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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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逕勿就沒察問出任何蹊蹺么?”春歸也是一籌莫展,想不通吳大貴因何喪命,又是什么人陷害的焦滿勢。 “蹊蹺也是有的?!碧m庭喝一口茶,才繼續往下說:“輝輝向我舉薦了安世兄,沒想到我向他請教,安世兄果然對東墟命案有所印象?!?/br> 孫寧字自安,“安世兄”正是指他。 春歸也覺驚喜:“孫世兄當真留意過此案?” “據安世兄稱,當時他正好任刑房的書辦,也還記得當初報案人確是吳二貴,安世兄和仵作接了差遣趕去吳家,刑房司吏問案時,吳母、吳二貴與蔣氏也確然各執一詞,但吳老娘雖說一口咬定長子為蔣氏、jian夫所殺,卻說沒看清jian夫的長相,吳二貴更說他聽見響動趕過來時,jian夫已經不見蹤影,只見母親在打罵蔣氏?!?/br> “那又怎么能牽連了焦滿勢的?” “東墟雖由州衙管轄,可吳家命案起初并沒有引起胡端的關注,依據地方上的慣例,他這堂堂通判也的確無需親自審理此案……”蘭庭卻說起了州衙官員們的職責,沒有照顧春歸急于斷案的心情。 “我知道,好比州縣發生的刑案,一般都是由推官審理,但因為東墟是屬州衙管轄,而通判又對轄區內的刑案訟事都負有職權,也完全可以決斷親自主審,不過一般來說,除非案情重大,關涉廣泛,否則通判更加注重糧運、家田等等事務,而不至于審斷刑案?!贝簹w打斷道。 “輝輝竟知官員職能?” “也是父親在世時,隨口同我講解過幾句?!?/br> 蘭庭:看來岳丈大人是完全把春歸當作了承祧家業的繼嗣培養呀,連官場中事,都在其年幼時就有授教。 他也不再顧左右而言他,惹得春歸更加著急,頷首道:“原本的舒推官,也詢問過四鄰,認為死者吳大貴和蔣氏夫妻恩愛,更加采信蔣氏的證供,懷疑兇手乃吳二貴,奈何蔣氏并沒有親眼目睹吳二貴殺人?!?/br> 據蔣氏交待當時的情形,是她和丈夫已經息燈安歇,半夢半醒時聽見院子里有響動,蔣氏還以為是進了賊,吳大貴推開窗戶一瞧,罵了一句“二貴這渾人怎么偏就和祖父栽種的棗樹過不去”,原來半夜三更,竟然是吳二貴從角門里過來,正揮刀砍樹。 吳大貴就披衣出外阻止,蔣氏心里忐忑,在窗子里支著耳朵聽,便聞兄弟兩吵鬧起來,她更加不安,也穿好衣裳出去勸阻,沒想到待她出去時,已見丈夫躺倒血泊之中,吳二貴呆呆站在一旁,蔣氏驚叫一聲趕上前察看,丈夫已經沒有知覺,她沖著吳二貴哭罵,卻被也已驚醒出屋的吳母喝止,母子兩把她連推帶搡挾制進入房間,吳母威脅她不許“污陷”小叔,蔣氏不從,且堅持要去告官,遭到了母子二人的阻止。 蔣氏怎是對手?竟被吳二貴打暈,等她醒來的時候,卻已經是吳二貴去告了官,孫寧等等刑房的吏員正在錄問證供。 雙方各執一詞,但因為吳老娘是吳大貴的生母,她咬定是蔣氏殺人,向四鄰哭訴蔣氏的yin惡,可憐她長子被害,次子也被冤屈,一番尋死覓活,好不悲凄,倒也讓一些鄰居可憐起吳老娘的處境,輿論便也有了蔣氏是真兇的一說。那舒推官眼看就要到任,擔心處理不好防礙了升遷,便越發猶豫起來。 “舒推官一時難斷此案,就被胡通判明正言順的接手,又正是因胡端的審理,才察清蔣氏是和焦滿勢通jian,趁丈夫去了二叔家飲酒夜宿的便利,邀jian夫上門偷歡,不料吳大貴回家撞破jian情,蔣氏因而被吳大貴毆打,而焦滿勢為了脫身,拾起院子里的柴刀砍擊吳大貴后腦,致其死亡。而吳二貴也供訴,當晚他邀兄長飲酒,正是因為棗樹之爭心懷愧疚,打算彌合兄弟之間的友悌,誰料酒酣耳熱之余,兄長卻一改固執,突然說要砍伐棗樹,并不由分,提了二貴家中的柴刀,就經兩家院墻上開的角門回去,沒想到撞破了妻子的jian情,因而喪命?!?/br> “胡通判究竟是怎么察實的案情呀?”春歸仍覺滿頭霧水。 “說是蔣氏不堪刑訊,自己招供了,且又有焦妻等人輔證,此案就這樣‘確鑿無疑’的審結,就連蔣氏變供之前,那套原來的供辭都被一筆勾銷,不久,舒推官就調職離汾,要不是安世兄正好參與了此案的前期察勘,我甚至不知此案前后還存在這多歧差?!碧m庭冷笑道。 春歸也是蹙緊了眉頭:“聽著倒像是吳母的證供不清不楚,意圖只是為了讓吳二貴逃脫罪責,才把長子吳大貴的慘死歸咎于指控次子的兒媳蔣氏,所以她起初的供辭,才說并沒看清jian夫樣貌,倒是這案子被胡通判接手之后,才把jian夫確鑿為焦滿勢?!?/br> “安世兄和當初參辦此案的仵作也有交情,而他之所以對此案格外關注,正是聽那仵作提起胡端曾經召他詢問過案情?!?/br> 衙門里的諸多差役,要數仵作的地位最是低賤,那仵作被堂堂通判召見,受寵若驚的心情可想而知,只道胡通判是盡職責,于是把那晚出值的事仔仔細細說了一遍,就提到他往吳家的途中,經過焦家門口時,剛好撞見了一個熟人,那人是家住東墟附近的郎中。 結果沒過多久,吳家命案水落石出,兇犯竟是蔣氏和jian夫焦滿勢,仵作深覺訥罕,隱隱猜測不知自己提供的線索是否成為斷案的關鍵,一回飲多了酒,就對孫寧提起,孫寧要比仵作敏銳不少,他根本不認為蔣氏就是真兇,更加相信舒推官一開始的直覺,蔣氏無辜,二貴弒兄! 不過孫寧只是懷疑,他沒有能力察明事實更加不能賑救無辜,他只是一介吏員,且毫無入仕的希望,就算已經察覺不平,也只有悄悄的感慨和同情。 直到蘭庭向他提起這樁舊案。 “如此說來,假設吳二貴是真兇,蔣氏和焦滿勢都乃無辜,那么必定是胡端這一州通判陷害二人,而為吳二貴開脫!”春歸深覺詭異:“可胡端與吳二貴非親非故,與蔣氏、焦滿勢也無仇無怨,他身為朝廷命官,為何行此違法亂紀的事?!” 這案件既是在胡端手中才水落石出,且還是他有意模糊檔錄卷宗,那么渠出先前假設諸如“下吏狡言”的原因就不存在了,一定是胡端故意把這樁命案斷成如此結果,沒有證據顯明他和蔣氏、焦滿勢有仇,那只余一個動機,就是為了讓吳二貴脫罪。 要么就是胡端受賄,但吳二貴并不具備讓胡端枉法的賄資。 另一個可能就是吳二貴乃胡端的親朋故交,但這顯然也不存在。 見春歸的眼神儼然“求知若渴”,蘭庭卻攤了攤手:“這回我也還是一頭霧水,完全找不到線索?!?/br> 春歸失望的長嘆一聲。 卻是暗忖:無論如何,吳家母子也是極關鍵的,只要此案重審,他們必定會坐立難安,如讓渠出前往窺望,不怕不能確定他們是否有罪,說不定這回,我真能領先一步比逕勿更早察明案情。 第91章 內庭彪悍 這晚蘭庭回到臥房,仍為了東墟命案煩難,他提筆,就著硯中的余墨,把一張白紙上,一邊思慮著一邊寫下了數行字。 胡端——包庇吳二貴——原因不明。 吳二貴——真兇——動機不明。 吳母——證人——包庇吳二貴——污陷蔣氏——長子已亡,不忍次子亦領斬決。 蔣氏——受陷——指控吳二貴。 焦滿勢——受陷——原因不明——行蹤不明。 蘭庭又想到春歸的話,在焦滿勢這一行后,加上文字:其妻小全然不關心下落,疑似知悉行蹤——命案當晚,家中曾有郎中出入。 又把“郎中”二字重重勾畫出來。 然后蘭庭就擱了筆,在燈火之下,長久的蹙眉沉思。 待再次提筆之時,先是往吳二貴那一行添加:為棗樹爭執——此動機太荒唐但仍不能忽視。而后又把胡端、吳二貴、焦滿勢三個人名,都勾畫出來。 人的行為不可能完全沒有動因,也就是說,胡端和吳二貴、焦滿勢之間必然有不為人知的聯系,且那個在案發當晚出入焦家宅院的郎中,也許就是破解這一切的關鍵。 蘭庭忽然有了想法,他這回仍要采用引蛇出洞之計,不過卻先要打草驚蛇了! 因而在次日,通判胡端立時便覺焦頭爛額起來。 先是他家下人來報,郎中郭廣無端被書吏尹寄余登門質詢,追究去年十月初七夜里,為何事往東墟焦家,郭廣雖應付過去,心里卻實在著慌,所以尋到家中去討主意。 胡端正在驚疑不定,又聽差役稟報,在押刑獄的蔣氏竟然被趙知州的長公子奉手令而提出,據說竟是把這待死的囚犯送到了州衙的內宅?。?! 這下子胡端哪里還坐得住,直要闖見趙知州,卻闖了個空——知州大人下晝時竟又生病癥,回了內宅,請醫看診去了。 從前胡端可以不管此類托辭,并樂見上司的消極怠工,但今日情形卻不一樣,胡端萬萬不能善罷甘休,于是糾集了不少黨從,氣勢洶洶就擁往內宅而去。 這時沈夫人正好與春歸在商量宴請的事,聽稟報,大發雷霆:“我道費氏怎么敢這樣猖狂,原來在她身后,還站著個同樣狂悖無禮的丈夫撐腰,胡端這廝,枉為朝廷命官,竟然目無法紀,老爺可是他的上官,他卻全然不放在眼里,竟然糾集黨徒私闖上官內宅,他是要造反嗎?” 春歸:…… 沖撞上官怎么就成了謀逆大罪,夫人把老爺當誰了?這話要擱在太祖、成祖時期……春歸打了個冷顫,暗忖著我什么都沒聽見。 說來太祖、成祖距今已經過去了二、三百年,春歸自是沒有親身經歷過那時的世道,不過她卻聽爹爹說過,“文字獄”這由頭可就是太祖始創成祖發揚光大,話說太祖時,有個官員,給兒子取名“思元”,結果就被判了死罪,而且族誅…… 皆因前朝國號為元,思元是想干什么?這樣的人,必須謀逆必須族誅。 在“思元”一案后,有個大臣因為說了“承蒙厚愛”的話,緊跟著人頭落地。 太祖的認知,那大臣也在懷念著“大蒙古國”的厚愛。 此類血案不僅僅只是兩起,在太祖、成祖二朝,可謂司空見慣,后來在不怕死的多位數代禮部官員前赴后繼下,終于確定了詞句準則,規定什么字必須忌諱,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君主借口文字獄隨意斬殺臣民的恐怖事件。 但像沈夫人這樣的說法,仍然是會引來大禍臨頭的——倘若君主想要追究,這就是個確鑿的罪名。 不過“君主追究”這個前提應當并不存在,所以春歸雖然覺得沈夫人當真口無遮攔,卻也沒有杞人憂天到了勸止婆母小心言辭的地步。 萬一沈夫人喝出“我姐是皇后不敬我不敬我夫家就是造反”的話,又要怎么辦? 稟事的是郭mama,也全然不把沈夫人的話當作忌諱,并非郭mama沒這意識,也實在當今天子確然不比他的先祖列宗,是個性情溫和慈悲為懷的君上,尤其對待沈皇后,情分更加不一般——沈夫人嘴里無論說出什么話,即便叫嚷著要弒君,如果僅限于叫嚷的話,今上也不會追究懲罰。 其實也不要說今上慈悲為懷,當皇帝的,多數都做不到一視同仁,像先帝在位時,某位妃嬪做了首宮怨詩,就獲“誹上”的罪名被處死,父兄連座處以斬決!然而寵妃劉氏毒殺皇嗣謀害朝臣,竟然被先帝“呵呵”一笑嗔斥“淘氣”便不了了之。 所以“君主想要追究”是個必然的前提。 春歸在打了個冷顫之后很快就淡定下來,聽郭mama繼續稟報—— “可不正應了夫人這話?老奴活了幾十年,在京里什么達官顯貴沒見過,竟都不如區區的一州通判夫妻兩威風八面!那位胡相公,帶著一群屬官,擁在二門外,信口栽污大爺霸jian罪婦,為美色所誘妄顧國法,他原話怎么說來著……對了,是說大爺行同狗豨!” 沈夫人冷笑道:“胡端這是急了,才成了狂犬胡亂攀咬呢,那罪婦蔣氏,跟庭哥兒的嬸母年紀相仿,比我還要年長幾歲,美色所誘?真不怕笑破人的肚皮,必定是胡端干了喪盡天良的壞事,眼見要被拆穿,就狗急跳墻?!?/br> 說著沈夫人就來了興趣,一把拉了春歸就往外走:“老爺稱病,現下也不好出面,雖說蘭庭的本事,自是不怕被胡端那起子下官給真刁難住,我就擔心有個萬一,胡端等以身壓人,咱們一同去,要真蘭庭頂不住,我也好及時出面鎮鎮場子,你也學著些?!?/br> 春歸低眉順眼的被沈夫人拉著走,心說:正合我意。 這回有了沈夫人打沖鋒,聽墻角也能光明正大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沈夫人完全沒有偷聽墻角的打算,也根本不是為了事防萬一,她詢問得蘭庭正在二門里的一處偏廳遭受“造反派”的質問,領著春歸就昂首挺胸地直闖入內,反是把那一堆屬官、司吏驚得手足無措,好像他們倒成了一堆小媳婦,冷不丁被闖進的兩個男人嚇得不及回避。 春歸也不知誰是通判誰是同知,只猜打頭那個三十出頭的官員或許是胡端,當幾個須鬢花白滿面“滄?!钡墓倮舻_悲嘆“拋頭露面、成何體統”的時候,這位竟瞪著沈夫人一本正經地誦起了“內外各處,男女異群,莫窺外壁,莫出外庭”的女論語…… 不知道的看這架勢,還以為他是沈夫人的父輩呢。 小偏廳里有了一時的混亂,官吏們的批斗對象轉移為沈夫人和躺槍的春歸,蘭庭反而被冷落一邊沒人搭理了。 沈夫人在世族女眷面前自愧辯才不如,經常都被擠兌得不能反駁只生悶氣,在一幫男人面前她卻十足自信,沒等“女論語”繼續往下念,就冷哼兩聲:“諸位都闖到我家內庭了,還有臉用男女有別的話來教訓我?你們既然開口禮法閉口德行,那就解釋解釋,糾集這大一堆人,擅闖知州內庭搔擾家眷是什么禮法什么德行?!” 春歸垂著眼,看似乖順的站在一邊兒,實則當真不敢去看那幫被沈夫人反駁的腐儒此時神色何等精彩,她怕會忍俊不住笑出聲來,但這樣的場合是應當保持嚴肅的。 “并非下官等人冒犯尊府家眷,實乃聽聞趙州尊的公子私縱死囚,將罪婦庇于內庭,這成何體統?下官等這才趕來求謁州尊,還望州尊能據從律法,訓止令郎有違禮律之行,將死囚蔣氏遣還拘獄?!?/br> 很厲害,一口就咬定了蘭庭的罪名,不分青紅皂白就栽上頂違法喪德的大帽子。 沈夫人怒火三丈:“什么私縱死囚,你口空白牙就敢污陷我家大郎,我看明明是你們這些人斷錯了命案,冤判了無辜,聽說老爺要復審此案,才做賊心虛倒打一耙!” 話音剛落,就聽一個長胡須老頭跌足哀嘆—— 趙州尊竟然將公堂政務告訴內宅女眷,真是駭人視聽、荒唐不經! 第92章 各自求援 春歸到底忍不住憂心忡忡的偷瞥了一眼“長胡須”,她實在擔心這位受不住刺激倒斃當場。 蘭庭留意見春歸的神色,幾乎忍俊不住,他也不打算靠著沈夫人的彪悍平息這場風波,是以不再袖手旁觀,請了沈夫人落座,才轉身面對那幫氣得胸膛起伏不定的官吏:“因有生員舉告東墟命案有失公正,家父方才決意重審此案,怎知提審蔣氏,卻見她狀似癲狂根本無法問清案情,幾經思慮下,家父以為事涉人命及律法公允,聽授圣令而不能輕疏失職,方才決定請醫者替蔣氏診病,只是今日家父體感不適,才由蘭庭持手令往獄中提人,又因要將蔣氏安置在內庭,故而才不得不知告內庭主母,并非夫人窺涉外政,還請諸君莫生誤解?!?/br> 事實情況是蘭庭明知一將蔣氏提出死獄,必然會打草驚蛇,引起胡端激烈抗議,便告知父親大人如何應對眾人的質疑,哪知趙州尊根本不贊成蘭庭的行動,奈何無法阻止,于是干脆裝病繼續做他的甩手知州,因而蘭庭才不得不親自去提蔣氏,又出面和這些官員辯爭。 “東墟命案乃本官親自審結,兇犯蔣氏業已認罪,且此案已經上報,只待提刑司回文便押蔣氏去刑部核刑處決,怎能僅憑著一介生員的舉告,就要重審此案?” 春歸看向說話的人…… “女論語”果然就是胡通判。 “你都把那可憐的女子刑訊逼供出了癔癥,還敢說什么斷案公允,律法作何規定死囚必需皇上核準批署才能處決,就是擔心你們這些貪官胡亂斷案,害無辜百姓冤死刑場?!鄙蚍蛉税褜M氏的一腔怨氣,全都傾泄在胡端的身上,這對男女一個枉妄人命一個氣焰囂張,都不是好人! “夫人乃內眷,也難怪不知律法規定,公堂之上審案之時,當疑犯狡言不認罪供,可以刑訊,蔣氏在公堂狡辯,本官依律用刑,拶指不逾兩次,笞立亦未過三,何言逼供?”胡端傲然挺胸,看也不看沈夫人一眼,十分鄙夷一介女流竟然屢次插嘴公務。 蘭庭又道:“胡通判既知律法,又何故質疑家父重審此案呢?如今提刑司回文未至,人犯既然尚未押往京城,為免冤錯,在汾州審斷分明方為法理,難道要當人犯押往京城,親屬往刑部喊冤,再發往重審以至于耽延司法更加應當?” 胡端這通判既是初審官員,當案件有疑,由他的上峰趙江城主持重審本就是應當的程序,當然胡端也有權抗議,不過作法是采用奏章的方式在朝堂上打官司,聚眾鬧闖知州內庭的行為就顯得無理取鬧了。 不過現在無理取鬧的官員不在少數,蘭庭也見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