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24節
這手下自然也不敢怠慢。 “啟稟知府,方才有人在外擊鼓自首?!?/br> “擊鼓自首?” 呂公著當即一愣,這鼓還從未因自首而響過,問道:“他所犯何罪?” “欺……欺君之罪!” 念出這個罪名時,那通報的幕客嘴皮子都在哆嗦。 就沒有遇過這種事,所以他都不知道該不該接。 “什么?” 呂公著也嚇得站起身來,道:“欺君之罪?” 黃貴覺得不對勁,道:“這會不會是瘋子所為?” “那人看上去不……不像似瘋子?!蓖▓蟮哪豢脱缘?。 “可一般人想要犯下如此大罪,也……也是不可能的?!秉S貴質疑道。 難道是朝中官員?呂公著趕忙問道:“你可有問其名字?” 那慕客答道:“問了,他說他叫張斐?!?/br> “是他?” 呂公著又是一驚,但他仍然有些不太相信,故命人速速將來者押上堂來。 “小民張斐見過呂知府?!?/br> 呂公著一見,果真是張斐,反而變得謹慎起來,這小子詭計多端,問道:“本官聽說你是前來自首的?” “是的?!?/br> “你所犯何罪?” “小民所犯欺君之罪?!睆堨呈敲鏌o表情地說道。 這小子是瘋了吧?呂公著人都傻了,這不合常理,他耐著性子問道:“你是如何犯得欺君之罪?” 不得不說,這罪一般人還真是犯不了。 張斐道:“其實小民一直都是一個無證的珥筆之人?!?/br> 呂公著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道:“何謂無證的珥筆之人?” 張斐道:“就是……就是小民并沒有官府的公文?!?/br> 呂公著聽得卻是更加糊涂了,又問道:“這跟欺君之罪有何關系?” 張斐道:“根據官府的規定,若無官府的公文,珥筆之民是不能上堂為他人辯訴??汕皫兹招∶裨早砉P之民的身份在審刑院打過一場官司,并且上堂為人辯護,聽聞這場官司是當今圣上授意的,可根據朝廷法制,小民并沒有資格打這場官司,故小民犯了欺君之罪?!?/br> 可真是有理有據。 這項規定的目的只是要約束珥筆之民,避免爭訟成風,那一紙公文,就如同律師執照,沒有執照,就沒有在堂上的辯護特權。 但這條規定是因地而異,汴京相對嚴格一些,是必須要有公文,才能夠上堂,這可是京都,若不嚴格控制,開封府的鼓不得每月一換啊。 可是在地方上,只要老爺們認為有必要,那些沒有公文的傭筆之人,也可以上堂辯護,這是因為傭筆之人是最早出現的訟師,當時還沒有這條規定,這就存在一個模糊區域,官老爺就最喜歡模糊,只有模糊,官的兩張口才有用。 另外,張斐本就是此案的證人之一,這又是個特例,許遵如此守法之人,也都不覺得這違反規定。 可話說回來,確確實實是有這么一條明文規定在。 而且這第二場官司,不是在登州,而是在汴京。 且不說欺君之罪就是一種口袋罪,什么都能往里面裝,關鍵這場官司,還真是宋神宗直接授意的,一定要說是欺君之罪,那倒也不是不可以。 呂公著一時都不知該如何反駁,于是問道:“你可知此罪的后果是什么嗎?” 張斐道:“具體不清楚,但最輕也應該是斬首?!?/br> 呂公著都快被這小子給逗樂了,道:“既然你知道,那你為何還來自首,據本官所知,并無人調查此事啊?!?/br> 張斐閉目嘆了口氣,道:“自古忠孝難兩全,小民為方云申訴,乃為報其救命之恩,但是小民對陛下的忠誠,亦是日月可鑒,故小民來此自首,以求兩全?!?/br> 呂公著聽完之后,也不知該夸他忠心,還是該罵他愚蠢,雖然他不贊成張斐那日在審刑院所言,但是一事歸一事,這事他覺得沒有必要,他也不認為張斐真的犯了欺君之罪,可事已至此,他也不能當做沒有發生過,這個罪名非常敏感,是口袋罪,他若不理會,可能連會冠上這罪名,于是道:“你若不來自首,倒也沒有人調查此事,如今你自己跑來自首,其罪名之大,本官也不敢隱瞞……” 不等他說完,張斐便躬身作揖道:“還望知府成全?!?/br> 呂公著嘆了口氣,一揮手道:“押下去?!?/br> 這都不用調查,因為他也參與了此案,他太清楚不過了,其實真的沒有人在乎這些。 這都已經打到審刑院去了,從未有過珥筆之民這么干過,誰還在乎張斐到底有沒有公文。 但張斐一定要這么說,那也確實是欺君之罪??! 關鍵這罪誰敢隱瞞??! 可話說回來,既然是欺君之罪,就必須得通報皇帝,因為皇帝是受害人,是當事人! 呂公著立刻就報了上去。 要知道阿云一案雖是一樁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極具政治意義,而張斐又是其中的關鍵人物,呂公著可也不敢大意。 第二十三章 給他!都給他! 也許阿云一案告一段落,對于司馬光、王安石等人而言,僅僅是一個開始,但是對于許遵而言,這就是一個結束。 雖然這場大漩渦是因他而起,但他并無心思卷入其中。 他的心思依舊是放在工作上面。 今日他是懷以激動的心情來到大理寺,如今身為判大理寺事,他有權對律法進行修改和完善。 他首先要完善的,就是他在阿云一案中,自己提出來的疑點。 一,進一步規范自首認罪。 二,自首認罪適用于那些罪行。 三,朝廷該如何權衡民間禮法和朝廷法制。 這三點看似簡單,但其實都非常艱難,尤其是基于目前宋朝出現的冗官現象,同一件事情,有許多衙門可以介入,修法本身就是非常困難的。 另外,民間禮法與朝廷法制,雖大同小異,但法制不容許出現小異,可又不能完全倒向一邊,必須要考慮到民間禮法。 在阿云一案中,他們顯然是完全忽略民間禮法,而是以朝廷律法為主,但是要較真的話,很多人婚事都將不被朝廷承認,那么這就會引發一系列戶籍問題。 整個社會都會天翻地覆。 好在當今也不是一個完完全全的法制社會,也不是一個訴訟時代,如果誰以阿云一案作為判例來訴訟,朝廷又可以酌情判定,因為就沒有判例一說! 但這到底是一個漏洞。 可正當許遵充滿干勁,準備大干一場時,結果那些堂錄剛剛調過來,他就被皇帝給召入宮中。 來到殿內,只見除神宗之外,還有王安石、司馬光、呂公著三位大佬。 “臣參見陛下?!?/br> “免禮?!?/br> 宋神宗微微伸手示意,隨后又道:“朕今日召卿前來,是有一事想向卿詢問?!?/br> 許遵問道:“不知陛下所問何事?” 宋神宗道:“是關于那個珥筆之民張三的,他在登州之時,你可有給予他官府公文,允許他上堂辯訴?” 許遵心里當即咯噔一下,這事怎么連皇帝都知道,那小子手段真是厲害呀,搖搖頭道:“臣并沒有給予?!?/br> 司馬光面色凝重道:“許寺事應該知曉,珥筆之民必須擁有官府的公文,才能夠進行訴訟?!?/br> 許遵忙道:“司馬大學士說得是,這是我的疏忽。當時是由于張斐本就是此案一名證人,他也曾替自己辯訴過,并且他還提供一些新得證據,故此我也沒有在意其有無訴訟的權力?!?/br> 此話一出,宋神宗、司馬光、王安石、呂公著神色各異。 許遵也感覺到氣氛有些詭異,于是問道:“不知發生了什么事?” 呂公著狐疑地瞧向許遵,道:“許寺事不知曉?” 許遵搖搖頭。 呂公著又問道:“那張三不是你府上的幕客嗎?” 許遵解釋道:“不瞞呂知府,我曾招攬過他,但是他當時一心只想報恩,為阿云辯護,故此沒有答應我。到底發了什么?” 這越說他越慌??! 張斐一個珥筆之民,怎么能令皇帝與三個朝中大佬討論他,這不可思議了。 呂公著道:“方才張三來開封府自首?!?/br> “自首?” 許遵錯愕道:“他自首甚么?” 呂公著道:“欺君之罪?!?/br> “甚么?” 許遵差點都沒有蹦起來,整張臉是毫無血色。 這個罪名真是地獄的敲門磚??! 呂公著道:“他說自己無權訴訟,但他卻沒有告知陛下,而且還在陛下的授意之下,為阿云進行辯護,所犯欺君之罪?!?/br> “這……” 許遵人都傻了。 不愧是專業人士,自首都自首的這么條理清晰,他也不知道該如何反駁。 王安石突然問道:“許寺事,你當真對此毫不知情?!?/br> “我真的不知道,他沒有跟我提過此事?!?/br> 話說至此,他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也有份,趕緊向宋神宗道:“陛下,臣有罪,臣……臣當時也沒有及時告知陛下,臣罪該萬死?!?/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