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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席,讓百姓們隨便吃上一天都成。反正我們手里還有些余錢,開鋪子第一日也要免費做個招牌來,不若就成婚以后直接開個流水席,不用樣樣都上最好的,一兩道你拿手的大菜配上喜宴常有的那些,我相信經過你的調味,就算是流水席也定然好吃的。叫他這么一說,楊中元心里也頗有些心動:但成本的方面,就不好控制了。確實是,流水席不像他們之前街邊賣面條,一人一碗不過幾個銅板的事,一桌席面到底不便宜,何況是喜宴。但他們總歸是初來乍到,不先舍一些,哪里會有賺頭呢?有舍才有得嘛,我們第一個食樓,也不正好定了普通百姓也吃得起的精致路子嗎?流水席上多選一些家常菜,不貴味道好,等衢州的老百姓吃過了,就算以后過來看到有更貴一些的菜,他們心里有了底,自然不會覺得不值得花錢,你說是不是?確實是這個道理,很多東西沒有見過嘗試過,自然會覺得貴。但嘗過其中的一些,覺得物有所值,再看到更貴的菜色,大部分人會想要去試試,因為貴的總是好的。楊中元聽了,點頭道:好,就按你說得來。等到一切事情都安頓好之后,楊中元這才拉著程維哲跑去找廚子。既然要開食樓,他一個人肯定也忙不過來,不僅要有兩三個手藝過硬的廚子,還要有麻利的學徒與小二,這些都很難一步到位。這一次,楊中元倒沒跟夏君然客氣,不僅在自己家的鋪子門口貼了招人的告示,也托了夏家幫忙找人。食樓的掌勺師傅不比小二,人機靈就行。他們還得有經驗,也要夠實在,否則把楊中元的手藝都學到了,他們自己走人開酒樓,那就得不償失了。在五月初的那一段時間里,楊中元跟程維哲便一直為了掌勺師傅的事情忙碌。小二和學徒工早就招好了人,甚至自家也找了兩個小廝,洗洗衣服打掃院子,讓一家人都輕松不少。為了這個,楊中元同程維哲感嘆:怪不得人人都想出人頭地,原來有人伺候著總比自己做活要強。程維哲握著他的手,給他蓄滿茶水:人之一生努力拼搏,不過是為了讓自己跟家人的生活越發好過。我們有了錢便能住大房子,能有小廝仆役伺候生活,自然是人人都很向往的。但我們另一方面卻要把自己的事業往好里做,否則一旦有一日銀錢跟不上了,所有的一切便竹籃打水。有得有失,其實便是這個道理。家里的事情不用辛苦,鋪子里卻要時時cao心,也確實如此。兩個人說著,不由對視一笑。對于他們兩個而言,事業上的忙碌似乎更合心意,就算再忙,也覺得值得。一直等到成婚的前一日,鋪子里的廚子都沒有找好,楊中元對自家鋪子的掌勺十分挑剔,不僅要手藝好,還要人品好,就算他給的工錢不低,一時半會兒也很難找到合適的人選。程維哲沒辦法,只能臨時請了夏家自己掌勺師父幫忙一日,先把婚禮那日的喜宴做完再說。就在這樣忙忙碌碌之中,五月十八日如約而至。這一日,便是楊中元跟程維哲的成親禮。作者有話要說:實在抱歉,本來昨天要更的,結果我回來上吐下瀉犯了腸胃炎,還發燒了,實在沒精神。所以貼了請假條請了一天假,今天趁著精神點寫了一章。雖然晚了,但還是祝大家中秋快樂~~☆、第108章成親上五月十八,諸事皆宜。更鼓響過五聲,便是黑夜漸明之時,楊中元猛地睜開眼睛,卻發覺床幔之外仍舊昏暗一片。此時應為卯時了吧,楊中元安靜躺在床上,一時之間竟想不起自己為何這般早便醒過來。直到一把略微有些陌生的嗓音響起,楊中元這才回過神來。公子,該醒一醒了,兩位老太爺已經起了,泉老太爺正待過來。那是自家剛簽下的仆役,名喚長青,他跟他相公一起簽了十年契,兩個人一內一外,幫著楊中元和程維哲打點家里上下。是長青嗎?備水吧。楊中元翻身下床,正要習慣性地拿起放在床榻旁邊的衣服穿上,伸出手去,卻發覺那衣服紅得扎眼。哦今日,是他們的大喜之日。楊中元有些恍惚,靠在床邊坐了一會兒,直到爹爹周泉旭端了水盆進來,仍舊沒有回過神來。你這孩子,還不趕緊穿好吉服,辰時怎么也得出去游街了。周泉旭把溫水放到架上,走過來拿起最上邊潔白的內衫,動手幫兒子換起衣裳。這一身吉服十分昂貴,從里到外都用了最好的布料,這件內衫十分考究,雖然是純白的樣式,卻在領口與袖緣處都綴了淺色吉祥云紋,看起來十分喜慶。楊中元仍舊有些呆呆的,他愣愣看著自己的爹爹,呢喃問他:我今日,便要成親了嗎?周泉旭聽他這一聲低吟,心下也不知是歡喜還是酸澀。他知道兒子雖然性格跟年幼時大為不同,人也不再那般開朗直接。這些年來他過得不易,如今好不容易熬出頭來,卻從未對未來有過過多的幻想。眼下到底跟自幼一同長大的竹馬牽手一生,這樣美滿的事情,換成是他也會覺得做夢一般。是啊兒子,今天可是你的大喜之日,快精神一些,洗了臉,咱們好穿吉服。周泉旭壓下心中的所有想法,笑著同楊中元道。楊中元點點頭,昨日他還跟程維哲高高興興定整個婚禮的流程,今日他卻覺得仿若一切都不現實,他出宮以來的所有事情似乎都成了空中樓閣,美麗卻虛幻。可他心里卻也知道,這一切都是真的,他跟程維哲兩個一起離開丹洛,相互表明心意,如今在衢州買下自己的宅院,有了屬于自己的家。今日,他們兩個便要打馬游街,拜過高堂,跪過祖先,一并宴請賓客,然后紅燭羅帳,成就美好的良緣。他們兩個會是良緣嗎?楊中元突然有些心理沒底。他恍惚之間跟著周泉旭漱口凈面,然后一件一件套上吉服,最后整個人干凈利索地坐在銅鏡之前,任由爹爹給他束起發冠。他如今已有二十五了,這個年紀,在大梁已經屬于晚成婚之人。他跟程維哲前半生都在為別人打拼,身不由己,碌碌無為,而后他們在熱鬧的丹洛街頭偶遇,卻只一眼便認出了彼此。世上那么多人,他們心中一直銘記的,便也只有彼此。楊中元看著銅鏡里的自己,面容英俊干凈,鼻梁直挺,嘴唇飽滿,他依稀記得年幼時有人說他是個福薄之人,那時候他是不信的。后來他幾經生死,突然了悟了當年那人的話。但如今再看自己面相,他已然找不出半分幼時光彩來,剩下的只有堅定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