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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亞男問道:“這個十字架代表著什么呢?” 蕭默回答:“十字架刑相傳是由腓尼基人發明,在古代埃及、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這是腓尼基人的一大發明,就是把人釘在十字架上處死。 十字架刑后來經過了多次改良,但始終是一種處死人的異常殘酷的方式,與黃志高的死法并沒有什么共通之處。 我猜測兇手將死者綁在十字架上,是有一種特殊的意義在,或許是想讓他懺悔?!?/br> 齊南道:“這個黃志高生意做得那么大,他是得罪了什么人了嗎?才會將他給吊在這么個地方,如果不是拾荒的大爺,怕是要在這個地方曬成rou干都沒有發現?!?/br> 蕭默:“最近我一直在調查幾年前發生在藍海村的特大火災事故。那一次火災造成了餐廳老板一家四口死亡的事情。經過我最近的調查,所有的線索都指向這個黃志高,那場火災極有可以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縱火。 具體情況等回到局里再一一詳細地告訴大家?!?/br> 浩然分析道:“如果那場火災是黃志高所為,那么他被綁在十字架上,說明兇手是想讓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懺悔。會不會是那場火災死去的受害者身邊的人?作出的報復行為?” “不排除這一個可能,但我懷疑兇手是別有目的,具體情況牽扯到另一宗二十年前的案子,回局里我再詳細告訴大家?!?/br> 亞男道:“不管嫌疑人的動機是什么,他她選了這么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附近以沒有監控探頭,自然會給我們偵察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br> 痕跡部門的老劉道:“在現場發現了一組43碼的鞋印,判斷為皮鞋的印子,從一樓上來,除了一些凌亂的腳印之外,只有那一組皮鞋印子有提取價值。 皮鞋印子與死者腳上穿的不一樣,也沒有發現屬于死者的腳印。 從皮鞋印的深淺上來推斷,死者是被一位穿著43碼皮鞋的人給背上來,或者杠到五樓的。 運步輕便,步長較長,步角較小,腳掌壓力不均勻,重壓部位明顯,腳印邊緣不夠完整,推斷嫌疑人為一名瘦者,身高在170到180左右。 另外在繩索和木頭上沒有提取到有用的指紋,判斷嫌疑人是戴著手套作案的?!?/br> 嫌疑人,身形偏瘦,身高在175到180之間,腳穿43碼皮鞋。 嫌疑人是誰?蕭默在腦海里將自己之前自己懷疑過的人過濾了一遍。 首當其沖是蕭澤,他的身高目測在180左右,一個大老板穿皮鞋很正常,但他的身形雖然說不上胖,但絕對也不瘦,特別是他那個略顯懷的肚子。 蕭澤身邊的人,首先是朱建軍,身形偏瘦,身高在180左右,幾次見面都是西裝革履,擦得锃亮的皮鞋,他倒是符合。 但朱建軍畢竟上了年紀,蕭默覺得他不太可能有那個力氣,將正當壯年的黃志高從一樓給杠到五樓。 第13章 真相之十三 市公安局刑警二隊會議室,蕭默在開始描述案情之前,先看了一眼坐在把頭位置的云海。他跟蕭默第一次見到時的情形差不多,一句話不說,還是一副云淡風輕的樣子。 一年多過去了,誰會想到,這個人與自己之間存在著如此深的淵源? 開始講述之前,他先在白板上寫了兩個大字:朱忠。 “2000年6月25日凌晨,發生在綿城的一起兇殺案。家住在綿城復興路9號的一戶人家,男主人何之念與其妻子朱梅,被人殺害在一樓大廳。 何之念是綿城鑫城發展有限公司的老總,事業正屬于有聲有色的階段,朱梅在綿城一所小學任數學老師。 夫妻二人為人和善,沒有得罪過什么人。 事發時的當天晚上,二樓時年9歲的孩子從窗戶看到院子里有一名男子走出去,天太黑,沒有看清這名男子是誰。 案發現場,在一樓的臥室有人翻動過的痕跡,警方將案件定性為入室搶劫殺人。 經過綿城警方的調查,嫌疑人疑為一名叫朱忠的男子,朱忠在喝酒之后跟朋友說這起案子與他有關。 朱忠,時年35歲,與女主人朱梅屬于遠房表親關系,因為家境貧窮,35歲了還沒有娶老婆,最早在綿城當了黑幫老大的跟班,黑幫老大倒臺之后,生活一直過得窮困潦倒。 綿城警方給出的結論,是朱梅的前夫欠黑幫老大的錢,朱忠借著討錢的由頭隔三差五地向朱梅要錢。這一天晚上,應該也是去找女主人要錢。而女主人不肯,朱忠惱羞成怒激情殺人的可能性。 朱忠,在他酒后吐出驚天秘密的第二天就不見了人影,那之后的15年,這個人就跟從人間消失了一般,再也找不著。 后來有人說在春陽市有見到過朱忠,但綿城警方和春陽市警方經過大量調查,一直沒有找到朱忠這個人。 直到五年前,我當時在春陽市新華派出所實習的時候,得到一個可靠的線索說藍海村有一名叫劉青的人,有可能就是朱忠。 在我得到消息的頭天晚上,劉青所經營的餐廳被一場大火燒毀,住在二樓的劉青一家四口皆葬身于火海之中。 經過對劉青遺骸的DNA比對,劉青就是朱忠。 五年前,我還是一名實習警員,當地派出所得出火災的結論,是因為廚房的煤氣管子被老鼠咬斷引發的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