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四 在鐵的證據面前
派出所民警立即對疤眼青年進行審查。 開始,疤眼青年并不老實就范,他口口聲聲稱:“冤枉??!我是真的。我沒有造假??!” 民警向他出示了鐵的證據。 疤眼青年極不情愿地看了幾眼,頓時像霜打了的茄子低下了頭。他交待:他名叫陳明慧,現年24歲,汨羅市人,無正當職業。曾因盜竊被當地公安機關送勞動教養兩年。他被解除勞教后,不但毫無悔改之意,反而變本加厲,不擇手段撈錢。他流竄深圳、珠海等地,伙同另一在逃犯,專為在深圳、珠海打工的外地人辦理假居民身份證,從中牟取暴利。他先后在長沙市建湘路、袁家嶺,找到非法雕刻印章的個體攤主劉小浪、劉小波,刻制了“汨羅市公安局”、“平江縣公安局”、“湘陰縣公安局戶政股”及上述三縣市所屬的7個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10枚,又通過熟人弄到一張《申請制作居民身份證快證審批表》,復印數十份,自行編造虛假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1995年10月,他竄到某快證室,利用假的《申請制作居民身份證快證審批表》,騙取假證5個。以每證1000元的價格,賣給了在深圳打工的外地人員。 疤眼青年像擠牙膏似的交待了他所犯下的罪行。末了,他抹了一把額頭冒出的汗水,喃喃自語地說:“沒想到你們的眼睛這么厲害,一下就看穿了我的所作所為。唉。我知道自己遲早會有這一天?!?/br> 民警們當場從他身上搜出人民幣15200元、港幣13000元、秘魯幣3000元,還有長城電子借記卡一張,移動電話磁卡一片,移動電話一部。根據他的交待,民警們快速撲向建湘路、袁家嶺,一舉將躲藏在暗室里偽造假印章的劉小浪、劉小波抓獲。 此后,經檢察機關批準,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刑偵大隊將販賣制作假居民身份證的犯罪嫌疑人陳明慧及其非法雕刻印章的犯罪嫌疑人劉小浪、劉小波正式逮捕。法律將對他們作出嚴正的審判。 (原載1997年8月26日《三湘都市報》,責任編輯:吳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