五章 番外三 這場立法會過后,這《大宋律法》上面又多出三十幾頁紙,這就是法治的體現,只會越來越厚,越來越細。 而在這期間,張斐其實并未有過多參與,就如同他之前也并沒有過多參與立法,哪怕富弼希望他多多參與。 但他總是說,他欠缺經驗。 這真不是在謙虛,而是事實,在具體立法方面,他是遠不如司馬光、范純仁他們。 他只是守住法制之法的理念,以前他還是需要提醒大家,但現在也沒有這個必要,因為他是大庭長,如果立出來的法,并未遵守法制之法的理念,他是可以直接否決的。 但此次立法,并沒有給張斐太多表現的機會,正是因為以前張斐反復強調法制之法的理念,這回他們在立法的時候,都沒有觸碰到這條警戒線,都已經有意識去遵守。 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此外,這場立法會,也在無形中化解了快要死灰復燃的黨爭。 能夠立法成功,代表著各種理念的大臣在某一定上達成了共識。 就比如說丁憂。 王安石這一派是非常反對強制丁憂的,不是因為孝道,王安石也是非常孝順的,而是因為丁憂與他們的執政理念有所沖突。 而保守派則是強調孝道。 雙方的利益爭執點在于,假設廢除丁憂,但是保守派個個都是以道德標榜自己,他們一定會要求丁憂的,而革新派可能會有人不愿意去丁憂,那么在晉升方面,保守派就會吃虧。 雙方其實是各退一步,丁憂還是存在的,只是形式上從懲罰變成鼓勵,確定即便我去丁憂,也不妨礙我晉升和俸祿。 同時也將三年縮短為百日。 在此次立法大會過后,大家的心思就還是放在滅遼大計上面,一方面在北境推行稅幣,迷惑遼國,而另一方面,則是展開對李朝的戰爭。 而射出第一箭的竟然是邕州的稅務司。 目前最精銳的稅務司都在最南邊,因為這里很多州縣都是采取羈縻制度,當地有很多酋長、寨主,他們不但不用交稅,反而還掌控著當地的稅政,他們就是這里的土皇帝。 因為邕州等地,真是山路十八彎,非常適合小規模的割據。 最初公檢法來到這里,范圍其實只在城鎮,以及買賣方面,其余的都不管,酋長就是要動用死刑,他們也當做沒有看見。 還是稅務司打開這個僵局的。 當初在京東東路剿匪的稅警,是陸陸續續都調往這里。 他們來這里就要發財致富的,在這里潛伏兩三年后,就開始針對這些大酋長進行征稅。 而這里的大酋長可比中原的大地主、權貴,要狠得多,他們可是有兵馬的,而不是幾個家丁。 要向他們征稅,就得問問他們手中的大刀答不答應。 其實這幾年這里是非常不太平。 酋長們與稅務司打得是非常慘烈,死傷無數,甚至出現過好幾次抄家滅門。 官府不管,而郭逵統領的禁軍,對此也是不聞不問,他們只負責守衛邊界。 大家是各司其職。 但最終還是稅務司取得決定性勝利。 這主要是取決于雙方心態不一樣,稅務司就是拿命來賺錢的,如果將法律去掉,他們跟強盜其實沒有任何區別。 但是對于那些大酋長,最多他們也就繳納百分之二十稅,為了這些錢去拼命,這值得嗎? 主要還是一開始,他們不信邪,直到他們發現,這哪是什么稅警,分明就是一群亡命之徒,殺紅眼了,就直接將你的寨子都給點了。 而且,這些稅警是越打越強,因為在這種環境下,會出現更多亡命之徒,窮山惡水出刁民,他們紛紛加入稅警,依法搶劫,還有比這更爽的事嗎? 許多酋長為求自保,甚至聯合起來,但還是打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