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童年
在大人眼里,小孩大抵只分為兩種。一種聽話,一種不聽話,一種討喜,一種討嫌。 童年的俞嘉禎,便是無限接近于前者的。 七歲那年,他到圣托馬斯小學讀二年級。那時他不僅熟背了四書五經,擅長疊被洗衣,還很會將短發梳理得一絲不茍,就像報紙上那些大人物似的。簡而言之,他在成長的過程中,自己便補足了家中母親的缺失,因為真正的母親被父親氣走了。 而他的父親俞梓昌,與他完全相反,則是一位極其討嫌的成年人。 俞梓昌曾妄想著科考致仕,考到四十來歲,俞家族譜里仍舊只有道光年間出的一位舉人,后來突然鬧什么革命,科考作廢了,反倒饒他一個臺階,使其不至于汲汲功名,潦倒老死。憑他如此折騰幾十來年,俞家仍未完全破敗,甚至還有足夠的余錢,能叫他討一個老婆,生一個兒子,而避免了絕后的不孝。 俞嘉禎便是這么一塊寶貝。 圣托馬斯小學建在法租界內,是一所教會學校,其中的學生十有八九在這片租界里生長,剩下的幾位,則是學校每年特批的名額,專留給成績優異的平民學生,并免去五成學雜費用,以彰顯上帝的愛。 俞嘉禎趕著了,上帝的愛不知怎么降落在他的身上。這事一出,俞梓昌老淚縱橫,幾乎等同自己中了舉人一般。他接到通知,圣托馬斯的學費貴得離譜,五成十成都不作區別,但他只捻一捻胡子,甚至無須咬牙,便拍板簽字,將寶貝捧著送出家去。 于是俞嘉禎生平頭一回見識到法租界的面目,也是生平頭一回踏進圣托馬斯小學的大門。 正是在這所學校里面,他撞上段志初。 俞嘉禎是個聰明孩子(可見上帝之愛也并非全然無私),他知道自己靠不上爸爸,便想出一些別的法子,以不至于在同齡人中落了下風。 首先,正如前文所言,他頂人討喜歡。有時討喜與討喜是勢不兩立的,譬如你討了老師的喜,就難以避免要得罪一些同學。俞嘉禎卻無師自通地尋到了其中的平衡。 這平衡微妙地建立在段志初身上。 七歲的俞嘉禎,除卻聰明以外,還擁有叫人愛不釋手的好脾氣。開學沒有多久,大家都知道要借他的作業,抄他的試卷,戰爭便圍繞著他的書桌打響了。 他有一張極小的臉,與一雙極大的眼睛,大眼睛上掛著長睫毛,小鹿似的忽閃忽閃,永遠帶著三分無辜。無辜于這場戰爭,無辜于罪惡的一切。 段志初則更像罪惡的一切。他不講禮貌,不講情誼,想要什么,很自然地就要拿在手里。起初俞嘉禎的身邊坐著一位小胖子,那小胖子與段志初算是同一類貨色,揍跑了班里不少同學,才占據此處得天獨厚的好位子。 那時段志初是不屑于這場戰爭的,他完全能夠坦然地交一張白卷而不臉紅,至于作業一流的雜事,更不在他憂心的范圍之內。 但俞嘉禎不喜歡小胖子。 那天段志初因為拒交作業,被罰抄寫一段選章,外加一篇情感真摯的讀后習作??蓱z他二十六個字母都認不完全,愁得將書頁嘩啦啦翻了個震天響。 這回情況特殊,老師忍無可忍,竟聯系了他的爸爸。他如同蛇失七寸,立刻滅了氣焰。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得到上帝眷顧的俞嘉禎及時降臨在他面前,并奉上一份嚴合標準的應付成果。為了不給老師質疑的機會,他甚至模仿段志初的筆跡,將內容合理控制在標準又不優秀的程度上,如此解決了他的燃眉之急。 俞嘉禎順路送來一個恰到好處的微笑,兩排牙齒雪白晶亮、整整齊齊。 段志初于是揍跑了小胖子,從此賴在俞嘉禎身邊。 有的東西或許真是長在骨子里了??v然俞嘉禎和俞梓昌有萬般不像,這萬般不像之外,仍存在一點相像,一點便抵消了其余的萬點??瓶际遣粡痛嬖诹?,清廷也是不復存在了,但這條讀書的路,不過換了張皮,仍舊在俞嘉禎眼前閃著圣母一般的光芒。 他比自己的老子多有變通,不認埋頭念書的死理。恰巧上天將他送來了圣托馬斯小學,又送來一位頭腦簡單的段志初,動動手指就能接住的好事,這是命。 段志初家住段公館,與學校不過隔著兩條街道的遠近。他的父親段正青乃是法租界內的警署署長,行蹤詭秘,神出鬼沒,鮮少在家露頭。 段志初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一個混童,唯獨只怕他的老子。段正青平日里大多缺席,面對家中的亂象,他向來是不管則罷,一管就要弄出石破天驚的大動靜,段志初對他又怕又恨,恨里還夾雜著不情不愿的討好與愛。 段志初也沒有母親,他從不知道什么是母親,段正青甚至懶怠解釋。在這個裝修成西班牙風格的段氏公館里,從來只有他自己。當然還有下人,但下人大約不能完全算是人的。偶爾段正青會突然出現,確定兒子還活蹦亂跳地存在著,時而興起,或許管教一番,從外面帶些玩意,往往待不住多久,很快又離去了。 于是段志初蠱惑俞嘉禎,帶他住進了自己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