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路向南
對于秦風來說,這趟公費旅游除了有些生命危險之外,其他還是不錯的。 畢竟重生一年多的時間,他始終就在大興城附近這一畝三分地轉悠,根本沒來得及好好看看這個世界。 不過在出發幾日之后,秦風后悔了。 因為歌詞里都是騙人的,外面的世界一點都不精彩。 除了仿佛寶石一般蔚藍的蒼穹殘存著幾分美感之外,天地間的景色根本沒有太多的區別,剛剛抽出嫩芽的樹木,郁郁蔥蔥的田地,如果說剛剛出城的秦風還對這些景色充滿著新鮮感的話,如今的他早已對這千篇一律的景色充滿了厭煩。 官道旁的村莊還是土坯茅草房構建成群,炊煙少得可憐,面黃肌瘦的貧窮百姓傴僂著身身軀,蜷縮在很遠的地方看著秦風這出使的隊伍,眼中甚至沒有艷羨和希冀,唯有永恒的麻木。 離大興城越遠,這種情況就愈發嚴重,秦風的心情不好,與其說是景色不如他意,倒不如說這些連莊戶都當不上的百姓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 百姓要的只是一口飽飯,真的有那么難嗎? 一開始,秦風還會把干糧拿出來接濟百姓,可隨著時間的增長,他放棄了這種行為。 不是因為看得太多而變得麻木,而是他管得了一個、十個,管不了千個、萬個,管得了他們今天,卻管不了明天。 他想要的是治本,而不是治標,所以,推出一種高產的作物已經迫在眉睫了。 使者隊伍自大興城始,經弘農、襄城等郡,一路緩緩向東南而去??紤]到食宿的問題,縣城以下的驛站根本供應不起他們人吃馬嚼,所以每日走的路程并不是很長。 不過這段路程走下來,秦風倒也不是一無所獲。 而最大的收獲絕對不是百姓們過得有多困苦,這事他早就知道,只是這次看得更加直觀而已。 他最大的收獲是,戰馬之精貴,竟然遠勝士卒。 或許是承接鮮卑王朝的緣故,大隋的騎兵很多,養馬更是一種風尚。不過在從前的秦風看來,馬這東西就和后世的車一樣,代步工具而已,需要的時候拿出來騎騎,不需要的時候放在馬廄里喂點草,最多再喂點精料便是。 可如今,他卻發現不僅如此。 他親眼目睹那一百驍騎衛,包括統率楊義臣在內,休息吃飯之前絕對不會去干別的事,而是伺候他們的戰馬。 刷毛,整理馬鞍,查看馬匹是否有什么傷處,然后用貼身攜帶的布槽裝黑豆等精料喂馬。 要知道那可是布帛做的馬槽! 甚至很多人連自己里衣都是粗麻做的,但這個馬槽,卻沒有一個人吝嗇。 等馬吃飽之后,事還不算完,還得給馬喂水。這個水可不是把馬牽到河邊,讓它自己喝就完了。 水不說燒開,但不能涼,要是冬天的話,更不允許有冰碴,必須要溫和。 這么一整套下來,沒耐心的人能被煩的不行。更重要的是,這不是偶爾的行為,而是每天的必備功課。 后來秦風打聽過,既然大隋馬多的話,為啥還這么精貴? 答案嘛...有點殘酷,大隋的馬是不少,但那基本是鮮卑人留下的底子,如今的大隋,只有關隴、河西、河東、遼西諸郡產馬。而這其中,河東、遼西的馬耐力佳,但個子矮,用來拉貨沒得說,用來當戰馬卻不太合適。 也就是說,整個大隋只有關隴、河西才產上等戰馬,能不精貴嗎? 秦風琢磨著自己是個理論大師,但楊義臣這貨看著應該參與過不少戰爭,本著虛心求教的心思,秦風詢問了不少關于軍事上的東西。 然后... 三觀碎了一點??! 秦風真的覺得自己之前的認知有些丟人,原來打仗不是騎著馬,拿著刀,穿著甲胄,然后上戰場開干就是了的活。 原來大戰之前還要征發兵役。 正經的士卒用到的裝備很復雜,而且一路上要消耗的糧草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讓這些將士抗著這些東西趕到戰場,別說打仗,沒把他們自己累死就是好事。 于是乎,兵役,也就是民夫,就是干這個事的。一個步卒少說要配一個民夫,一個騎兵則至少需要三人。 也就是說,別看古時打仗動輒幾十萬幾十萬大軍,水分可大了去了,少說一半以上都是民夫。 而另一件最顛覆秦風看法的東西則是甲胄。 在秦風原本的印象之中,甲胄這東西應該是每一個士卒必備的,而上一世的電影和電視劇同樣也都說明了這一點。 可用楊義臣的話來說,那玩意就是裝點門面的貨色。 不是說甲胄沒用,這東西能從夏商一直到清朝,數千年始終存在,足以證明這東西絕對是有用的,而且穿戴甲胄絕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傷亡。 可甲胄這東西實在太精貴,別說士卒,大隋如今勉強能做到旅帥每人一件,再往下的隊正有沒有,那就要看你所屬的大軍究竟受不受到重視了。 這年頭的技術不足,礦藏開采很困難,而想要打造一副鎧甲,需要消耗的鐵料實在太多了,這事很奢侈。 別的不說,打造一副鎧甲的鐵料足夠鑄成十幾二十個槍頭,只要安上根木桿就是殺人利器,為什么要打造鎧甲? 而且,這年頭銅同樣也少,在銅不夠的時候,鐵也是會被拿來造錢的。這東西打造鎧甲,那概念基本就和后世用白銀、黃金打造槍炮一樣,誰家能這么奢侈? 所以,除去沖鋒陷陣的將士、戍衛大興的十二衛、大將的私兵親衛之外,大隋其他的將士少有盔甲,有也是最為低等的皮甲。用牛皮、羊皮之類的制成,最多在要害的地方在縫制一點鐵皮,防護作用...聊勝于無。 當然,也不是說大隋的普通將士就一輩子都得不到鎧甲了,有一種情況例外。 送死的時候! 什么時候戰況惡劣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或者是需要敢死隊打破僵局的時候,上面就會給這些基本上必死的將士發一身鎧甲,讓他們榮耀的離去,一種悲哀到極點的體面。 老實說,秦風之前還沒這種感覺,畢竟他麾下那一千余人雖說也沒有鎧甲,但他以為那是因為還沒有訓練成型,等到訓練完畢才會配備。 可如今看來,這一千余人應該是屬于楊廣的私兵,兵部能夠調給他一百工匠,而且沒有計較他大鬧兵部的事,絕對可以說是網開一面,寬宏大量了,畢竟這確實不是人家兵部份內的事。 秦風的問題很多,楊義臣沒有架子之余,也頗為健談,兩個人倒是樂在其中。 不過使者隊伍中的另一個頭領就不是那么好說話了。 當然,不是說羅元這個太監不待見秦風,而是人家年紀大了,走路都顫顫巍巍的,你好意思拉著人家說什么? 在為數不多的攀談之中,秦風倒也不是毫無收獲,至少他明白了一個十分簡單的道理。 原來這年頭,太監也是不能亂叫的。 黃門、公公、宦官、閹人、老公,這些都是宮里內侍的別稱,但絕對不能統稱為太監。 因為太監是宦官中的官名,整個大隋也只有寥寥幾個,沒有任命絕對不能隨意稱呼。 否則...皇帝或許不會說什么,但那些失去了男人最重要零件的家伙,敏感的心眼兒絕對比針尖還小。人家本來就為數不多,值得稱道的地方,還被你給剝奪了,放到和那些小宦官一樣的位置,誰能樂意? 輕的,你叫太監的那個小宦官可能會被干掉,重的,保不準在皇帝面前給你上上眼藥。 別看楊堅壓制太監壓制的很厲害,但同樣一句話,人家改個語氣,甚至改個斷句就能延伸出很多不一樣的意思,你受得住人家的惦記嗎? 羅元毫無疑問是有被稱為太監資格的,作為掌案太監,羅元絕對是太監中最巔峰的那么幾個之一。 顧名思義,掌案太監的職責是管理皇帝的龍案,上面的奏折、御筆之類的東西,都在人家的職責范圍之內。雖說比不上內侍總管那么牛叉,但至少能在皇帝面前自稱為臣,而不是自稱奴婢了。 就在這種總體頗為融洽的氣氛之中,使者隊伍經過半個月的長途跋涉,抵達江北要郡廬江郡治合肥城。 廬江郡基本就是秦風在大隋境內的最后一程,只要渡過大江,那他們這一行也就正式進入了南陳的境內。 不過在前往南陳之前,秦風還打算去見一個人。這段時候他一直在考慮一個計劃,如果能有此人配合的話,那當世甘羅的名聲也未嘗不能巴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