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7節
貨不對板,也是一種欺騙。 徐元道:“如果說方大田與韋阿大之間的溝通真的有所誤會,那官府也會酌情考量的,但你告得可是方大田傷人之罪?!?/br> 張斐道:“敢問徐主簿,如果方大田沒有欺騙韋阿大,那么韋阿大還會否遭受到這般傷害?” 徐元搖搖頭。 張斐道:“換而言之,韋阿大被砍傷,皆因方大田的欺騙所至,但由于此乃其無心之過,且他一直以來積極配合官府調查,適用于免所因之罪,也就是免其詐騙之罪,追究其傷人之罪?!?/br> 許遵眼中一亮,憋笑不語。 將此條律例應用于此,至少比用在阿云身上要合理得多??! 說到這免所因之罪,徐元更是氣憤不已,當即反駁道:“我方才只是說官府會酌情考量,可并未說就判定他已經犯下詐騙罪,畢竟方大田將侄女許配給韋阿大,也是行長輩所行之事,而且根據我所得知,許多父母、媒婆在做媒之時,都有言語夸張之嫌,若以此來論罪,只怕許多人都會來此告狀?!?/br> 他也是經驗豐富,他此時也明白,張斐告得雖是傷人之罪,但關鍵在于是否構成詐騙罪。 如果不構成詐騙罪,那么就無法引用免所因之罪,這傷人之罪,自然也就無從談起。 溫柔賢淑,俊俏善良,即便不符合事實,是否能夠構成詐騙罪,也是有待商榷的,關于這一點徐元可以引用大量的實例,來證明這無法構成詐騙罪。 因為大家做媒都這么說,這幾乎可以列為一句口頭禪,哪怕是后世的律法,也難以以此來做出判決。 張斐從容淡定道:“徐主簿此言差矣,詐騙之事,皆是人之常事,否則的話,也難以成功。為什么人人都這么說,卻沒有出現這種事?這一切都因為方大田太過貪婪,太渴望得到韋家的田地,不顧阿云本人的感受,也未將阿云的心思如實告知韋阿大,從而導致出現此等慘案,他雖無害人之心,但他確有取財之意,其心也并非是要成人之美,乃利欲所至,用謊言去獲取利益,這足以構成詐騙之罪。 除此之外,據我所知,阿云當時正在為母守孝,依照我朝律法,此時是不許婚嫁,而且此律法,事關乎人倫道德,故人人皆知,但方大田知法犯法,仍執意將阿云許配給韋阿大,就律法而言,這門婚事是不能算數的,以一門律法都無法承認的婚事,去索要對方十畝田地,這足以斷定此乃詐騙行為?!?/br> 徐元聽得眉頭一皺,不免看向許遵。 許遵似乎料到他會看來,悄悄給予他一個無辜的眼神。 此與我無瓜。 我還真是小覷此人了。徐元頓時顯得很是沮喪。 如果僅憑那幾句夸贊之語,便想讓方大田受到懲罰,那他是絕不允許的。 但如果以守孝不能婚娶作為判罰基礎,那他就有些犯難了。 倒還真不是說律法規定如此,因為民間自有民情在,在普通百姓家,只是說守孝期間,不得舉辦婚禮,而不是說不能納征。 方大田所為,不能說是違背禮法。 可關鍵就在于,許遵已經用此法駁回大理寺的判決,大理寺那邊也已經撤回惡逆之罪,不承認他們的夫妻關系,他若要較真得話,大理寺那邊能放過他們嗎? 這甚至會影響到許遵的仕途。 這真是太雙標了。 徐元雖然不服,但他也只能點頭道:“律法確實是這么規定的?!?/br> 他不敢再爭辯下去了。 方大田頓時慌了,明眼人都知道徐元是偏向他的,這其實也是許遵有意為之,確保公平。 但是對于張斐而言,拿捏住徐元還不夠,因為這是民情所在,他還得說服門口那些觀看市民們接受這個說法。 張斐突然環目四顧,鏗鏘有力地說道:“毋庸置疑,韋阿大絕對是此案的最大受害者?!?/br> 最大受害者? 不是唯一么? 徐元一聽這話就覺得怪怪的。 許遵眼中閃過一抹笑意,但也沒有做聲,任由張斐發揮。 又聽張斐言道:“而且此案對韋阿大精神上造成的傷害,是遠勝過其身體上受到的傷害?!?/br> 說到這里,他仰天嘆了口氣,道:“韋阿大因樣貌丑陋,自小被玩伴排擠,長大之后,又遭人嫌棄,如今已過而立之年,卻仍未婚娶。 但是這身體發膚,皆受之父母,此非他之罪,但他卻遭受此中之苦,上天可真是不公啊。 原本韋阿大已經認定,自己將孤苦一生,是方大田給予了他希望,但也是方大田將其打入深淵。 一個女子寧可鋌而走險,犯下殺人之罪,也不愿意下嫁給他,這對于他而言,又是多么大的打擊啊?!?/br> 話說至此,忽聽悲鳴之聲,只見那韋阿大坐在椅子上,雙手抱頭,渾身抽搐著。 此番景象,令在場所有人無不動容??! 許多婦人甚至掩面抽泣。 饒是徐元不免垂目而嘆。 這話說得可真是太傷人了。 張斐眼角閃爍著淚光,長嘆一聲,又道:“我并不知道當時方家是什么情況,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阿云事先曾反對過,而結果也告訴了我們答案,她當時的反對,并沒有得到認同,相反,她必須得下嫁于韋阿大,這才造成此番人倫慘案。那么是誰逼迫阿云嫁于韋阿大,就是他方大田?!?/br> 張斐手指向方大田,又道:“而他僅僅是為了韋阿大家中的十畝田地,便在兄嫂喪事之時,強迫兄嫂之女不守孝德。此枉為人弟,枉為人叔,更枉為人,他絕對要為此負責,但鑒于他確實也并無傷人之心,故此小民在此懇請知州,判方大田以五十畝田地來補償韋阿大所受到的傷害?!?/br> 方大田雖比韋阿大更擅言詞,但在這公堂之上,他也犯怵,一直不太敢吭聲,如今聽得竟要賠償五十畝田地,他急得當場大哭起來,“知州明鑒,小民冤枉??!冤枉??!小民只是一番好意,絕無害人之心?!?/br> 可面對他的哭喊,在場的大部分人都是冷眼相待。 太可惡了! 許遵問道:“是嗎?那本官問你,為何你要在阿云守孝之時,將阿云許配給韋阿大?” 方大田狡辯道:“很多人都在守孝期間,許婚、納征,只是未舉辦禮儀罷了,此非小民一人所為??!” 許遵道:“但他們多半出自善意,或者說對晚輩的關愛和照顧,而非歹意,而非為一己私利。張三所言,沒有錯啊,你身為長輩,在兄嫂尸骨未寒之際,就逼迫親侄女來為自己謀取利益,其動機十分可恥?!?/br> 言罷,許遵又向張斐問道:“你代韋阿大索要五十畝田地的補償,可有說法?” 五十畝田地,這絕對不是一筆小數目,饒是他也沒有想到,張斐會索要這么多的賠償。 “有!” 張斐道:“對于韋阿大而言,他現在更多是需要賠償,因為此番傷害,已經對他今后的生活,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若無賠償,這無異于使他慢性死亡,故此他希望法律能夠為其討回公道,補償其損失?!?/br> 說著,他立刻掏出一張紙來,道:“上面清楚的寫明賠償的明細,小民未有多要一文錢?!?/br> 許遵向劉海使了個眼色。 劉海立刻下去接過那張紙,又給許遵呈上。 許遵拿著一看,這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竟然能寫得這么詳細?可真是一個人才??! 殊不知張斐以前在律所還就是干這活的,這其實也是他第一回 上堂辯護。 看罷,他又遞給徐元。 徐元一看,表情如出一轍,這輩子都沒有看過這么詳細的賠償單。 醫藥費就不用多說。 然后斷指對韋阿大造成的干活不便,甚至包括韋阿大未來的婚娶事宜。 以韋阿大目前得情況,他得擁有多少財產,他才機會再獲得一門婚事。 如今婚嫁男方該給多少禮金,那都是有數據考察的,張斐只是乘以二,因為殘疾也會導致禮金增多。 如今徐元也已經明白,為什么張斐要告方大田傷人,而非是詐騙。 其實方才他們一直在爭辯方大田的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不是傷人罪,傷人罪只是引用免所因之罪。 原因就在這賠償問題上。 如果只是詐騙,那么索賠金額絕對沒有這么多,但要以傷人之罪來索要賠償,那就可以寫很多。 徐元是無話可說。 許遵見徐元也無異議,便當場判決,判方大田賠償韋阿大五十畝良田,并且還當場怒責他違反孝道,令其回去反省。 同時他也采納張斐的說法,方大田非有心傷人,實乃無心之過,故免于刑罰。 可向來愛財如命的方大田當場暈厥過去。 院外卻是一片叫好聲。 聽到這里,門外的市民們無不痛恨這方大田,同時也非常同情韋阿大。 真是太可憐了。 “知州明察秋毫,小民代韋阿大多謝知州為吾等做主?!?/br> 張斐拱手一禮。 許遵別有深意地瞧了眼張斐,張斐也立刻以眼神表示感激。 許遵一笑,便起身離開了。 第七章 翻異別勘 這不僅是張斐在北宋的第一場官司,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場官司。 他沒有什么上庭經驗,在實習崗位上他也是干一些跑腿的活,以及財物計算。 但是這反而給他來優勢。 因為他還沒有形成一種程序正義的固定思維。 而他在研讀古代律法時,知道古代法制思想,追求的是結果正義,而不是程序正義。 什么結果正義? 簡單來說,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故此在堂上,他花了更多的篇幅將方大田塑造成一個惡人,而在韋阿大這邊,則是大打同情牌。 而不是從司法程序上找漏洞。 從圍觀群眾的反應來看,顯然,他是非常成功的。 后世法官可以判一個人人唾罵的結果。 但是當今官員,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官員,可是不敢這么判。 因為他們更多是追求結果正義。 當然,一切也必須基于律法條例,只不過打官司的側重點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