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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慢點?!?/br> “不用,”她坐直了身體,揉著眼睛道,“你不用管我,就按正常速度走,我不困了?!?/br> 陳牧笑了笑,沒再堅持,掛擋開車離開。 ☆、第52章 與世沉浮 回到伏流鄉后,陳牧一邊等市局的消息,一邊同步跟進,查閱著袁進龍等人的資料,原本以為最差也能發現一鱗半爪,沒想到反反復復看了不下二十遍,還是寶山空回。 而除了這件棘手的事,余下的便是如之前的蕭寥,無盡無休的例行文物古跡巡查,以及其他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例如誰家的宅基地過了界,延伸到了古跡保護地,誰家的豬拱壞了保護植物,哪個村民在自家地里挖到了文物不上報,哪個老賴又在集市上以假亂真地兜售假文物等。 杜靚妮原本住進了瑨州市人民醫院,但傷勢恢復了還算好,一個星期后就出院了,陳牧幾乎每天都會抽時間出看她。 直到幾天前聽她說要延吉出差,他才沒再往市區跑。 忽然從追查毒龍的事件里抽離出來,陳牧渾身的不舒服,一清閑下來,便急忙托了巴希爾找人去了阿依莎家里,找她的父親替王韶峰提親。 也許是有宗親說情因素的存在,阿依莎的爹不像以前那么頑固了,讓出了多天來的第一步,首次讓王韶峰進了家門。 幾個人秉燭夜談了一晚上,最后阿依莎的爹提出和王韶峰約法三章。 一是希望他將來在伏流鄉定居,在云來縣本地發展,以后不再想著回蘭州老家,二是生活習慣,他要入鄉隨俗,盡可能的跟阿依莎保持一致。 三相對簡單些,也是王韶峰一直以來就在做的,那就是保證對阿依莎好,若是這三條意見能接受,就讓他們處朋友,等明年開春找個日子,把婚結了。 王韶峰一句廢話沒說,全部答應了下來。 “這跟入贅差不多,你真不打算跟家人說一聲?”陳牧和王韶峰從阿依莎家里出來,隱憂地問,“還是跟叔叔阿姨說一聲吧?!?/br> 這里對王韶峰來說,不僅有阿依莎,還有他的工作和使命,其實看似有兩條路選擇,實際哪里又有的選呢? 不過老家還有個meimei,可以幫忙照顧父母,這是他唯一可以欣慰的地方,而他,這輩子都只能虧欠兩位老人了。 王韶峰強笑了下,問陳牧:“老大,你想過離開這兒嗎?” 陳牧對王韶峰的問題始料未及,他想過離開這兒嗎?想過,剛來的時候幾乎夜夜失眠,恨不得天一亮就能接到市局的調令。 把那身刑警服還給他,能讓他官復原職,重新拿著槍沖在第一線,可以直面殘忍的場面,可以甄別人心的險惡,但那時候希望又最渺茫,而現在呢? 他早已熟悉了這里的一磚一瓦,熟悉這里的山山水水,至少最近的幾年,他已經很少或是沒有再想過這個問題了。 若不是那次在蓮花石窟給陸軍打電話時對方提起,他甚至都有些忘了,他曾是個優秀刑警,破過驚心動魄的大案子…… 這么想來,習慣真是個可怕又神奇的東西,潛移默化中讓你適應一件事,一個工作,一個人……直到對過往的一切漸漸模糊,不再特別想起。 何況,他的記憶本來就不好…… 陳牧沒能回答王韶峰,只是淡淡地說道:“走吧?!?/br> 王韶峰跟在他身后,幽憂地說道:“老大,你想過跟方小姐去大理嗎?” 以他的能力,出去找份維持生計的工作,倒也不是難事。 陳牧沒直接回答,只是反問他:“阿依莎跟這身警服,選哪個?” 王韶峰抓撓著頭,阿依莎對他很重要,但有沒有超過這份警服,這個問題他倒沒想過:“我不知道……” 陳牧邁著大步往前走,語氣依然如故:“我也一樣?!?/br> 不過至少還有兩三月的時間,他不用去面對這個問題,這么多年在伏流鄉,別的本事沒學到,倒學會一招處世哲學:得過且過。 而回來的這些天,方琛幾乎足不出戶,就待在自己小黑屋做七彩簪的軟化工作,修復工作求質不求量,其實想求也求不來,只能慢工出細活。 她忙了大半個月,只修好了綠色簪子的小邊頭部,這么算起來,四支簪子全修好,怎么也要一兩年時間了。 這工作她肯定是完成不了啦,只能盡量去多做一些,盡可能為下一任接班人減少負擔。 從早上九點到晚上十點,除了中間兩頓飯,她幾乎一刻沒歇,直到做了酸性測試,需要幾個小時后再換藥水時,她才從修復室走了出來。 而此時廚房里還放著一大份鍋包rou,那是趙平特意囑托老李做給方琛的夜宵加班餐,老李做好怕涼了,還在上面包了兩層毛巾。 又給方琛留了張小紙條:“趁熱吃,不要加熱,變軟后就不好吃了,吃不完放著,我明天來了處理”,然后才下班走人。 方琛揭開鍋包rou嘗了一塊,酸酸甜甜還有些脆嫩,很典型的當地小食做法。 趙平像父兄,總怕她冷著餓著,這個月剛入六月,溫度高了不少,已經可以穿單衣了,她來的時候拿的衣服不多,于是趙平特別提出讓阿依莎帶她去縣城買新衣服。 老李雖然跟她沒那么多話,但飲食上得了趙平真傳,經常開小炤給她,大家這么照顧她,有時會讓方琛百感交集,畢竟她向來一定會離開,這份熱忱她是一定會辜負了……她最近總覺得抱歉。 吃了幾片鍋包rou,方琛把剩下的包回原來的樣子,留下給趙平明天吃,然后抽時間去洗了衣服沖了澡,又看了一會兒書,正準備先躺一會兒,忽然接到了陳牧的信息。 “我去找你?” 這么多天了,陳牧還是第一次主動提到來找她。 那次在小旅館親近后,按說在各自心里,對方已經是戀人了吧?年輕男女干柴烈火,哪有不喜歡膩在一起的? 盡管陳牧已經過了這個年齡段,她也比大多數同齡女孩成熟,但再怎樣也不想和心里的他離得太遠。 她的要求也不高,只是想每天能見一面,一起散散步,哪怕是從他們辦公處到博物館這段路都行。 但他和她都太忙了,特別是他,工作剛緩下來還要忙王韶峰和杜靚妮的事,所以十幾分鐘的路似乎把他隔成了比異地戀還要遙遠的戀人,她有時半個月都見不到他的人,心里難免會有些失落。 她偶爾會同情杜靚妮,和陳牧談戀愛,確實是一項嚴肅的考驗,但她比杜靚妮好的一點是在與她是在寂寞中長大的孩子,很知道自娛自樂,所以這個問題就沒那么突出了。 但想他的心思卻是愈加濃厚了,有工作做著還好,工作停下的時候,一個小時能翻十來遍的手機,就是想看他有沒有和自己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