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
單位的食堂是有飯菜的,承包給了別人。 農閑的時候只開一個窗口,早上供應饅頭和面條,中午晚上都有炒菜。 不過曹愛華還是把煤爐子生了起來,打算自己做飯。 一來營養可以跟得上,她和女兒都需要補身子,二來,食堂去的多了,她住在這兒的事情總是會引起別人的猜想。 是應該早點買個房子了。 如果只是她和女兒兩個,倒是可以想法子外調,避開蘇衛民一家子。 可如今她懷了孩子,離開不現實。 安定下來才是最好的。 再過幾個月單位就會分房子,前世這個時候,蘇衛民的單位也分了房子,曹愛華的單位也分房子。 供電局的房子雖然離市區近,可是房子小,戶型也一般,價格還貴,蘇衛民的工齡短,輪到他選的時候只剩下一樓了。 然而婆婆帶著大姑姐過來鬧騰,夫妻兩最后只能買了供電局的房子,寫的是蘇衛民的名字。 搬進去沒兩個月,大姑姐和婆婆就總是以各種各樣的理由過來住,曹愛華如果不同意,她們就會說這房子是她兒子弟弟的,曹愛華沒有資格說什么。 可買房子的五千塊是曹愛華自己的積蓄加上回娘家借的。 蘇衛民家一毛錢都沒拿。 不僅如此,因為房子結構不好,之后的二十多年,曹愛華一直都忍受著時不時的堵廁所,漏雨,煙道反味,樓上砸垃圾下來等等問題。 棉花站的房子就不一樣了,這個時候,棉花站的效益可是比供電局強的多,房子蓋的又大又明亮不說,還配了幼兒園,籃球場以及一個小花園。 職工的孩子上學也安排了班車接送,根本就不用cao心孩子的上學問題。 曹愛華的父親和站長又是戰友,只要曹愛華愿意,是可以挑到一套很不錯的房子的。 而且價格只要三千塊,還可以先付一半兒,剩下的一半從工資里逐月扣,只要有擔保人就行。 如今她的目標就是這么一套房子。 自己的房子,寫了自己名字的房子,周圍都是她單位的同事的房子,出了事兒他們會幫她而不是幫著蘇衛民那一家。 前世蘇衛民升職加薪之后,供電局的那些人便都是看蘇衛民的臉色行事。 朱愛玲和張保國外調之后,她就連個幫忙說話的人都沒了。 誰不想著巴結蘇衛民? 婆婆更是擺著官老太太的譜,兒子一升職,她連忙收拾包袱就過來住下了,對外卻說是幫兒媳婦帶孫女。 逢人就說,棉花站效益不好之后,兒媳婦沒出去上班,靠她兒子養著,每天啥事兒不干,就在家看電視織毛衣。 能過上這種好日子,是托了蘇衛民的福。 不了解情況的人都以為,她過的比誰都好,蘇衛民有本事,對老婆孩子好,還幫忙給岳家的幾個小的都安排了工作。 而她每天除了陪孩子,啥都不用干。 這種富太太的生活,還能有什么不滿的? 偏偏她不知足,蘇衛民帶著朋友來家里吃飯,她要吵鬧,蘇衛民打牌應酬,她要吵鬧,蘇衛民在外工作不回家,她還是要吵鬧,就連幫她做家務帶孩子的婆婆,也要被她趕走。 不講理的那個人是她。 每次她和婆婆老公起沖突,大多數人都會跑來勸她知足點兒,脾氣別那么大。 可實際上呢? 蘇衛民一毛錢不給她,都交給陳蘭花,孩子要交學費的前一天,陳蘭花收拾東西回了老家,她得腆著臉去找娘家借。 陳蘭花不僅僅不做家務,連杯水都不愿意自己倒。 所謂的接送孫女,那都是要花錢叫車才去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和她的老姐妹逛街,到了放學的點兒,蘇思寧得自己走到奶奶說的地方等她一塊兒回來。 好不容易把婆婆給吵走了,蘇衛民又帶著一大幫子朋友在家里打牌吃飯。 她得自己花錢買菜再做一大桌子十幾二十個菜招待。 等蘇衛民帶著人走了,她還要熬夜織毛衣拿出去賣錢換點她和孩子的生活費。 直到孩子上了初中,她拿離婚威脅,蘇衛民才答應每個月給她五百塊的生活費。 離婚是不可能離婚的,蘇衛民甚至要求她在外維護好他的形象,否則會影響他升職加薪。 孩子大了,房子是蘇衛民的,她只能凈身出戶。 周圍的人勸她為了女兒也得忍,孩子沒了爸爸多可憐吶,況且一個離了婚的女人怎么會有人要?她又沒工作。 那個時候就連她自己也覺得,離開了蘇衛民獨自一人沒法兒活。 就把所有的希望都掛在了女兒身上,想著都是為了女兒好。 蘇衛民為了女兒也可能會回頭的吧? 可蘇衛民鬼迷了心竅,當周圍的人都捧著他巴著他,說曹愛華配不上他,他哪里還能想到回歸家庭? 最后承受了他們婚姻不幸的除了她自己,還有可憐無辜的女兒。 這次,曹愛華要把東西都抓在自己的手里,指望男人倒不如什么都靠自己。 就算離了婚,她自己也能給孩子最好的。 等房子分下來,她也可以讓爸媽住過來。 前世爸爸跟著曹友軍,錢都給了兒子孫子,一身的病痛也沒錢去治,死的時候一身的病,醫生都說曹爸實在是太能忍了,生的病倒都不是什么致死的病,是忍受不了疼痛,痛死的。 曹爸去世之后,曹友蘭才后悔的告訴曹愛華,實際上曹爸曾經找過她,跟她說不想在鄉下和曹友軍一塊兒住了,正好有個戰友那需要一個看大門的老頭,他想到城里來生活。 曹友蘭怕曹爸曹媽在城里住,以后養老的事兒都是她和她老公的了,曹友軍下崗之后就賣了城里的房子回了老家,占著老家的房子和老兩口的退休補貼,就應該給老兩口養老啊。 便一口回絕了。 曹愛華聽見這話的時候就明白,曹爸是覺得她生活的苦,不想給她增加負擔,才跑去和大姐商量,沒和她說。 如果她和大姐一樣夫妻和睦,手上有錢,曹爸就不會什么都不告訴她。 這一次,曹愛華要自己把疼愛她的曹爸接到城里來,給他養老送終。 至于曹媽,她要是覺著兒子好,便自己留在鄉下,要愿意來城里,退休金也夠她生活的。 吃了晚飯,曹愛華拿著紙筆在本子上規劃未來,列出了好幾條賺錢的途徑。 第7章 手太巧了! “mama,你也要寫作業嗎?” 蘇思寧寫完了mama規定的五個大字,跑過來看她。 “是啊,mama要寫大字,還要規劃一下寧寧上學的事情?!?/br> 女兒寧寧語言天賦不錯,聲線也好,一歲多就可以清楚明白的表達自己的意思,對不同的人也會用不同的語氣和說話方式溝通,兩歲就能夠完完整整的唱完一首兒歌。 幼兒園的老師挑選唱歌的小朋友,第一個選中的就是她。 可前世她問女兒想不想去歌唱班學習,女兒說她討厭唱歌,她就以為女兒不喜歡。 直到女兒成年才用爭吵的方式告訴她,奶奶說喜歡唱歌的女孩子都是破鞋,是爛貨。 她去問陳蘭花,陳蘭花笑著說,歌唱班要花五塊錢買演出服,一個丫頭片子能讀書就不錯了,還花這些? 就為了五塊錢,她的婆婆扼殺了她女兒的興趣。 而她那個時候以為婆婆不在,女兒的回答就是她的真實意愿,卻不曾想,婆婆早就已經在女兒的心里埋下了炸彈。 “幼兒園的老師選中了寧寧去歌唱班,寧寧愿意去嗎?” 曹愛華認真問寧寧。 然后她就看到女兒的眉頭皺起,糾結了一會兒,才扭頭看向別處: “不愿意?!?/br> “寧寧,是因為奶奶說唱歌不好,正經女孩子不應該唱歌嗎?” 曹愛華覺得,她應該要拔除女兒心里的刺。 “嗯……” 蘇思寧點頭,問她: “mama,奶奶說的都是真的嗎?” 她的心里也有疑問,可沒人為她解答。 奶奶還說這些話不能告訴mama,如果mama知道她是不正經的女孩子,會傷心的。 可現在mama知道了,她會傷心嗎? “寧寧,你還記得mama帶你看的文藝匯演嗎?” 曹愛華的單位每年都會有那么幾場演出,畢竟這個年代娛樂活動匱乏。 單位雖然花錢買了一臺大彩電,可幾百號人盯著那么一個小小的屏幕,看不清不說,電視臺也就那么一兩個,根本看不過癮。 還是在舞臺上的真人歌唱舞蹈有意思,還都是職工們自己準備的,有參與感。 “嗯?!?/br> 就是因為mama帶她看的表演,她才想要和那些漂亮的叔叔阿姨一樣,給別人帶去歡樂。 “不管是表演的叔叔阿姨也好,還是看表演的叔叔阿姨也好,是不是都開開心心的?” “嗯!” 寧寧好像有了答案。 如果是不好的事情,為什么大家都那么開心呢? 曹愛華點到即止,有些事情還是讓孩子自己去判斷吧,她不想和陳蘭花一樣,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孩子的身上。 孩子的奶奶說的話對或者不對,好或者不好,孩子自己學會思考才是。 她可以防住一次,卻不可能防住千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