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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擠得騰不出她睡的地方來,連二層閣都沒她的位置。 至于工作,張曼紅的兩個弟弟都是頂替張家爸媽才進的廠,到了張曼紅這里,只能她自謀出路了。而這幾年上百萬上海知青都在返城,滬上連個掃大街的臨時工的工作都緊俏得很,張曼紅剛回來那一陣只能去街邊的煤站守庫房,她甚至不要工資,就圖晚上有個睡覺的地方 陶小霜知道這事后,就給她找了一個‘工作’:幫自己和孫齊圣管理房子收租金。 他們的那6套房子過了明路后,現在都在出租。因為分布在幾個區里,而且這時的租戶大都是外地人,一般只租一兩間不說,退租頻率也很高,還容易發生糾紛,所以需要一個管理人,本來陶小霜和孫齊圣是想找一個身強力壯兼不怕事的男人來做這個活的,但兩人商量后,決定讓張曼紅試一試。 每個月兩人準備給管理人36塊的工資,如果出租率高——9成以上,還會按租金比例發獎金,管理人還可以住在其中一套的一個單間里。 說了這些優厚條件后,陶小霜就把做管理人的繁瑣和辛苦和張曼紅說了,原本還覺得很不好意思的張曼紅立刻就點了頭——這樣更好,她不怕吃苦,但真不想被人施舍,哪怕是朋友。 這一年多來,張曼紅的工作一直完成得很好,每個月她都能拿到比工資更高的獎金。不用再做農活,又能天天吃rou,張曼紅黝黑的膚色開始變白了,氣色也好了很多,似乎一切都在好轉,但有一次陶小霜無意中看到她mama哭著來找她要錢…… 張可茜沒好氣的道:“他們給曼紅介紹了個對象,是閘北電廠的一個電工,說是工資高,好像一百出頭,還有兩室一廳的公房,可那人都40出頭了,還有兩個孩子!” “曼紅沒同意吧?” “當然沒有,可現在她媽她爸一天到晚都纏著她,非要她答應不可。他們說這都是為了曼紅好,什么她都28歲了,又長得鄉下女人一樣,又黑又顯老,也沒個穩定工作……”張可茜咬了下嘴唇,“小霜,你說怎么有這么狠的父母!” 陶小霜也覺得心情沉重,她想了想道:“他們這是習慣了……” 萬有引力帶來的慣性似乎作用在一切事物上,包括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張家人和張曼紅就是這樣:自從那年上山下鄉張曼紅為了弟弟犧牲了自己后,張家人就習慣欺壓她了——也許他們是覺得大女兒/jiejie都犧牲這么多了,九十九步都走了,干嘛不把最后一步走完成全大家呢! 而張曼紅也很難掙脫這種慣性。怎么掙脫呢?那是她全部的親人了。 陶小霜不由想到了自己,當年高家人不也是習慣了欺負自己嗎?mama不也是習慣了忽視自己嗎?不在意了,不代表她就忘記了…… 這樣想著,陶小霜決定再幫幫張曼紅。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有點晚了,不過字數還是么么噠! 第212章 做客 既然決定了, 陶小霜說干就干, 第二天一早, 喂完自家的兩個大胃王,她就去找了張曼紅。 “讓我去廣州?!……小霜, 我行嗎?”張曼真紅沒什么自信, 讓她一個種了8年地的中學生和一群香港人一起工作,她能行嗎? “準確的說是去深圳?!?/br> 陶小霜笑著給她鼓勁, “怎么不行,你以為香港人就三頭六臂呀,說到這內地的事, 他們懂得還沒你多了!而且做銷售也不像你想的那么難,就和你管這幾套房子是一樣的。 你看——為了把房子租出去, 你得先去房屋市場和火車站找租客, 然后說服他們,帶他們來看房子, 接著要收房租, 租出去后還要時不時的查看和滿足他們的一些要求, 這就不是一種銷售嗎?等到了深圳, 你把你要賣的東西看成是這些房子就行了!” “……”張曼紅想了想,覺得是這樣的話自己可能還真行, 但她還有一個問題:“小霜,你給的工資是不是太高了!每個月300塊錢,都能請6、7個人呢!” 張曼紅給陶小霜兩人做房屋管理員,基本工資加獎金, 每個月差不多能拿到7、80塊錢,這已經讓她很滿足了——當年幸運地留城的那些人好多工作到現在也才這個工資而已。而現在,陶小霜居然和她說,等她去了深圳,每個月的基本工資就是300塊,還能按銷售業績拿提成! “情況不同……”陶小霜解釋道:“你要去做銷售的公司是我和孫齊圣剛開的貿易公司,它不賣我們自己生產的收音機,它主要的業務是做中轉商,聯系并銷售香港的其他牌子的小電器。所以,公司里的員工需要頻繁地在香港和深圳之間往來——沒辦法,現在兩邊的通信還很不方便。你們這些做銷售的也得經常去香港那邊,這樣的話,工資給低了,你在那邊的時候,只要連飯都吃不起!”300塊一個月,這還是內地員工的標準,香港人的話,基本工資得開到1500港幣。 “那邊東西那么貴呀!”張曼紅聽得直咂舌頭。 “嗯。在那邊隨便吃一頓早飯就是3、5塊錢,那里一個大餅就是5毛?!倍虾_@邊的大餅咸的4分,甜的5分。 張曼紅驚道:“天呀,一個大餅都賣這么貴,那些香港人怎么吃得消呀?” “那邊的工資也高呀,一個賣早飯的推車仔只要手腳勤快些,一個月下來至少1300港幣的收入。不過,那邊的日常消費更高,只掙1300的話,在香港島只能一輩子住屋村了?!?/br> 張曼紅都聽愣了,她無法想象每個月能掙1300塊錢還是窮人是什么樣的一個情景,而窮人都這么有錢,那香港得繁華成什么樣! 震驚之余,她的心里又不禁生出來一種渴望,去了深圳,她也不求什么1300,只要能進一個單位,能有個穩定的工作,她哪里都敢去!小霜說了,她的那個貿易公司是和深圳的一個大廠一起合辦的,是那什么中外合資公司,所以只要是貿易公司的員工,那個廠就會給一個編制。 80年代初,說到兒女的工作,無論是在機關在廠礦還是在街道在里弄,最基本的就是要有個編制,哪怕是掃廁所的工作,有編制的都比沒編制的強——有編制就有級別,就有福利,沒編制,上面一句話你隨時都得走人;而像張曼紅這樣,給私人而不是單位做事的,哪怕工資再高,也遭人瞧不起,還沒開竅的阿拉們覺得這哪里保險! 而這也正是張家爸媽義正言辭地要求張曼紅趕緊嫁人,找個長期飯票的最大理由! 張曼紅其實很不想離開上海,她都離開8、9年了,這才回來多久呀,清晨時分黃浦江的浪潮聲她都還沒聽夠了,可一想到自家爸媽的那些念叨,再一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