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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原審被告人,衛錚到庭?!?/br> 身形消瘦的青年被兩名法警帶入場時,旁聽席上出現一陣沉悶的躁動。 面容憔悴的中年夫妻看見他, 頓時紅了眼睛,似乎要將他生吞活剝一般死死盯著他。 青年似有所覺, 抬眼看過去,只一眼就波瀾無驚地收回了視線。 這就像是一種無聲的嘲弄, 中年女人最先繃不住, 表情都猙獰了起來,怒喊道:“你這個殺人犯!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她一邊罵著, 一邊哭了起來。 周圍的人拉住她,卻不能捂住她的嘴,那些謾罵和痛哭聲暢通無阻地傳到了每個人的耳朵里。 一旁的法警走過去提醒,而青年卻已經面不改色地在正中間的被告席上坐下。 他雙手銬在身前,隨意地往桌上一放,便一動不動地坐在那里。 審判長看著旁聽席,開口道:“請原告人親屬控制你的情緒,第一次提出警告。如有第二次,你將被請出法庭?!?/br> 中年女人的哭聲頓了頓,不甘愿地收斂了一些,卻還是低聲啜泣著。 她旁邊的中年男人抹了把臉,盯著那顆背對這邊的腦袋,面色陰沉。 審判長終于移開視線,繼續道:“執行法警,打開衛錚的戒具?!?/br> 青年抬起手,任由法警將他的手銬解開,至始至終都沒有一個多余的表情。 法警們在他身后坐下,審判長看了看手里的資料,沉聲道:“S市北區人民法院,對S市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衛錚,犯故意傷害罪一案,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br> 他看向衛錚,問:“被告人衛錚,庭前書記員是否已經告知了你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衛錚平靜地回答:“是?!?/br> “你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檢察員,是否申請回避?” “不申請?!?/br> 審判長又看向辯護席:“辯護人,你們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檢察員,是否申請回避?” 石律師和他的團隊坐在辯護席位上,回答:“不申請?!?/br> “現在,由審判員程剛宣讀庭前會議報告?!?/br> 寸頭青年坐在旁聽席的角落,時不時低下頭偷偷發送短信。 法庭外,穿著紅色衛衣的青年一邊看著手機,一邊張望著入口的通道,臉上的焦急遮掩不住。 他忍不住再一次撥通已經打過十幾次的那串號碼,卻依然處于關機狀態。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X年11月14日晚上10時許,在北區五金店老街后巷內,被告人衛錚與被害人張志鵬因舊怨發生沖突,持刀將被害人張志鵬的喉管與大動脈割斷……” 法庭左側的公訴人席位上,較為年輕的檢察官宣讀著起訴書,每一句話都使得旁聽席上的那對夫妻捶胸頓足,潸然淚下。 被告席上的青年卻始終無動于衷,仿佛這些事都與他無關。 “……經S市北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害人張志鵬的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亡。認定上述犯罪事實的證據有:報案材料、被告人供述、鑒定意見等?!?/br> 檢察官看了一眼神色平靜的青年,繼續道:“本院認為,被告人衛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br> “此致,S市北區人民法院。審判長,起訴書宣讀完畢?!?/br> 冬日的白天也總是陰沉沉,在這個注定不會平靜的上午,滿大街張燈結彩的喜慶氣息在某些人眼里早已蕩然無存。 昨夜下了一場大雪,整個城市銀裝素裹,朔風凜冽。 劉然裹著臃腫的羽絨服站在警局外面,望著樹上堆積的皚皚白雪,鼻頭凍得通紅也沒發覺。 明日便是除夕夜,是一家人團團圓圓闔家歡樂的日子,但有一個人再也沒有家了。 他揚起頭,不讓自己哭出來,眼淚卻不爭氣地往下流。 “……昨晚那個案子審出來了嗎,這馬上就要除夕了……” “……還沒呢,那老頭啥都不肯說,看病歷他也沒幾天活了,能不能熬到開庭都還不一定?!?/br> 劉然低下頭,裝作看手機,卻將身后走出來的人說的每個字都抓住。 但兩個穿著制服的人發現門口有人后,便收起話題,并肩走出警局。 劉然看著他們的背影,慢慢轉回身,望了一眼面前令人心生膽怯的公安機關,卻還是擦了擦臉,硬著頭皮再次走進去。 “下面由公訴人對被告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向其進行訊問?!?/br> 檢察官站起身來,看向被告席上的青年,開口道:“衛錚,下面公訴人向你提出幾個問題,請你如實回答?!?/br> 青年沉默地點頭。 “你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屬實嗎?” 他沒有半點停頓,回答道:“屬實?!?/br> 檢察官看著他,又問:“你是否承認上述犯罪事實?” “承認?!?/br> 檢察官繼續問:“你是用什么割斷被害人喉管的?” 青年回答:“瑞士軍刀?!?/br> “你割了幾刀?” “一刀?!彼臉幼右廊黄届o,旁聽席上的家屬卻哭得更撕心裂肺,肝腸寸斷,幾乎下一秒就要昏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