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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也沒課,你們有安排嗎?”劉寬“哦”了一聲,“我和錢遙有羽毛球比賽你忘了?對了,今天北大法學院來咱們學校做什么交流,輔導員讓我們沒事去捧個場?!?/br>“法學院,關我們什么事……”“你去唄,反正也沒事?!?/br>謝風嚼著一塊茄子,把碗放到桌子上,翻出手機找到安嘉發了個消息過去,“你們法學院來我們學校交流,有你嗎?”安嘉那邊很快就回了,“我們剛下飛機你就問了,本來還想給你個驚喜?!?/br>謝風勾起唇角,“我去捧場?!?/br>劉寬不經意瞥見了謝風看手機的模樣,他默默地想,手機那頭也許就是喜歡的人吧?謝風收了手機繼續吃飯,他有幾縷略長的額發被冷汗浸濕,此刻干了貼在臉上,兩下對比,黑是黑白是白,倒品出幾分無情,輸了一上午的液,他臉色雖說好看了一點,但嘴唇還是有些蒼白。他低頭喝粥的時眼睛微闔,然后纖長的睫毛就覆蓋下來,就像是一個灰蒙蒙的雪天里一道彎彎的屋檐,想讓人于漫天飛雪中躲進那道窄檐,風雪多烈都安心。但劉寬知道,那塊地方太小,只有一個人的容身之地,而他的眼里也只放得下一個人。真羨慕啊。下午謝風回去換了個棉襯衣披了件厚點的大衣,打算去學術報告廳捧法學院的場。到了地方,他就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安嘉,他穿了正裝,頭發全都梳到了腦后,露出一張精雕細琢棱角分明的臉,西服剪裁得體,他身材頎長,穿來更是說不出的英俊好看。謝風那時意識到,安嘉的努力不是在開玩笑也不是隨口說說,才大一,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在那個“遍地是狀元,學霸不如狗”的環境里爭取到外出和友校交流的機會?安嘉有多優秀,他已經不敢想。安嘉看到了他,跟身邊一個導師模樣的老人低聲說了句什么,態度謙和有禮,然后就站起來向他走來,“你來了?!?/br>謝風怔了一下,還沒來得及反應,安嘉就一眼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紅色的疹子,“你脖子上是?”謝風這才想起來,下意識地摸了一把脖子,“是疹子,早上不小心吃到了酒心巧克力?!?/br>安嘉蹙眉,“你又低血糖了?昨晚又熬到幾點?”謝風真是佩服了安嘉這推理能力,果然腦子好使就是不一樣,“哦,沒什么事,就是我室友不小心給我吃了酒心的,就有點麻煩,明天還要去輸液?!?/br>佩服歸佩服,他這么惦記著自己,心里還是熨帖的。說話間那邊維持會場秩序的工作人員開始催著入席了,安嘉只得先回去,臨了還不大放心地看著他,要他等會兒結束了再說。謝風點點頭,到后面找了個位置坐下,還沖回過頭看他的安嘉比了個“ok”,謝風細心地發現身邊好幾個女生都小聲地叫了聲“好帥啊?!?/br>頓時心里就美滋滋的。報告會結束了,兩個人相伴去逛校園,安嘉一身正裝,英俊逼人,走在校道上回頭率很高,謝風真是想找個偏僻的地方把這人藏起來,讓他停止散發魅力。“你脫離組織可以嗎?”一陣風吹來,謝風裹緊了大衣,雖說午后的陽光挺暖,但他還算是個病人,心理上就比平時脆弱了一點,“忘記帶圍巾了?!?/br>安嘉聞言二話不說就把圍巾解下來給他圍上,“我規定時間回去就行,你戴著,我不冷?!?/br>謝風看著那熟悉的格子,有點感慨,“這還是我送你的那條啊?!彪S著安嘉的動作他還看見了安嘉無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點酸了,“那小玩意兒你還戴著?!?/br>安嘉開口就是很平靜的語氣,像是在說一件別人的事,“關于你的東西我都沒丟,我們的日記,還有放小紙條的盒子,那些都是我們的回憶?!?/br>“我想這些東西我們兩個一定要有一個一直記著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幫你一直記著,等有一天我把這些都捧到你面前,給你看看我度過的這些日子?!?/br>“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來過?!?/br>謝風哽住了,他望著安嘉的眼睛,風又刮得大了一點,吹過森林,帶來海潮般的聲響,明晃晃的陽光眩暈地刺進他的眼里。而他的眼神依舊是溫柔的。星辰大海,莫過如此。作者有話要說:高調鳴謝猖哥地雷?。。。。。。。。。。。。。。。。?!完結遼!帶上番外我湊個五十二章吧15555551番外就比較隨緣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然后可能部分章節要修一修,捉捉蟲什么的,畢竟是第一部作品,要盡量做好!第51章番外林澤志還是個毛頭小子的時候有過一段情。他不怎么對別人提起,不過別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著,大大方方地調侃當年的自己,以及那個人。那個人是常鐘。常鐘是他中學時候的事,當時他也沒有什么反骨,甚至還有點嬌生慣養出來的嬌氣,更不是所謂的“社會人”,他想過自己是憑什么入了這位大爺的眼,想了很久都無果。后來才意識到這位爺看上的大概就是他這副涉世未深卻不自知、還張牙舞爪試圖證明自己的蠢樣。可能在他眼里很可愛?誰知道呢。他們在父輩的一次聚會上首次見面,林澤志很早就聽說過常鐘,什么年輕有為、后生可畏之類的字眼都是用來形容他的。可他們第一次見面,也沒有那么神,他不過是從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換盞,言辭恰到好處,不過分親熱顯得阿諛,也不過分冷漠讓人覺得被冷落;不過是一身剪裁得體的正裝穿在身上顯得肩寬腿長,一張臉輪廓分明格外惹眼;不過有什么東西,大概是氣質之類飄渺的玩意兒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個人跑到露臺上喝酒。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經記不清了,他只記得常鐘走到他面前的時候,他有種奇怪的感覺: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發清晰,周圍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處理,整個世界都為他靜了音。只有常鐘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鼻迩宄芈湓诙淅?,久久回響。林澤志覺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卻已經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鐘手里,“你不也喝了,還轉著圈喝?!?/br>常鐘接過他的酒杯,仰頭一飲而盡,當他低下頭與他平視時,眼神戲謔,“我不是小孩子?!?/br>林澤志抬眼看他,只見常鐘一雙眼睛一眨不地盯著他,他頓時一笑。那是個涼爽的夜晚,露臺上的夜來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膩人,可這花香平時明明清幽暗啞。常鐘不知道這是為什么,可能這露臺被施了什么魔法。感情也許就是個cao蛋的玩意兒,一杯酒,一個眼神,一個笑,一個醉人的夜晚,就是構成一見鐘情的全部因素。他們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