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開封府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相州負責判決此案的觀察判官陳安民有問題。陳安民身份不簡單,他是文彥博的小舅子,文彥博長子文及甫的母親便是陳安民的親jiejie。而文及甫又是當時左相吳充的女婿。 陳安民為了消災弭禍,一面讓下屬用錢賄賂大理寺上下官員,一面讓文及甫請吳充之子吳安持幫忙,吳安持還是王安石的女婿。 彼時是蔡確擔任知諫院,他注意到了這個案子,看出此案之中的官場牽扯,故而將此案發往御史臺,御史臺介入,直接杜絕了此中的官官相護。最終導致陳安民被罷官。 七月時,陳安民回到開封府家中,沒過多久就突然一命嗚呼了。卷宗上記載,時間是七月廿六,死因是突發心絞病不治而亡。而她的娘親楊璇是七月廿九被人發現溺斃于汴河之中的,期間只差了三日不到。 燕六之所以會注意到此案,是因為她記得章素兒曾說過,她七月廿八那一夜因不明原因跑出家中,曾在一處街角亭避雨,見到了對角一戶人家掛著白燈籠,正在治喪。 會不會就是這個陳家? 陳家在哪里?她翻遍卷宗,未有記載,不過這倒不難查。 她收起卷宗,又用撬鎖針將鎖鎖了回去。為了掩蓋她曾進入過架閣庫的痕跡,這是必要的步驟。 接著她又找到了熙寧九年歌伎落水案卷宗,同樣也是鎖著的。死者李冥,藝名嵐蝶兒,張定遠之妾。 張定遠?!白礬樓的老板?原來嵐蝶兒的丈夫竟然是他。 她又仔細去查看李冥的人際關系,發現基本都是圍著張定遠轉。但有記載的只從她十三歲入白礬樓為歌伎開始,之前的出身記載一概全無。 據張家老夫人、張定遠之母的口供記錄,嵐蝶兒自稱是慶歷五年生人,自言家中赤貧,七歲時失怙失恃,舅姑將她賣為奴婢,因著有幾分姿色,輾轉被賣入白礬樓。 她小張定遠三歲。剛入白礬樓時,張定遠還是少東家,尚未繼承家業。七年后,她二十歲,雖然不是白礬樓最出名的歌伎,但與張定遠已然走得極近,有了實際上的rou/體關系,在白礬樓中地位十分特殊。 張定遠二十八歲時接過家業,不久她便嫁給張定遠為妾,時常也會幫著丈夫打理生意,白礬樓關于鹽、酒的這一部分生意,有相當一部分是她主理。她和漕運一系的人關系極好。 漕運燕六沉吟。 她出事的時間是熙寧九年的臘月十八,彼時張定遠帶著他的三個兒子皆在外行商,尚未歸來。張定遠的老母、正妻皆在家中,家里的奴婢仆從也未出門。約莫傍晚時分,本在家中的嵐蝶兒在并未告知家人的情況下,悄然出了家中,隨后被元達和尚目擊到于念佛橋上墜河。 這是第一個疑點,因為張家就居住在白礬樓附近的宅院之中,距離念佛橋很遠,步行要走三刻鐘,坐驢車也要一刻鐘還多。查過當晚的張家附近的車馬租賃點,并沒有人見過嵐蝶兒來租車馬,她應當是步行去了念佛橋。 元達和尚的供詞里,自稱雙目無法視物,離得又遠,故而不能說清殺害嵐蝶兒的人是誰。他只知道嵐蝶兒確實與人發生了爭執,他聽到了爭吵聲、慘叫聲,緊接著就聽到了落水聲,整個過程非常短促。 燕六眉頭蹙起,她知道嵐蝶兒被毀容了,如果說一切都發生得如此迅速,兇手來得及毀容嗎? 她將卷宗翻回仵作驗尸的記錄,仔細查看。嵐蝶兒的面龐是被刀刃割爛的,如果真如元達和尚所說,慘叫聲后緊接著就聽到了落水聲,顯然兇手是來不及一刀刀地劃爛嵐蝶兒的臉的。 怎么回事?是元達和尚在撒謊,還是說嵐蝶兒落水后一時沒死,還發生了什么,導致她被毀容?她記一下這個疑點。 而嵐蝶兒的死因與楊璇一樣,口鼻有白沫,是溺斃而亡。毀容,是發生在溺斃之前的,因為她面上有部分比較淺的傷口出現了結痂愈合的痕跡,人活著傷口才會愈合。 她被毀容這個過程,顯然是相對較長的。不該是在橋上發生的事。@無限好文,盡在海棠書屋 很可疑她越發心驚。 看完了嵐蝶兒案的卷宗,她照例將卷宗重新鎖好。接著她又走到最近兩年的刑案卷宗架子旁,西夏間諜溺斃案發生在去年三月,算是比較近的案子,而且至今尚未結案,想必會放在非常容易觸及的架子上。 不過她找了一遍,沒有,她也沒有奇怪,想來這案子的卷宗應當尚未歸檔,還在開封府判官們的手中。 至此,她在架閣庫內需要查閱的事項就全部查完了,不過她估算了一下時間,距離接下來的行動還有一段間隔,她便下到二層,查找起陳家的宅第契書。陳安民是士人,他的宅第歸屬開封府士曹參軍管理,不多時,她果然找到了陳安民宅第的管理記錄。 她隨即吃了一驚,原來這宅子距離念佛橋并不遠,就與現在文家所在那片宅院毗鄰。陳安民死后,這宅子空置下來,由文府托管,現在似乎是對外出租。至于租客是誰,就沒有記錄了。 熙寧十年年初,嵐蝶兒案后約莫兩個月,文彥博一家就搬到了念佛橋畔。四年后,元豐四年七月,文彥博的小舅子陳安民死在了念佛橋畔的陳宅之中。三日后娘親溺斃于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