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現在,行動。 馬上就走! 在他充滿霉味的房子里,蜷縮在這間同樣刺鼻的臥室里,斯蒂芬強迫自己起身,然后,一如既往地,第一件事就是戴上乳膠手套。顫抖的手,汗津津的皮膚……他抹了一把自己的額頭和脖子,然后把紙巾塞進口袋,等晚點再處理掉。然后他往嘴里塞了一顆藥,是十毫克的奧氮平。在多次嘗試無果后,醫生們認定這種藥可以讓他盡可能地變得正常?;蛘?,正如他偷偷聽到的:比別的任何藥物更有效地減緩他那該死的精神分裂癥(對斯蒂芬來說,藥物的治療和延緩作用實在很有限;而心理治療更是毫無用處——比起對話內容,他只對每個單詞的發音感興趣?!澳敲锤嬖V我,當你走進地窖時,你感覺如何,斯蒂芬,就在四月那天,還有,你都看見了些什么?!边@不過就是些讀出來的單詞,發音取決于醫生的聲線,可能令人著迷地動聽,令他深感觸動,或者因為某個心理醫生發出的氣泡音激起他一陣痙攣)。 奧氮平,這是“非典型的”——或者說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藥效顯著??墒墙裉?,他還在掙扎。黑色尖叫在他的意識邊緣忽隱忽現,絕望感不斷膨脹。他不得不走著,走著,沿著自己的拜苦路不停地走著,只為抵達那心中的大和諧。 顫抖的手,汗津津的皮膚。 如果他是個酒鬼,他最需要的就是喝上一杯。 如果他是個色鬼,他就需要找個女人上床。 可他兩者都不是,所以,為了逃離黑色尖叫的折磨,他迫切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為新的華爾茲找到下一個“志愿者”。 所以,行動! 在他的背包里,裝著黑頭罩,密封袋里面有三氯甲烷、膠布、備用手套和塞口物,當然還有他的名片——用大提琴琴弦制作的小型絞索。他脫下藍色乳膠手套,洗了個澡,穿上牛仔褲和灰色t恤衫,套上襪子和匡威運動鞋,再戴上一副新的手套后,他朝窗外望去。沒有威脅。然后他走出去,鎖上厚重的大門,把他那輛老梅賽德斯4matic從車庫開出來。三分鐘后,他已經行駛在坎坷不平的鄉間小路上,很快就會開上前往市區的高速公路。 向大和諧再次進發。 直達天堂。 信仰和音樂永遠都是交織在一起的。那些贊美上帝的歌曲。利未人在歌聲、鐃鈸、七弦琴和豎琴演奏著的音樂中抬起約柜;大衛組織四千名樂師在按照上帝指示建造的圣殿中服務;當然,還有《詩篇》——那一百五十篇。 接著是耶利哥城的號角。 斯蒂芬從來沒有像其他成年人那樣去過教堂,不過當他還是個少年時,他曾經有非常多的時間待在主日學校進行假期的圣經學習。一位精明的母親會找到這樣方便的地方來寄放自己的孩子,有時是一個下午,有時是從中午就送過來,有時甚至是整個周末。她很可能意識到他正在陷入瘋狂(她自己就有那么一點)。也許她本應該讓他待在家里,阿比蓋爾有那么幾次錯過時機,只好在她那些應邀而來的男性朋友到來之前,把他藏在散發著手指畫香味的地下室或者帳篷里。 在主日學校度過的那些日子,黑色尖叫還未曾出現過,年少的斯蒂芬也像一個男孩本該有的那樣心滿意足,坐在其他明顯更加年幼的孩子中間,一點點汲取舊神信仰,吃著餅干,喝著果汁,聆聽身穿粗花呢的老師們吟誦關于奉獻的課程,啊,要虔誠。 那些詞句大多是毫無意義的,他很清楚這些,但是有一個故事不同:上帝是在何時以怎樣的方式(沒有任何合理理由)派邪惡的靈魂去折磨以色列的第一位王,掃羅,而只有音樂能夠撫慰他——由大衛的豎琴演奏出的音樂。 這就像斯蒂芬,只有音樂或者聲音能夠安慰他,讓他遠離黑色尖叫。 斯蒂芬一邊小心地開著車,一邊找出他的電話,翻出播放列表。他這次沒有選擇自己收藏的那些純聲音,轉而選了優美的曲目《綠袖子》,技術上來說這不是華爾茲,不過同樣是六八拍——具備相同的要素(相傳是由英王亨利八世所作)。 《綠袖子》,一首悲傷的愛情民謠。一個男人被他的繆斯女神拋棄,有了第二次生命。它被教堂改編用作圣誕歌曲《這嬰孩是誰?》 世人喜愛這首曲子,為之著迷。 他很想知道,是什么使這首特殊的優美曲目被世人傳唱了這么多年?為什么它會在被更換歌詞、改換節奏,歷經千年后仍能直抵靈魂深處?它的旋律和其他曲目都不同。這個問題曾經令斯蒂芬困擾了很久,最終也沒有得出結論,只能歸結為這個聲音來自上帝,是上帝發出的聲音。 大和諧。 凄美的音樂在他的腦海中徘徊,斯蒂芬決定用它來實施下一步行動。 “啊,我的愛人,你錯待了我,拋棄了我,你無義又無情……” 他減速后,在路邊轉彎,向著卡波迪基諾機場接待中心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