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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上是可以的?!毕到y被大佬的腦洞深深震驚。118.我們的世界天還沒亮,周修瑾就睜開了眼。他拿起枕頭旁的手表看時間,現在是凌晨四點,他比平時早醒了半個小時,可是他現在一點也不困,他覺得身上很舒服,就像被溫水泡著一樣。周修瑾的視線落在自己的手腕上,明明昨天那里還有一圈淤青,現在一點痕跡也沒有了。好像昨天被人吊起來打是他的錯覺。他再低頭看著自己的胸口,胸口一片光滑,不光沒有抽痕,連以前留下的舊疤也消失不見了。周修瑾有些懵。他身上摸摸自己的背,觸感也是光滑的。發生了什么?他昨天好像做了一個夢,夢到一個漂亮的小仙童,那個小仙童幫他上藥,還給他擦眼淚,告訴他不要哭。周修瑾的目光落在床頭的一塊手帕上,在看到手帕的那一刻,他全身僵住。那塊手帕是冰雪蠶絲織成的,繡著銀色的流云圖案,在昏暗的房間散發出柔光。周修瑾哪怕不知道這塊手帕的材料,也知道他的房間絕對不會出現這個看起來就很貴的東西。周修瑾小心翼翼地拿起手帕,他從手帕上聞到了一股淡淡的氣味,似花非花,似木非木,清新而溫柔。昨天發生的……難道不是夢?!心中掀起一片驚濤駭浪,周修瑾將手帕疊好,放在書包的最里層。他不敢在房間放什么東西,因為那個叔叔會時刻檢查他的房間,一看到什么玩具和好吃的,就會去打他的mama。一邊打,一邊罵。有時還會去打他,只是當那個人打他mama時,mama會忍氣吞聲,當那個人打他時,mama就會像瘋了一樣護住他。所以那個男人總會找一些理由,比如冤枉他偷錢。周修瑾垂眸,將陳舊的手表戴在手腕上,現在是四點十分,今天也正好可以早點去學校。周修瑾穿好衣服,拿著牙杯牙刷和毛巾出門,看到了顏虹玉在廚房間忙碌的身影,顏虹玉在燉粥,看到周修瑾出來后,顏虹玉輕聲道:“今天這么早就起床了?”她的聲音很小聲,因為躺在房間里睡覺的叔叔起床氣很大,他們每次起床都會盡量小聲,怕吵醒那個叔叔。周修瑾點頭,他穿上運動裝一樣的藍白校服,校服外套遮住了他的手,顏虹玉想要去看看周修瑾的傷怎么樣了,可周修瑾沉默不語的樣子讓顏虹玉最終沒有開口。顏虹玉壓低聲音道:“我、我等會兒給你煮一包方便面?!?/br>周修瑾一年到頭也吃不rou,方便面對他來說是大餐,只是這回周修瑾沒有多少欣喜的樣子,他低著頭沉默地應了一聲,拿著牙杯牙刷出門洗漱。他們村里的小店前面有一口井,周修瑾平時都是在那里打水洗涑的。顏虹玉看著周修瑾的背影,她抿了抿唇,有些想哭,可是昨天哭得太久,眼淚已經流干了。顏虹玉從一個裝滿抹布的小籃子里取出一包方便面,她撕開包裝袋,將里面的面餅和調料包取出,再小心翼翼地把包裝紙放回小籃子里,她不敢讓張建同知道她拆了方便面給周修瑾吃,如果那個男人知道了,一定又會打罵她。哪怕那個男人天天拿著她的錢出去吃酒鬼混,在外面大魚大rou,依然見不得周修瑾吃的一點好。顏虹玉做好了方便面,用另外一個碗蓋住,不讓味道溢出來。等周修瑾回來后,顏虹玉把碗給他,輕聲道:“回你房間吃,吃完把碗拿下來給mama,mama拿去洗了?!?/br>“mama今天就要回山上養兔子了,這段時間都不會回來了,這里有三十塊錢,這是一袋餅,你要照顧好自己,知道嗎?”顏虹玉今年上山養兔子,每個月下來一次,她本來這個時候還是在山上呆著的,只不過吐了幾回,去醫院才發現自己懷孕了,懷孕三個月了。周修瑾捧著碗,沉默了許久,才小聲道:“你不要太累?!?/br>終于得到兒子回應的顏虹玉心頭一酸,她深深吸了一口氣,低聲道:“快吃吧,面要涼了?!?/br>周修瑾沒說話,他把碗放在餐桌上,把上面蓋著的碗取下來,挑了一半的面放在碗內,推到顏虹玉面前,然后默不作聲地走掉了。顏虹玉看著這半碗面和周修瑾的背影,她的淚水再也止不住,她將面端到屋外,蹲在一個無人的角落一邊哭一邊吃面。周修瑾把方便面吃完,湯也喝的干干凈凈,他把碗給了顏虹玉,背上書包離開家門。現在是凌晨四點四十分,他從這里走到學校要翻過一座山,一個半小時差不多可以到學校,其實本來他是不用走這么久的山路的,顏虹玉用賺來錢咬牙給他買了一輛自行車。那輛自行車是在去年買的,他去年六歲,開著自行車走山路,一個人上學。今年自行車騎著騎著有一根螺絲掉了,他拖著壞了的自行車走了一路,終于到家后,他把自行車給顏虹玉看,顏虹玉不會修,讓那個男人幫他修車。那個男人修了半天,突然煩起來,于是拿了一個鐵錘,當著他的面把自行車砸了個稀巴爛。他的mama在廠里每日每夜賺來的錢,就這樣被那個男人砸爛了。所以今年他沒有自行車,就要一個人走很長很長的山路。其實這種事情習慣就好,他的mama總是說要忍,她哭了那么多年了,他不想再讓她傷心了,所以就忍忍好了。周修瑾一個人走在山上,天還是蒙蒙亮,他想起了很多東西,很多大人覺得他根本記不住的東西。他的記性一直很好,所以他可以記得,以前他還在自己親生父親那里時,他的mama就那樣無助的哭泣。他的親生父親是個窮鬼,還是個病秧子,當年騙了他的mama,讓他的mama什么也不懂,就糊里糊涂地嫁進來,吃了那么多的苦,他在那個家里吃不飽飯。后來mama和爸爸離婚了,mama帶走了他,去了另外一個地方打工,再后來mama碰到了這個叔叔。這個叔叔一開始對mama很好,天天在菜市場里等mama,追mama追了兩個月,他和mama都以為那個叔叔是好人,于是mama就傻傻地嫁過來。一開始是這個叔叔游手好閑不肯做事,mama就從自己一萬元的積蓄中掏了七千,給這個男人買了一輛挖土機,沒想到這個男人開了三個月,就把挖土機賣了,賣的錢遠沒有七千塊。他那個時候才五歲,可是依然可以記得,那一天mama和叔叔發生了爭執,那個男人第一次動手打了mama。那個男人叫張建同,他是個人渣。他跑上去想要攔著那個男人,卻被一起打了一頓,他還記得那個男人當時的罵聲,破鞋帶著拖油瓶。他的記性真的很好,很多事情都可以記得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