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雜記(其三) ssん.cм
昨晚的更新結束之后,我收獲的最多的感想都是“還好,不算太刀”“還行不虐”“和阿潯的死比起來我都能接受”“阿潯知道了一定會更痛苦吧”……我想我真的不太懂,確實和生死比起來,都不算無可挽回,可那真的是可以劃等號的事情么,它們應該被拿來比較么?難道因為一個人的“死亡”足夠悲劇,其他人的悲劇便不是悲劇么?我們為什么先關注的不是受害者本身所承受的遭遇,而是另一個人呢?我很感慨,大概我筆下的描述還不夠痛苦,讓人無法感同身受,沒辦法去真正的關注她們(甚至還有人關注的是rou——???那才不是rou)。 就像我寫PUA的時候,大家會去詬病女主的狀態和智商一樣。其實盧這段原本就是我想寫的元素之一,原型是“北大包麗”事件,文中也出現了呼應的句子。甚至我賦予了盧景州更完美的實施條件,但我不敢細寫,因為它太殘忍。 我從來都認為一篇文整體的基調不應該是一直陰郁的,它最好能給人帶來快樂或者希望,所以《聽鯨》之前,我也排斥虐文和BE。正篇里我已經努力控制節奏了,即便看完真相回頭去審視那些糖可能都變成了刀,但你不可否認它還是甜虐相間的,只是真相篇不能,真相篇所揭露的事實就是悲劇。所以寫到PUA這個元素的時候,我還是簡單帶過了,畢竟這不是紀實文學,你們知道就好,你們接受不了。 我只是想說,有一些罪行它得不到懲戒,我們不應該以上帝視角去嘲諷受害者,因為你不是她,置身事外你不知道她遭遇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我們更多的應該是理解她們,將矛頭指向加害者。 我很慶幸江夏聽不見這些聲音,當然即使聽見了,她大概也會和她們一樣慶幸——?ó1⑧ɡν.νì?(po18gv.vip) 和阿潯的死比起來,她都能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