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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拉丁裔,幾乎沒有亞裔。 其一,美國的亞裔本來就少之又少。 其二,因為亞洲人的音色和歐美人的音色的確有些不同,聲帶構造普遍不如其他人種厚實,但這并不是亞裔唱歌不如歐美人的根本原因。 對于歐美歌手與亞洲歌手特別是東亞或者說華夏歌手來說,以流行音樂中最長使用的技巧轉音為例,兩者在使用上的差異并不是因為聲帶構造不同造成的,而是語言差異造成的。 華夏人說話講究字正腔圓,唱歌也是。而英語中含有大量的尾音(如-s-p-te)而單詞中比如the.through這些單詞的發音口型和習慣與漢語并不相同。 更別說英語中存在大量連音如I'm.we've等等,英語如果用像漢語那樣字正腔圓的讀法去念會特別奇怪。 加上英語音節較多,在唱英文歌時語速很快。拋開爵士樂不談,一首英文歌如果由華夏和歐美歌手一起演唱,就會造成觀眾覺得歐美歌手轉音特別牛逼,而華夏歌手相比之下就有些渣的原因。 這是語言習慣造成的,與先天條件無關,事實上如果是一個從小就在歐美地區長大的亞裔歌手或者華裔歌手,唱英文歌時感覺并不會與歐美歌手差多少。 但又因為膚色原因,這些會唱歌的亞裔是很難擁有出頭的機會的,除非你的演唱技巧和天賦足夠超越一大眾歐美歌手,否則沒有公司愿意捧一個亞裔,畢竟你在美國屬于少數族群,雖然大部分美國人口頭上說這種族平等,但實際上從每個人心里都信奉白人至上。 作為一個在美國長大的亞裔,如今又在好萊塢混飯吃的導演,程曉羽可謂是深有體會,大部分其他國家的人都因為電影、電視劇對美國有所誤解,加上美國最愛干的事情就是指責他國的人權問題,因此有大部分人認為美國就是勞苦大眾的天堂,是信奉公平的正義之國。 其實美國是個典型的雙標國家,比如作為他的資深盟友,至今還是君主獨裁統治的沙特是不會受到指責的。 而在美國內部,種族平等這種政治正確的執行情況非常奇怪。 一方面程曉羽能夠體會到看到哪怕你再有錢有勢,一旦說話不符合種族平等的政治正確,立刻就會招致鋪天蓋地的批判,甚至可能會產生極為沉重的經濟利益損失。 但另一方面,作為從小在美國長的亞裔,他也知道少數族裔的基本人身安全幾乎都沒有得到保障。 白人警察可以肆意逮捕甚至當街殺害黑人,卻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罰哪怕制裁。同樣的案件,犯罪者是黑人還是白人,對判決結果的影響也很大。 更可悲的是少數族裔的印第安人和亞裔,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的保護還遠遜于黑人和拉丁裔。甚至可以說,政治正確完全不保護印第安人,也很少保護亞裔。 無他,就是因為這兩個族群人數少,影響力小而已。 之所以亞裔很少出事,是因為亞裔一般都比較老實,在美國社會很少惹事,但即便是最勤勞隱忍的民族,卻還是得不到美國主流社會的認同,在美國幾乎沒有政治地位。 雖然在二十世紀末因為華裔和亞裔越來越團結,情況有所改善,可你看華裔還是只和華裔組成圈子,根本沒有白人接納華裔入白人圈子,除非通婚。 不管美國華裔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被美國主流社會所認可,只有像程曉羽這樣的精英才能被接納,但像他這樣有錢又有“才華”的還是出生在美國的華裔,又有幾個? 前不久因為他是華裔中的佼佼者,所以被邀請加入華裔精英組織“百人會”(itteeof100,C-100)。 會長吳楊華親自出面邀請了他,要說到“百人會”,在華裔中間可謂是鼎鼎大名,全球知名的大提琴家馬立有、大建筑學家貝律名、美籍華裔政治家美國駐華夏大使駱佳輝等都是百人會的成員。 而會長吳楊華更是加州歷史上首位亞裔和華裔法學院院長,曾被業內刊物評選為美國法律教育領域最有影響力的院長,這樣的頭面的人物親自邀請程曉羽入會,算是足夠給面子了吧。 但被程曉羽毫不留情的拒絕了,因為理念不同。 這些老一代華夏移民本質上是在致力于去華夏化,是在致力讓華夏人徹底融入美國社會,成為一個美國公民,這和程曉羽這一代以華夏血統為榮,甚至對自身的血統和膚色更有優越感的新一代華夏人完全背道而馳。 那些老一輩在八十九十年代華夏還不發達的時候,就拿著J-1學生簽證來美國刷盤子做二等公民的人,骨子里是瞧不起新一代華夏人的,他們對程曉羽這些買奢侈品、開豪華跑車、吃燕鮑翅的骨子里首先認為自己是龍的傳人的新一代華夏人,充滿了看鄉下來的暴發戶親戚這樣的優越感。 程曉羽對此的體會也相當深刻,因此在他剛剛在洛杉磯開始拍電影的時候,一些華文報紙也是沒有少嘲諷他這個紅三代的,對于這些程曉羽懶得計較,但如今他也算功成名就,就想讓他加入組織,沾一下他這個新進紅人的光。 對不起,沒門。 程曉羽拎的很清,華裔想要在美國博得政治地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畢竟華夏是美國最強大的對手,無論你怎么割裂,你的膚色就是你的標簽。 黑人、拉丁裔、印度裔甚至到處鬧事的穆斯林都可以有甜頭吃,是因為他們都是能被同化的,這些人撐死了對母國有點兒文化認同感就了不得了,卻很難留有太多國家歸屬感。 美國才是他們朝思暮想想要“從屬于”的國家。 華夏人的情況相比來說自然大不相同,特別是這些年,華夏已經有在21世紀跟美國分管世界的架勢。不少在美華夏人巴不得能華美兩國機會均沾呢,怎么可能只對美國死心塌地? 因此華夏人在美國的地位實在有些尷尬。 程曉羽花大力氣想要把夏紗沫捧上天后寶座的潛在意義,也是想替華裔打開通向主流社會的大門,不說像當年邁克·杰克遜兩次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起碼他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帶給華裔一個黃金時代。 一瞬間程曉羽因為周遭的議論聲,思緒飄的有些遠,確實,一個華夏人出現在以唱歌能力為主旨的選秀比賽上,是有些奇怪。 拋開膚色問題不說,美國音樂人瞧不起華夏音樂人也是有道理的,畢竟華夏流行音樂都是玩的霓虹玩剩下的,而霓虹更是玩的美國人三十年前的玩意。 畢竟流行音樂這個東西就是上世紀三十年代美國人創造的,它的誕生與進化都與美國歷史、文化息息相關,頂多再加上英國的一些影響。 發展到今天已經擁有了三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