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編輯[第一部]_第19章
“除非他們瞎了?!彼f。 任明卿覺得他說這話時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曖昧的燈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樣閃閃發光。那種光芒是一種隱約的瘋狂,狂妄自大,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夸獎人,但任明卿卻又敏銳地感覺到,他也不是在說謊。他是認真地給予了這個故事很高的評價,用一種幾乎于鄙薄的神態。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撫了。如果莊墨表現得歡天喜地,直白熱烈地夸獎他寫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會覺得對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莊墨表現得很焦躁,他直到現在還在兜圈子,扶著沙發平復心情,故意背過身去不讓他看到自己的表情?!八彩且粋€寫手,一個職業作家。也許我的故事里有什么東西讓他很嫉妒?!?/br> 當任明卿腦海里跳出這個念頭時,他被嚇了一跳:他怎么能那么揣測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這種可能,他的頭腦變得暈乎乎的,身體也變得輕飄飄。別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藥,他飛快地瀏覽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間又覺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邊做著懺悔,一邊躲到屏幕后面,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觀察房間另一頭的莊墨。為了逃避自己骯臟的想法,他躲進虛構的世界中,沒用五分鐘就徹底進入了狀態。他敲擊鍵盤的速度逐漸變得飛快,他的神情變得放松,呈現出一種在現實生活中不曾有過的堅決和力量,肆意執掌著筆下人物的生殺榮辱。 莊墨不知什么時候轉過身來,冷冷地審視著這一切——他覺得自己受騙上當了。 任明卿現在的功底絕非兩年前可比。那五篇樣稿,現在回想起來是如何地稚嫩,現在的他簡直令人震驚。 莊墨盯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冷肅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寫過多少書?一百萬?五百萬?或者更多? 一個人的文字是沒辦法騙人的。新手跟寫過一百萬字的人,沒法比;寫過一百萬的人和寫過一千萬字的人,也沒法比。這倒不是說他認同又長又臭的裹尸布,而是大量的訓練會洗髓伐骨般改變一個人的語感。這兩年里,任明卿一定寫了非常多非常多的書,他的文字流暢度簡直到了一個登峰造極的地步,以至于莊墨第一遍看的時候,忘掉了自己是個編輯。他就像一個初中生,讀到一個有趣的故事,就這樣一口氣從頭讀到了尾——然后發現是篇太監。這對他來說是不可思議的,他已經近兩年時間沒有追完過任何東西了,不論是電視劇還是書籍。他的G點太高,再偉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階段,而莊墨的耐心極其有限;同時,他太過專業,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么屁??墒窃趧偛?,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為什么而來,只是沉浸在任明卿構建的世界里,在文字迷宮里兜圈。 莊墨有一點惱火。從某種意義上說,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敗了他作為編輯的天才。 他擔憂的巴托比癥候群沒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現,任明卿幾乎什么也沒有改變,甚至愈發熠熠生輝。他的故事依舊神秘迷人,懸念十足,節奏明快;他在文章結構上更加老練,同時,在塑造人物時擺脫了優柔寡斷。他一提筆就帶著一種強烈的個人風格,跟他本人極其不搭。他在現實生活中軟弱無能,因為慣于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沒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轍。即使是莊墨,有時候也傲慢地認為,他缺乏深邃的靈魂。但在他的故事里,他是如此敏銳、準確、一針見血,他的心理描寫讓人聯想起陀氏,他嘲諷一切假象時尖酸刻薄的模樣讓人想到了簡·奧斯丁與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膚淺的情節,在他筆下都透著一種濃烈而危險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視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讓人喘不過氣。而他總會對背景色上那片陰魂不散的黑暗,報以十二萬分的力量,讓人懷疑那具軟弱的軀體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堅強的心靈。 所以這一切都是怎么來的呢?他是不是欺騙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樣隱瞞了真實身份?他其實是個名作家,寫過很多很多書?莊墨凝視著那張被顯示屏照亮的臉,想從他戰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問題的答案。 很快,莊墨推翻了自己的這個假設,重新變得火冒三丈。在看過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處于一種一觸即燃的狀態。 毫無疑問,任明卿是個天才,而且他認真對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沒有任何領路人,他也沒有走岔道。他沒有輕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創作一些轉瞬即逝的東西,換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測的磨難中不斷磨礪自己,他的心靈依舊是深邃而單純的。 可是這難道不可笑么?在這個誰都可以寫兩筆的時代,很多人輕易地發了橫財,很多人冠著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獲得了以他們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東西。他們放個屁都有人追捧。同時,真正的作家卻在酒吧里端盤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寫的有多好。 莊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他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憤世嫉俗,也厭惡任明卿膽怯懦弱的表情。他剛才的樣子仿佛在說:如果你說我寫的不好,我這就走出門去,以后再也不寫了。他的眼睛就是這么說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愛? “全都瞎了眼?!鼻f墨心想。 他是如此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會兒,他決定什么也不做,讓任明卿珠玉蒙塵,活該是個報應。只是當任明卿終于寫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滿面油光地把筆記本遞給他時,莊墨才打消了這個念頭。他決定繼續他之前的那個計劃。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們就不會為錯過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對任明卿來說,當名作家顯然是更好的命運。莊墨平靜下來以后,就無法對任明卿太過苛責,畢竟他寫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當做了主角。 第16章 比稿:無人生還 任明卿寫完剛過十二點。他站起來走了走,活動了活動自己血脈不暢的左腿,然后非常謙虛地請莊墨過目。莊墨說了一些鼓勵他的話,卻沒有給他任何指點。作家在創作中是高度亢奮的,現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燒著的生命力以rou眼可見的速度熄滅。他的身體還沒有好全,又連續熬了兩夜、挖盡了腦油,一分鐘里他打了三個哈欠。莊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頭,塞上出租車,攆回家里,最后灌進了被窩。 第二天,任明卿依舊攤在床上起不來,莊墨給他定了個鬧鐘,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寫完,卻因為賴床而忘記交稿。 一走進公司,莊墨就聽見烈火哥正在給許唯打電話:“許總,那個稿子我們還沒排出來……啊,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還沒收齊么,排版就還拖著……插圖?哦對對對,插圖也沒畫完,我們給配了十一張插圖,畫手正在改稿呢!???是不是彩圖?當然是彩圖啦,全給上銅版紙……”烈火哥這么誠實守信的人,撒起謊來尷尬得讓人恨不得捉刀自殺,最終他通過哭訴辦雜志有多辛苦說服了許唯,許唯答應下廠之前再看排版。 莊墨從進門開始,就覺得身后有道若有若無的視線,回過頭,正對上葉瞬的眼光。葉瞬沒有想到莊墨如此坦蕩,挑了挑眉,嘴角揚起一絲了然于心的微笑?,F在他不再忌憚莊墨,因為他自恃抓住了莊墨的把柄,而莊墨只覺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來齊了以后通知十點準開審稿會,讓大家先把稿子發到群里,所有人都過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兩個文檔,沒有任何一個人回應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殤殤沒有交稿;可達沒有交稿;任明卿還是沒有交稿。烈火哥從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嚴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勵大家:“催起來催起來!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棄!” 葉瞬苦笑著搖了搖頭,這是勵志就能解決的事么? 而田恬已經在電腦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沒有回家,陪著可達熬了一整夜,然后在辦公桌上睡去,又在辦公桌上醒來。即使烈火哥不說,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來。這已經變成了一場賭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蛇_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個白天,再熬一夜看起來也沒什么要緊,反正明天就會結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終都會變成紅通通的毛爺爺。 簡直瘋魔了的田恬和簡直瘋魔了的可達最終磨出了一篇有頭有尾的稿子,兩個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萬個表情包,重新認了親。這個時候離十點還有一刻鐘,白殤殤姍姍來遲,把稿子傳給了葉瞬。葉瞬匆匆忙忙掃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殤殤的小把戲,他嘆了口氣把文檔傳上群里,卻對過稿不抱任何希望。 這樣一來只剩下莊墨。 田恬問:“你的洗灰真的沒來?!?/br> 莊墨抬手,看了看時間:“再等等?!?/br>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鐘,洗灰敲響了一口咸的QQ。 “你收一下?!鼻f墨起身,拿著筆記本打算進會議室。 田恬又被他當丫鬟使喚,氣得七竅生煙,結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惡人自有惡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莊墨蹙起了眉頭:“這不可能?!泵髅鲗懲炅说?。 “不信你自己看咯?!碧锾褡岄_了位置。 莊墨看到洗灰留言:對不起,我沒法按時交稿 一口咸:為什么?還沒有寫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寫了一版,但覺得小說到這里還沒有結束,我還有更多的劇情想寫 一口咸:不管滿不滿意,先發過來讓我去過審 洗灰:對不起…… 一口咸:為什么? 洗灰:一旦過審,稿子的所有權就歸雜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這樣 洗灰:那我沒法隨心所欲地重修了 莊墨不太明白任明卿為什么突然改變想法,在他看來,昨天那篇故事,絕對已經完結了。但是任明卿的心情他卻能夠理解。故事一旦拿到市場上販賣,作者和故事之間那緊密的聯系就被切斷了,它不再屬于他。而他即使分文不取,也想讓故事以最完整的模樣出現在這世上。他一定很愛這個故事。那個別人不曾窺見過的后半部分,一定讓他激動到戰栗。 莊墨決定相信任明卿的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