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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頌吃著雞,說:“有什么不可以的,兩三個小時就到了?!?/br> 頓了頓,黎頌說:“南京離上海杭州很近,到時候我們在江南玩兒一段時間?!?/br> 溫語寄眸子亮晶晶的:“我還沒去過南方呢?!?/br> 他咬著唇想了幾秒,說:“那我要準備點什么去呢?” 黎頌喂了他一塊兒rou,笑著說:“你帶著我,我帶著錢?!?/br> 溫語寄笑了聲,說:“好?!?/br> 溫語寄想起來就有點心癢,說:“我想想南京有什么好玩兒的?!?/br> 黎頌敲了敲他的腦袋,很溫柔的說:“不用想,走到哪兒玩到哪兒,我們有充足的時間充足的錢,過兩天我就去考駕駛證,拿了證我們就買車去自駕游?!?/br> 于溫語寄說,黎頌像是一把大傘,他為自己遮風擋雨,撐起了整個家。 他讓他貧瘠的幾近枯萎的青春重新復生,讓他重新有了面對這個世界的勇氣,找回了早就丟失的不切實際的夢想,他可以盡情的幻想詩和遠方,毫無顧慮的去制定未來的計劃,他的每一個規劃里都有黎頌,他覺得自己遇上黎頌,一定是外公外婆在天上保佑他,是他這輩子最好的事 他是他的救世主。 地震持續了很長時間,三天兩頭的晃悠,地震局始終沒有給出一個準確的說法,學校不敢繼續讓學生上學,假一放就直接到了暑假,開學時間遙遙無期。 兩個人利用這段超長時間的假期,他們出去玩兒,看到哪里順眼就會租房子住下,在江南痛痛快快的玩兒了好長時間。 四季的更替象征著時間的變化,溫語寄開朗了許多,黎頌在溫語寄十七歲生日那天帶他去見了他的偶像許笙,當時許笙在他父親的公司拍廣告,黎頌沒見他爸,領著溫語寄進到攝影棚,直接要了簽名照。 回學校的時候已經是深秋,地震已經沒那么頻繁,學校正常開了課,他們即將從高二步入高三,課業繁重了許多,溫語寄想和黎頌考一樣的大學,學習比黎頌還要認真。 青春最有動力和成就感的事,大約就是追趕者戀人的腳步,一起向著更好的未來走過去。 他人生里的那段時間,和黎頌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對他來說都是值得珍藏一生的寶藏,他把記憶刻在骨髓里,自此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敢忘。 “語兒,你想上哪里的大學?” “去北京?!?/br> “喜歡北京?” “恩……想看升旗,外公和我說,□□廣場的國旗每一天都是新的旗幟,代表著每一天都是新的開始,那里的每一天都是嶄新的?!?/br> “那就去北京,語兒去哪兒我就去哪兒?!?/br> 語兒去哪兒我就去哪兒…… 第51章 眼淚滑落臉側,落下時砸了個支離破碎。 夢境震蕩,鏡像般解離,勉力支撐的世界轟然崩塌,記憶畫面化成了星星點點,塵埃一樣寂滅。 溫語寄陡然從夢里醒來,他沒抬頭,趴在胳膊里無聲的將滑落的眼淚浸在袖子上。 世界重新回到了感知之內,穿著得體的CBD男女在得體禮貌的交談、咖啡機的運行聲音規律熟悉,所有的聲音都很輕微,他試圖重新進入那個夢里,但是無論他怎么努力,都抓不到夢的一絲痕跡,那個美夢,破碎的徹徹底底。 這是他第三次夢到他,七年時間,他嚴苛的克制著自己不要做夢,他怕黎頌忘了他,這種恐懼刻在他的骨子里,他始終有一種執拗的想法,如果黎頌把他忘了,那他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意義也就消失了。 但他還是失敗了。 三次夢已過,他和黎頌的緣盡了。 但這也不是壞事,黎頌把他忘了也一定能過的很好。 夢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能貪歡一刻也好。夏天熾熱的風席卷進來,室內的冷氣被帶出去一些,隨著門關上重新降了下來。 北京的天氣太熱了,七月流火,正午時地面都能燙到人,他在這里這么長時間都沒習慣。 溫語寄把眼睛在袖子上輕輕蹭了蹭,站起身,對剛剛進店的顧客說:“歡迎光臨?!?/br> 他現在已經變得很厲害,可以不用別人叫就起的很早,不喜歡別人觸碰也能在地鐵上和人擠擠挨挨的擠在一起,不愛說話也能和陌生人交談幾句。 這些一開始很困難,但是生存更困難。 和黎頌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他也曾經看過世界,那個世界是平和的,輕松的,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善意的,他曾經以為那就是世界,直到自己一個人出來生活他才知道,那是黎頌為他撐起來的世界,楚門的世界。 下午下班的時候,錢錢急急忙忙的換衣服,他晚上還有一份工作,著急的吃了口面包,囑咐道:“下班你坐公交回去,別走路了,水電我都交完了,回去你把門口的電閘拉一下就有電了?!?/br> 溫語寄點了點頭,說:“我還要送一個外賣訂單?!?/br> 在北京的七年時間,他和錢錢一起租了個地下室,作為落腳點。 錢錢是個倒霉鬼,他第一次見他的時候是在北京站。 當時錢錢只有十八歲,輟學出來打工,還不到170公分的身高,穿著母親做的布鞋,背著家里帶的花棉被穿梭在人群里。 溫語寄也被擁擠的人群夾帶著往前走,那年他也十八,第一次獨自離開家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什么都不懂,對這個陌生的城市的懼怕多于好奇,他離開了黎頌,又開始怕人,緊緊抱著自己讀書時的雙肩包,那是他唯一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