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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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想了想。 接著說道:“這樣的話,那就存在著非故意誤導?!?/br> “這兩個女子求助的時候,未說明緣由,使男孩誤以為是救人,同樣存在因果關系?!?/br> “不過這個因果關系屬于非故意,構成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br> 在法律上。 并沒有過失殺人罪的概念,只有過失致人死亡罪。 而作為求助者。 有義務向救援者說明所有情況,講清楚事件的危險性。 若因為沒表明清楚情況,產生了誤導,同樣構成了過失犯罪。 因為她們的過失…… 使得男孩下水試圖救人。 “那……那如果都清楚是救狗呢?” 宋天成咽了咽口水,也跟著問道。 作為目擊者。 他當時離的比較遠,只看到了大概經過。 秦牧接著說道:“如果雙方都明知是救狗,從而導致溺亡,在刑事上則不用承擔責任?!?/br> 在這種情況下。 不存在錯誤認知。 也不存在過失隱瞞。 也就是說…… 所有行為,都是男孩基于正常認知,出于見義勇為的熱心,而做出的。 跳入水中的行為…… 系危險自陷。 雖然男孩因此而喪生,但和兩名女子在法定上不存在因果關系。 法定意義上的因果關系…… 和平時的認定,有著邏輯上的區別。 “不過她們兩人,在一只狗落入水中的情況下,出于慌亂,向未成年求救,并且放任未成年下河,這種行為……還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的?!?/br> 說到這里。 秦牧輕嘆了一口氣。 刑事上和她們無關。 民事上,卻和她們有著不小的關系。 民事上對于賠償的認定,是基于民法典對于事件雙方的過錯程度來認定的。 就如同他之前遭遇了黑中介,簽了合同反手起訴一樣。 己方過錯較少,大部分過錯都在黑中介。 過錯越多,賠償責任越多。 這個事件…… 兩名成年女子,遛狗不牽繩。 向未成年男孩求助。 放任其下水。 再加上事后離開等行為,至少要承擔一半過錯! “才一半?” 張清源等人聽完,有些憤憤不平。 表示十分不理解。 在他們樸素的觀念里,這就該是這兩個女子的全部責任! 如果不是她們不牽繩子,也不至于引發后續事故。 她們大喊大叫,向男孩求助,才導致男孩下河。 現在人都沒了。 她們才承擔一半的責任? “在法律上,的確是這樣?!?/br> 秦牧苦笑著,嘆了口氣。 雖然兩個女子的種種行為,都值得譴責,但另一半的責任…… 在于男孩。 他太過熱心了。 高估了自己,冒著危險助人。 如果他冷漠一點,當時冷眼旁觀…… 或許他會被這兩名女子言語譴責,但他,以及他的家庭,也不至于支離破碎。 怪只怪…… 他的父母,把他教育的太好了。 …… 梓州。 某高檔小區。 青嵐拿著手機,一直在網絡上搜索“救狗溺亡”的相關資訊。 在事件發生后。 她就一直在關心這件事。 而網絡上,這件事的熱度也越來越高。 各種版本,甚囂塵上。 好在她謹記了秦牧的叮囑,在事情未明確之前沒有參與其中。 而網絡上的輿論…… 從剛開始對兩個女子的譴責,逐漸轉移到了見義勇為的討論上。 “才十六歲啊,還沒成年,就因為救一條狗丟掉了下性命?!?/br> “所以說以后遇到這種事情,能不幫還是別幫,把自己搭進去了,人家還不領情,沒有好下場的?!?/br> “聽說見義勇為高考能加20分,他不會是因為這個事才冒險的吧?” “這是人說的話嗎?人家熱心助人,見義勇為,被你說成了為了加分?” “……” 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見義勇為的時候,該量力而行。 自己不行的時候…… 千萬別逞強。 最可氣的…… 當然是向未成年人求助這一點。 不管如何,未成年人在認知、危機處理、心性等方面的能力,都遠遠不足。 這兩個女子就算再慌亂…… 也不該向未成年人求助。 “不知道官方通知什么時候出?!?/br> 青嵐嘆了口氣。 拿出手機,點開了學法聯盟的論壇。 打算打發打發時間。 結果…… 學法聯盟的論壇,也因為這件事情,引起了軒然大波。 所有人都在討論這件事,以及背后的法律后果。 甚至有人根據現有事實,整理出了各種不同的“事件真相”,以及相應的結果。 有雙方明知是救狗的。 有女子明知救狗,卻謊稱是救人,讓男孩誤以為是救人的。 有女子表明了是救狗,卻因將狗稱呼為“meimei”,男孩誤以為是救人的。 有男孩不想下河,卻被女子道德綁架下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