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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后面! 要是她不能說服法院,法院直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那才真是再無回環余地,直接一敗涂地。 當然,在和王同聯系前,熊小時也想到了要向方老師匯報。 但他的電話雖然能打通,可卻始終沒有人接。 熊小時只能簡單的給他發了短信,然后把新拿到的證據整理了一下發到了他的郵箱。 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忙什么。 …… 王同是從研究所里偷跑出來的。 他聽到熊小時是為了給林京做無罪辯護來的,態度特別積極:“我就不相信是林老師殺了宋院長!” 熊小時聽到,立刻非常期待:“為什么?” 你有什么證據嗎?! “林老師如果真的想殺人,方法多的是,用刀割喉這種原始的殺人手法,他才不會選!” 熊小時:…………………… 算了。 筆記本拿出來,開始說正題。 熊小時:“林京有指紋模型這件事,都有誰可能知道?” “指紋模型?”王同反應很快,“現場林老師的那個指紋,是指紋模型按上去的?” 看熊小時沒否認,他握著左拳垂了下右手心,露出了“我就知道!”的激動表情。 “知道的人應該挺多,”知道這跟案子有重大關系后,他立馬開始謹慎思考,“我經常拿它去幫林老師打卡,大家都能看到。研究所里這么做的人也不少,都是為了做研究,所以上面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太管?!?/br> 熊小時:“這個指紋模型平時都放在哪兒?都有誰可以拿到這個指紋模型?” “我一直都把它放在辦公桌的抽屜里,”王同皺起眉,“那個抽屜從來不上鎖,除非我們實驗組的人全部下班,不然辦公室的門也一直都不鎖?!?/br> ”3月5號也一樣嗎?“ “一樣。那天早上,林老師給我發微信,說他突然打不上卡,讓我拿著指紋模型替他去打。我打完卡以后,就把指紋模型放回了抽屜里。后來,林老師就出了事,指紋模型再也沒用上?!?/br> 打完卡以后,就放回了抽屜……熊小時在本子上寫完這幾句話,筆尖又折返回來,在【突然打不上卡】這幾個字下面劃了劃。 她抬起頭,問:”突然打不上卡?” “我也不清楚原因,是老師說的?!?/br> 王同拿出手機,找到3月5日早上和林京對話的微信記錄,遞給熊小時。 熊小時滑動著看了看,林京確實是說了他突然打不上卡,而且還特意拍了打卡機的照片過來問王同怎么回事。從他發過來的照片看,機器也確實顯示了不能識別他的指紋。 關閉圖片,接著,熊小時就看到了林京在后面發的一句: 【你到了以后,幫我把卡打上。我臨時離開研究院一會兒,早飯就不必幫我帶了?!?/br> “本來說好是你帶早飯嗎?” “對,老師知道我家里的條件不好,所以經常給我錢,讓我給他帶早飯,然后又請我吃早飯做報酬。那天也是,錢早就通過微信轉賬發給我了?!?/br> 做為領導,林京能發現助理生活困苦并且施以援手,而她的領導………… 熊小時嘆了口氣,重新集中注意力,又看了兩遍這段對話。 看著看著,她有些疑惑:“所以他那天本來沒打算出去吃早飯,是臨時決定要出去吃的?” 王同想了想:“但他也沒吃早飯,他回來以后看到我在吃,才想起來自己出去以后忘了吃了?!?/br> 熊小時奇怪:“那他出去干什么了?” “好像是去買東西了……” 他使勁回憶,“對,他回來以后,把一個袋子放到他桌子左手邊盛雜物的柜子里了!” 他激動地伸手向熊小時要回手機:“林老師的東西到現在都還是原封不動,我打個電話,讓同事幫忙看看那個袋子是什么!” 熊小時覺得這跟案子應該沒什么關系,不問也行,但她剛想要說出口,卻突然就想到孫茂遠案子教會她的經驗,不管看起來多沒用的信息,都不能輕視。 她耐下心,等著王同打通電話。 “……是左邊的柜子。就塞在上面。對,塑料袋。是什么東西?” 聽到對面的回答,王同頓了頓,略帶詫異地和熊小時對視:“健康大藥房?……里面裝了什么?” 里面裝著,是一盒只用掉了一片的創可貼。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贊助商~ 上章的沙發小天使是 Daisy! 第48章 56 王同也沒想到林京去買的會是一盒創可貼。 他后知后覺得意識到, 他在這兒深究林京那天早上的反常,跟案子或許并沒什么關系。 但熊小時的腦子里卻閃過了無數的頭緒。 她抬手止住王同想要道歉的話:“你們打卡只錄一個指紋嗎?” 王同回答:“大多數人都只錄了一個?!?/br> “左手拇指?” “對,左手拇指?!彼a充,“但有幾個人的指紋不好識別, 就多錄了幾個?!?/br> “那林京呢?” “林老師就只錄了左手拇指。以前他也經常自己打卡, 沒有發生過指紋識別不了的情況,所以就沒有錄過別的手指?!?/br> 熊小時摩挲著自己的左手拇指。 她有一個大膽的猜測, 這個猜測并沒有任何站得住腳的依據, 只是她突然冒出的念頭,可她卻越想越覺得有可能。 為什么林京的指紋會突然無法被打卡器識別? 無非就是機器出了問題, 或者, 他的手指問出了問題。 但隨后王同就成功用指紋模型替他打上了卡。 所以,更可能, 問題是出在他的手指上。 那么,以這個推測為基準推斷下去………… 林京的手指出了問題導致打卡失敗,接著他臨時改變了等王同給他帶早飯的計劃, 離開研究所,去健康大藥房買了一盒創可貼。 手指出了問題。 打卡失敗。 創可貼。 這些能得出的結論似乎只有一個:他的左手拇指上出現了傷口,嚴重到不能通過打卡器的指紋識別,并且還需要貼上創可貼才行。 如果這是事實,那么在案發現場留下的,應該是一個有著破損痕跡的指紋,而不是一個完整的、沒有任何傷痕的指紋。 熊小時在本子上粗略地把她想法里的重點寫下來。 但剛寫完,她就又發現了一個問題。 她用筆點了點鼻尖。 想推翻血指印這個證據, 需要的是證明破損指紋從3月5日早上到3月6日凌晨這段時間都存在。 不然光找到3月5日早上受傷的證據,對方一句“說不定他手指上的傷很輕,到作案時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