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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名:云飛與云飛 作者:金牛飛蛇 【文案】 我們走在成長的道路上,偶爾犯錯,偶爾難過,偶爾發癡,偶爾發瘋。 不管是對是錯,是愛是恨,總要為我們的自身行為買單。 我是歐陽云飛,我在以我的視角闡述我的經歷與愛情。 他是凌云飛,我愛他,可,傷害無處不在。 太過年輕的愛情是否不能長久? 太過絕望的愛情是否不能長久? 我想要長久,我該怎么辦? 我在我的愛情中沉淪,永遠找不到出去的窗口。 我的愛情只要他,而他呢? 內容標簽: 都市情緣 情有獨鐘 虐戀情深 搜索關鍵字:主角:歐陽云飛,凌云飛 ┃ 配角: ┃ 其它: ================== ☆、我與我的家人 我,歐陽云飛,以前叫歐陽蕓蕓,在我九歲時,對“蕓蕓”這兩個字有了很大的抵觸,現在我對為什么會有抵觸這個源頭有點模糊了。 好象是因為覺得像“不知所云”和太女孩子氣了吧。 想改名字的我,天天撒嬌耍賴對著我的父親鬧,讓他不得安寧清靜,最后實在拿我沒辦法。 父親同意帶我去改戶口簿上的名字。 我那時理想的名字是“歐陽飛天”,我覺得這個名字很有氣勢! 飛天!多好??!那應該是每個孩子的夢想。想飛到天上去摘月亮拿星星,去到處看看有沒有什么壞人,要懲jian除惡做英雄。 但到最后這都只能是我在夢中才能干的事情了,我連名字都未能夠如愿。 mama聽說我要把名字改成“飛天”時,她只給了我兩個選擇:第一,不改;第二,從新再想一個,里面一定要有“蕓”這個音,因為她喜歡白云。 我那時的胳膊太細小,當然擰不過我媽的大腿,可我就要有個飛字,于是我的名字就成了歐陽云飛。 我爸爸叫歐陽圣,總是笑瞇瞇的,是當代好父親的最佳典范,我們姐妹最聽他的話,哦,對了,我還有個meimei,她小我五歲。 爸爸每次在家喝了一小杯后,就會開始千篇一律的自夸,說他其實是當代的武林高手,只因淡泊名利,不愿去拿勞什子的全國武術冠軍,就喜歡平平淡淡的和mama過幸福寧靜的小生活,否則他早就踏出國際線,走向世界了! 對于這一點我從小就相信。 如果你也和我一樣,被他從一歲開始就掰弄你的手腳指東打西,還讓你一睜開眼睛,就必須把橫在面前的木頭推開才能起身的話,你也會無條件相信的。 我mama叫許巧心,心靈手巧,精明能干,勤快樸素愛干凈,是個非常非常有主見的人。 她和爸爸一起開了家餐館,說句實在話,mama燒菜的手藝很好,至少到目前為止,我還從來沒有吃到過比她做得還要可口的飯菜。 當小餐館變成酒樓后,就都是請的大廚在主理了,那些老主顧沒有口福后,我還常常聽到他們可憐委屈的抱怨。 我meimei叫歐陽云姣,一聽這個名字,就知道絕對是出自我mama的手筆,為此我以前常常笑話meimei。 不過已經有很多年沒再笑她了,因為她小的時候總會哭著找mama投訴告狀,弄得我家雞飛狗跳之后,我更是樂此不彼地繼續笑話她。 后來隨著她日漸長大,不再對哭泣著告狀情有獨鐘,我也就逐漸失去了笑話她的興趣。 還有就是,我也長大了。 我今年二十六歲,身高一米六五,體重五十一公斤。 meimei比我小五歲,哦,這個我好像說過了。 meimei很漂亮,皮膚白嫩細膩,那雙大眼睛在又密又濃又長又翹的睫毛下,總是很迷人的忽閃,紅潤飽滿的雙唇在她還小的時候我就總是想去親一下,可是到現在我都還沒有如愿。 當然在她幾歲時我可以辦到,可是那么小的小孩子,我想不管是誰都不愿意去親她們的嘴唇的(她們的父母除外),第一沒有興趣,第二當然是覺得臟了。 meimei比我要高一公分,體重五十九公斤?,F在在西南財大四年級三班混日子。 至于我,高中畢業后考了個五流大學(就是不入流),看了看通知書,一把把它撕成兩半,再繼續分尸后給扔進了垃圾桶,背起簡單的行囊和父母meimei打了聲招呼,兜里揣了五百多塊錢,開始了我漫漫人生寂寞路的第一趟旅程。 那年我十八歲。 中國的大部份城市我都去過,干過的工作不低于十種,有在餐館里端盤子,這是我最擅長的。 有在工廠里做小部件的焊接,在咖啡廳里做服務員,在小公司里做打雜的小妹,在超市里做收銀員,幫別人賣衣服等等等等。 我每次打工的時間都不長,一旦存折里有了點積蓄,我的心就開始不聽話的要飛,她告訴我她要去她沒有去過的地方看看逛逛。 心只有一顆,我當然不會連這點小小的要求都不滿足她,何況我兜里有錢夠路費了。 有一次我去了云南,被那里的藍天白云風土人情徹底弄得迷失了,想在那美麗的山水里長久的呆下去,可是兜里的錢幾乎都飛到別人的口袋里了。 實在不得已,便去弄了個假的導游資格證,做了一回云南觀光的導游,不過也不到一年我就膩了。 因為那里的四季我熟悉到閉著眼睛都能看到了。 偷偷告訴你們,我其實還做過一個五大三粗的老板的保鏢! 只為想嘗試一下當保鏢的滋味。 父親對我從小就開始的魔鬼般的訓練,讓我輕松的就得到了那個工作。 可是在兩個月后,我差點成了保鏢界的恥辱。 如果不是在最后關頭我盡力忍住了的話,那個雇主差點就被他的保鏢揍成了豬頭——他在夜總會時,叫我去陪他生意上的伙伴喝酒,因為那個像豬一樣的胖子對我有“興趣”。 我是個很有原則的女孩子-----在極度的氣憤惱怒中,我也沒忘記要我那個月的工錢! 抓起我那雇主脖子上纏著的領帶,一把拖得他趴在玻璃桌案上,有兩只倒下的酒瓶屁股正對著他青腫的臉,冷冷地對他說:“馬上把我的工錢付了,我不干了!” 我現在已經回到在成都的家快四個月了,眼看就要到我二十六歲的生日。 在這七年的打工歲月里,我每一份工作都沒有超出過一年,但每一份工作我都盡心把它做好,雖然我沒什么文化,但每次都是我炒老板魷魚。 我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 因為我的心不自由。 所以,我要讓我的人自由,要不,我怕自己會在半夜時分被淚水淋濕淹死。 在這七年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