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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離開王府內院后,捉拿刺客的風波掀起,又逐漸因為刺客的消失而平息,只不過此時的他一無所知。 他探入后山,也是想著有沒有可能找到離開的機會,當然,是在解毒之后。 但是別說探路了,這一片片相似的山頭,宋昱都快在后山再次迷路了。 頹廢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宋昱不顧形象地敞開腿,將身上的首飾都摘了下來,光顧著出神,也沒注意到,一個悄無聲息的身影正緩緩向他靠近。 下一秒,宋昱眼前寒光一閃,一柄鋒利的匕首便抵在了他的下巴處。 “你是王府的人?為何會出現于此?” 作者有話要說: 規律:萬物皆可失憶當理由 第4章 搭救 背后的男人估摸比他還要高一個頭,無聲無息地挾持了他,一股肅殺的血腥氣將他整個籠罩著,戒備的聲音雖然冷漠,但是卻低沉悅耳,透露著一絲虛弱。 “你干嘛啊……別別,有話好好說,別這么粗暴啊?!彼哉f古代是真的很危險??!他這才一天不到,又被綁起來又被喂毒藥,現在還被刀架在脖子上。 宋昱內心疲倦,正在渾身冒汗地思考如何是好,卻未曾想到,面前的匕首一松,掉落在地上,身后傳來轟然一聲響,男人沉重的身體也倒地不起。 宋昱轉身,才看到他身上的傷痕之重,連那張樣貌不錯的面上,都虛白一片,眉頭微蹙的模樣,想必會令尋常女子心疼非常,可惜宋昱一個大老爺們沒辦法欣賞。 擔心這歹人會忽然奮力而起繼續傷害他,宋昱還真想拔腿就跑,但是考慮到自己迷路也跑不到哪里去,所以還是試探著,撿起一根小樹枝戳了戳他的身子。 男人身上顯然是受了重傷,一身黑衣看不真切,但是身下卻滲透出暗紅色的血液來,刺鼻的血腥味讓宋昱非常敏感。 宋昱是醫藥家族,父母都從醫,他從小就耳濡目染,要懸壺濟世啊救死扶傷,心知如果他將面前的男人置之不理的話,他就會因為失血過多而活不過今晚。 即便他剛才還威脅過自己,可是習慣了和平友愛的宋昱無法眼睜睜看著一條生命從自己眼前流逝,便只好做了救他的打算,如果這人能活過來,他再順便讓這人報恩,帶他出后山好了。 宋昱雖然比不得父母這種職業醫生,只是剛剛就讀醫科大學的學生,但是也會做簡單的傷后處理。要是在現代,有消毒藥水,繃帶,針線藥物等他便能夠迅速地為他處理好傷口。 可是現在他是在古代,還是在雜草叢生的后山里。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宋昱也有些為難,只好將他身上的衣服剝下,腰帶也當成繃帶為他將身上的刀傷包扎住,先讓鮮血別再繼續外流。 望著四周茂盛的植物,宋昱計上心頭,仔細找起有用的野生植物。 飛蓬草的模樣與野菊花相似,有止血止痛的作用,而車前草也可以止血,并且促進傷口的愈合,可以加快結痂的速度。 宋昱還看到了一個類似夏枯草的植物,也有止血功效,只是這些植物的長相都太過相似,他也不確定。此時才悔恨自己技藝不精。 但情況緊急,他也就死馬當作活馬醫,將這些草藥揉碎,用石頭磨碎,再不然就咬碎了,混著藥汁,敷在他的傷口上。 他身上的刀傷駭人,約莫得受了十幾下,宋昱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撐到這里,并且剛才還威脅他的。 腦中已經隱隱約約地猜測到,這人很大可能就是闖入王府的殺手,但是救人已經救到了一半,宋昱也沒打算放棄。 再說了,他有些僥幸地想,闖入王府要殺的,首當其沖自然是王爺,要是那老頭死了,他就去偷解藥跑人,也是一樁漁翁得利的好事。 此時正午的陽光已經漸弱,男人神志不清地悶哼了一聲,身體微微打著冷顫,擔心男人再染個風寒,傷上加病,一命嗚呼,宋昱只好慷慨地把自己的衣服脫給他蓋著,自己身著一身貼身內衣。 幸好他身上的女裝繁瑣厚重,里一件外一件地,脫了罩衣外衣裙褂等給男人蓋著,宋昱自己只穿個貼身衣服反而落得自在。 半天下來,他肚子空蕩蕩地,又饑又渴,但為了守著這男人,只好倚著樹根用睡覺催眠自己。 不知不覺兩個時辰過去,天黑之時,他的身后,一雙黑眸也睜開了。 一瞬間的殺意凌然,讓昏昏欲睡的宋昱都打了個激靈,后背僵硬地轉頭,果然看到昏迷的男人已經睜開了眼睛,不由得稍稍一驚:“你——” 男人的記憶還停留在自己被追殺時,一睜開眼難免高度警惕,但是下一秒,當他意識到自己的遍體鱗傷被仔細地處理過后,才稍稍放松,收斂住那股兇狠的殺戮之氣。 不僅如此,他還發現自己的身上蓋了幾件女性的衣物。粉色的柔軟布料上傳來的淡淡馨香,縈繞在男人的鼻尖,熏得他耳根發熱。 看著面前只著貼身衣服的女子,男人眼神一暗,立即失禮地別過眼,低語:“多謝姑娘相救。你可以穿上你的衣服了?!?/br> 內心徹底是男人的宋昱可沒意識到什么不妥,只想著他的傷勢,見他放棄了殺自己的打算,放心地靠近他問道,“你醒了?還有什么不妥嗎?” 他取走了自己的衣服,卻沒立即穿上,而是去扒開他身上虛掩的衣物,看底下的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