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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保護自己?!蔽矣牌诺捻?,一字一句地說著。 “鄧玉蘭女士,看來我有必要向您說明一下離婚的法律法規。正常的程序有兩種,一是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離婚協議通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解除;二是其中一方當事人不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另外一方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離婚?!?/br> “……” 章律師接著向婆婆耐心地解釋,“請您放心,如果您兒zigong詢愿意協商,那我的當事人林歡好會考慮申請撤銷離婚訴訟。由于雙方共育有一女宮憶,如果宮詢在程序上不愿意自行協商解決相應的子女撫養與財產分配問題,那唯有通過訴訟離婚由法院判,決裁定。依照目前的情況來看,宮先生不但不同意離婚,并且觸犯了新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條規定,屬于非法同居,我當事人只是合法捍衛自身的權益,并無害你兒子一說?!?/br> 章律師說完后,婆婆反而更懵了…… 我張了張嘴,剛準備說些什么的時候,看見宮詢和季美玲兩人慌慌張張地進門,卻沒有看到希?!?/br> 正文 第57章 我只是沒權沒勢的小人物 季美玲整個人就像丟了魂般驚惶失措,臉色慘白,看著怪慘。 宮詢則拿著手機,神情焦慮,不停地在打電話,從他們的臉部表情中,我心里涌出可怕的預感。 怎么只有他們兩個人?希希呢?希希怎么沒有一起回來?難不成是希希出了什么事? “希希呢?希希在哪兒?”我看著季美玲脫口問道,止不住的心慌。 “希?!OK?,她……”季美玲垂著臉,說話吞吞吐吐。 “她怎么了?”婆婆也湊了過來,著急地問道。 季美玲低著頭一聲不吭,我瞟了一眼宮詢,這時候他卻有心情打電話,一團無名火在我心里燃燒著。 “希希怎么了!快說!”我保持冷靜,盯著季美玲,“你告訴我,她在哪?” “希希丟了,希希在商場突然就不見了……”季美玲小聲地解釋著,聲音在微微顫抖。 “什么?不見了?!” 我只覺得眼前一抹黑,好端端的怎么不見了?兩個大人怎么可能弄丟一個孩子? 我腦子里冒出各種恐懼的念頭,現在外面的人販子這么多,萬一她被不法份子帶走后果不堪設想! 我不禁聯想到曾經在新聞上看到的畫面,很多人販子故意地去人流密集的地方蹲守,專門去誘騙小孩,然后把拐來的孩子打成殘疾,帶著他們去各大城市輪流乞討…… 光想想就覺得后怕,我站不穩了,只覺得頭暈目眩,身體不由自主地向后傾倒。 “歡好!”婆婆大喊一聲,連忙托住我的后背,“歡好啊,你先別急,先問問清楚?!?/br> “你說!希希是怎么丟的?”婆婆指著季美玲的鼻子問道,聲如洪鐘。 “你沖美玲吼什么吼?!” 我循聲望去,季美玲的mama正急匆匆地從二樓下來,她大概是聽到了動靜。 “孩子是美玲一個人弄沒的嗎?宮詢不也一起去了嗎!你為什么不吼你兒子!” 季美玲的mama護女心切,伸手攬過季美玲,生怕她在婆婆這里吃虧。 我屏聲息氣地看著季美玲母女,我明白季美玲她mama的話,確實,希希又不是她一個人帶走的。 “今天我們帶她去商場買玩具,我和宮詢在收銀臺付錢,誰知道等我們轉身,就沒看到希希了啊?!奔久懒釕饝鹁ぞさ卣f著,說完又看了一眼宮詢,“都是我的錯……” “付錢?付錢需要兩個人?你們報警了沒有!”婆婆驚住了,她帶著哭腔說道,“那是我唯一的孫寶??!你們知不知道??!如今外面的壞人那么多,每天得有多少孩子在商場被拐走??!” “……” “媽,我們已經向警方報案,但是警方說要24小時之后才能立案,叫我們先等?!痹谝慌源螂娫挼膶m詢終于開口了。 “那你還不去找?!你現在回來干嘛?!”我火氣沖了上來,惡惡地瞪宮詢,“丟的可是你的親女兒??!” “你這么知道我沒有去找?我和美玲找遍整個商場,可就是沒有找到希希!”宮詢橫眉怒目地對著我,“你以為我不急嗎!” “……” “嗯,不好意思,請問孩子丟的時候你們有沒有及時地聯系商場安保人員?!闭侣蓭熐辶饲迳ぷ?,驀地問道。 “你是誰?你為什么在我家?”宮詢狐疑地盯著章律師。 “我是林歡好的代理律師章永濤?!?/br> “律師?” “我剛才聽到你們的情況,根據我的經驗,一般來說,孩子走失的第一個24小時,是最關鍵的尋找期?!?/br> 章律師認真地說。 “統計以往的兒童被拐賣案件,錯過此段時間,孩子大都已被倒手轉賣,這對后期的尋找是極為不利的。既然你們已經報警了,我建議你們動員親友到孩子丟失的地方、存在隱患的區域查尋或到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交通要道尋找,而不是在這里指責誰的責任,對于孩子還說……” 章律師說的沒錯!對!現在還不是算賬的時候,我要去找希希,我現在就去! 我倏地擰住季美玲的衣領,“你告訴我!你們剛才去的是哪個商場!” “你個小婊,子放手!”季美玲的mama伸手抓著我的胳膊。 “是新萬達……”季美玲哆嗦著說道。 我推開季美玲的mama,開車直奔新萬達,章律師似乎在我臨走時說了什么,但我全然聽不進去,現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回希希。 腦袋里嗡嗡作響,我顧不了這么多了!我要找回希希! 比起希希的平安,宮詢算得了什么?! 我一路上加速,哪里顧得了有沒有闖紅燈。 到了新萬達,我迫不及待地找到商場保安室,說明來意后要求調取錄像,因為我一刻也等不了了。 可是保安根本不理會我,聲明說看監控錄像必須要接到警方的通知才行,商場有商場的規矩,不然是不允許隨便調取的。 我傻眼了,這是什么破規矩,這該怎么辦?難道真要等到24小時后? 章律師不是說找丟失孩子的最佳時機是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