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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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確定凌云木有次人格?”坐在副駕上的郝愛國問我,“你好像很篤定?” 我呼出好大一口煙霧,心情還沒從煩躁中平復過來,便沒有理他。 我始終想不明白自己昨夜提出旁觀治療的初衷,也不相信是郝愛國自發的舉措,他沒這么聰明。但通過沙盤游戲,忽然想明白了,我是想跟魏醫生學習,或者說希望魏醫生能利用一些暗示喚醒凌云木早就存在的次人格。當然最后遭到了無情的拒絕。 “不可理喻!身為醫者怎么能將病人分裂人格?那是犯罪!凌云木已經飽受精神分裂的折磨了,你怎么能雪上加霜?” “就因為精神分裂太痛苦,才需要次人格出來分攤不是嗎?他可以得一時安寧!” “你的目的是讓他們出來分攤痛苦嗎?” 我不理會他說話的重點,忽然一拐:“也就是說,辦法還是有的?” 魏承瀾大概被我氣瘋了,跌坐回椅子上,不再理我。 我也不打算隱瞞他了,免得他以為我知法犯法,“我有理由相信,凌云木的意識里,早就存在次人格?!?/br> 魏承瀾低著頭,我看到滿頭的斑白,他的眼鏡鏡框輕微抖動著。 “醫生,你真的沒有發現嗎?” 他抬起頭來:“凌云木沒有人格分裂的征兆,項少,你是從哪里觀察到的?就憑你們相處的那短短一個月嗎?” “你別問我從哪里得知的,這是機密?!?/br>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魏承瀾簡單闡述了一些方法,可以誘導次人格的出現,但效果并不會很好。 聽我說六·一三案很有可能是主次人格協同作案,郝愛國像看外星人那樣看著我。 “主次人格同時并存互相溝通的情況是存在的,只要把身體交給力量強大的那個人格,智商高的人格負責指揮,簡直完美?!蔽乙娝l愣,“你不相信?” “你不是喜歡他嗎?” 郝愛國莫名其妙一句話,將我的節奏給打亂了,“什么?” 他不動聲色地轉移了話題:“就憑幾本日記?或許是被人偷看了呢?!?/br> “偷看人家日記還就地發表讀后感,什么人這么蠢呀?你告訴我!” “比如……親近的人,不管做了什么都可以無條件原諒他?!?/br> “你們警方連半個親近的人都沒找到吧?” 話說得越來越沒邊,凌云木的日記里,完全沒有正在熱戀的傾向,連暗戀都沒有!當然也有可能是“好人做夢,壞人作惡”,但我們已經走投無路了,只要還有一絲希望都要試一試! 美女周律師又來找我簽名,竟任性地將我的車擋在單行道上!我打了個電話,讓人將她的車給拖走了。她氣急敗壞地替爺爺警告我:“不管你現在多么荒唐,下崗、無業,當護工也好當乞丐也罷,但愿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我也鄭重其事地告訴她:“請你轉告他,我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知道自己在干什么?!?/br> 六·一三案陷入膠著、無處下手的境地。根據兇手犯罪手法嫻熟的特點,警方認為絕非第一次作案,于是開始排查全國近十年甚至二十年來的懸案……著重點放在是否有疊成豆腐塊的被褥、滅|門、性|虐、雨夜、報復等特征上面,但收效甚微,甚至調查凌云木的出身“月華孤兒院”,也并沒有太大的進展。 茶館里,我剛看完薄薄的幾頁月華孤兒院卷宗,往桌上一扔,實在是不滿意。 盧廣義:“月華孤兒院八年前毀滅于一場大火,那時候的孤兒院很不正規,連一份電子文檔都沒有。當年的大火也是個懸案,到現在沒破,那部分卷宗我正在想辦法?!?/br> 我望向窗外,有幾個小孩子在樹下吃冰激凌,有說有笑的。 “譚隊根本就沒重視吧?” 盧廣義一臉無奈:“譚隊認為孤兒院跟六·一三案沒有關系,排查起來又十分困難,最近案子頻發,警力不夠用……” 我更加無奈:“但凡跟凌云木相關的,不是被滅門就是被火燒了,他本人還成了精神病,你覺得這正常嗎?” 兇手一定隱藏在其中,他正在抹除自己存在的痕跡!但是來過,就一定會留下痕跡! 盧廣義從包里拿出一個信封,“你說得沒錯,還真的是心理學專業!項哥你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大學通知書都下來了!我接過信封,看了看,是首都師范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忽然心情好了些:“真不賴這小子!”不過以凌云木目前的狀況,得為他申請保留學籍,考個重點大學不容易??! 盡管心中隱隱有些不安,萬一真的是次人格協同作案呢?凌云木還有機會進入他心儀的大學府嗎? 我到便利店里買了點東西,就帶著錄取通知書進蕘山精神病院了。門口遇到兩個擋路的保安。我是個粗人也不想等,瞅了瞅便衣們轉身點煙的空隙,一人給了一拳,大搖大擺地叼著煙走了進去。 還沒走到306病房,就聞到一股惡臭,吵鬧聲不止,趕忙將東西放在護士站里,大踏步奔向病房。 “哧啦……”我看到了什么?護士小曹居然拿著電擊器朝凌云木背后捅!我氣血上涌,正打算上前踹她,忽然覺得不對,這滿屋子亂七八糟的怎么回事? 原本潔白的墻上涂滿了黑色凌亂粗狂的線條! 四面墻、桌面、床上甚至地板上都充斥著涂鴉……要不是我猛地看到畫中有幾個數字,也將這當成了一場惡作??! “住手,別擦!別擦!”我趕忙阻止在一旁擦洗墻面的唐小西等人,掏出手機,開始將涂鴉拍下來。 這些涂鴉,絕對不是亂涂亂抹,它們是有內容的! 可憐的凌云木已經被電暈了過去,被扔到水池里洗去一身惡臭。 護士小曹控訴道:“不知道他今天發什么瘋,搶了康伯的毛筆和墨水,等我們發現的時候,已經變成這樣了!不僅如此,他還將大便抹得到處都是!這個房間還能住人嗎?”康伯是病院里另一個精神病人,相比病情較輕,也是個喜歡涂鴉的主,但從來不亂涂在墻上。據說凌云木看到他路過,就沖出去搶了過來,盡情涂抹了。 “他居然不怕康伯?”我覺得奇怪。 小曹:“不是不怕,你不在的這幾天他跟康伯已經成了好朋友啦!” 精神病人之間或許比較容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