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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池總第1章青年今年22歲了,他父親終于同意他歸家。因為他在19歲那年,書也不讀了,吵著要和女人結婚。那女人青年的父親看不上,不管是家境還是樣貌。可是自己兒子就跟被鬼迷心竅一樣,說女人懷孕了,他要和她結婚。大概是沒想到一向乖順得兒子,會這么執拗,父親把青年趕出家門,以為逼青年一逼,他們就會分手。然而沒有,青年和女人結婚了,還生了個兒子。后來,是父親的合作的友人勸父親,便總算同意青年回來。那是一頓飯局,父親、友人,青年還有那個女人。那女人不愛說話,也不搭理父親,老父親雖然生氣,但還是要看孫子。孫子挺乖的,只是長得不像青年,也不像女人,但是很眼熟,父親一時間想不起來究竟像誰。友人端著酒,朝青年敬了一杯。青年誠惶誠恐地端起杯子,說叔叔好,手抖,還灑出來一些。父親看不上青年那小家子氣樣,正要發火,友人便握了握他的手,將他脾氣壓了下來。友人說:“都長這么大了,連孩子都有了,不錯?!?/br>他語氣很祥和。父親冷哼:“還不是讓人不省心?!?/br>這話說得倒不完全對,在19歲之前,他的兒子,向來乖順。當然,父親不知道的是,他乖順的兒子,除了十九歲就要結婚,十八歲的時候,還向他的友人。就是青年喊叔叔的人,張開了腿。飯桌上,青年垂著眼,一直照看兒子。也同樣感受到了,叔叔落在他身上,那專注深沉的視線。帶著點熱度和怒意。最為離經叛道的事,青年十八歲的時候,就做了。對比他大十五歲的男人,有了欲望。自己送上門被睡。他聽到叔叔說小時候抱過他,臉上不由泛起了紅暈。這人哪止小時候抱過他,在那棟別墅里,在他十八歲的時候,這男人在每一個地方都抱過他,還從來不帶套。說什么好久不見,在那次見以后,就沒見過了。明明三年前,他插著他,拍了許多照片。最愛他被弄完后,那地方合不上的模樣。他被睡了一年。十九歲,他清醒了,他離開叔叔。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結婚了。他不辭而別,只把鑰匙門卡留在別墅,便離開。第2章青年和叔叔相遇在青年十八歲生日那天,青年家還是挺有錢的,父親打算給他大辦生日宴。中午在人還沒來齊的時候,青年躺在后花園的躺椅上,臉上蓋著書,暖洋洋地曬太陽。然后他就聽到了有人喊他父親的名字,那人的聲音很低,像大提琴音,很好聽。然后青年就用食指抵著書本,稍稍往上一掀。剛開始太亮,他視線是朦朧的。只聽到衣服滑過樹枝的沙沙聲,再一會他就看清了。男人自一片朦朧中走出,似要走進他夢里。長得挺高,五官立體,不完全像亞洲人,倒是一頭發很黑,眼睛帶點深邃藍。叔叔挑開一截橫到他臉上花枝,眼神落到青年臉上,突然就笑了。叔叔說,你長大了好多。青年還在那一笑里沒有回過神,他把臉上的書拉了下來,仰著下巴:“你是誰?”叔叔走到他面前,替他擋了大片陽光:“你可以叫我叔叔,我是你父親的好友?!?/br>這人明顯比他父親年輕上不少,還是混血。可惜青年沒見過這個人,他心存疑,卻也知道,不是誰都能進他家后花園。青年太陽曬久了,一身懶骨。他非常自然地朝這位初次見面的叔叔伸出自己的手,讓人拉他一把。叔叔不僅拉了他的手,還紳士地半摟住了他的腰。他順著力道,靠近了叔叔的懷里。他聞到了些許,算得上性感的香水味,剛開始濃郁,然后漸漸散開,帶了點后勁,讓青年有些昏了頭。青年不太好意思地站直了身體,他不夠叔叔高,靠得近了,還要仰起臉:“爸爸不在這里,他這時候應該在書房?!?/br>叔叔沖他點頭,看向別墅的二樓,是要走開了。青年突然鬼迷心竅地,他聽見自己以一種奇怪的腔調說了句話:“叔叔有煙嗎,可以給我來一根吧?!?/br>他的聲音很綿軟,黏糊,聽起來幾乎像是撒嬌了。叔叔看了看他,喉嚨里發出了笑聲。然后從自己西裝口袋里,取出一盒香煙,不知什么牌子,青年也是第一次抽。他故作老練地將煙含進嘴里,垂下纖細的睫毛。青年的好友總說青年的睫毛很長,垂眸的樣子,又有幾分無辜,讓人很有破壞欲。當然,這位好友是個彎的。青年自己也是,但他沒有同別人出柜過,除了那位好友。他用舌頭撥了撥嘴里的香煙,緩緩抬起眼睫:“幫我點煙吧,叔叔?!?/br>然后他看到叔叔的喉結動了動,不一會,一個打火機湊到了煙下。火苗升起,帶了點油的味道,煙頭被燒紅了。青年緩緩地將自己人生中第一支煙,品進嘴里。他說:“叔叔,味道很不錯?!彼笩?。后來,他也知道了叔叔身上的香水味是什么,tomford煙葉香草。有很長一段時間,他身體內外,都是這股香味。第3章當晚宴會,來了許多人。青年乖巧地跟在父親身邊,一個個聽父親介紹。青年端著杯酒,穿著小禮服,被勒出窄窄腰身。父親終于帶他到在花園里認識的那個人身前時,青年已經喝得有點醉了。他兩頰有些紅,嘴唇也是紅的,只有一雙眼,比先前更亮更濕,漂亮得過份了。叔叔像不認識他,好比那點煙交情不存在一樣,像個陌生人一般,聽著父親的介紹。然后將他的名字,在那雙好看的唇里,細細磨了一陣,再說出來。青年聽著他的名字,被這個人這樣念出來,身體一下就更燙了。他眼神閃躲,在父親面前,他一向乖巧,進退有度。而現在,不知怎么地,平時的機靈,都被青年忘之腦后,渾身上下,都因為自己的名字在別人嘴里過一遍,而軟了。叔叔叫他黎欽,然后說好名字。父親見自己兒子不吭聲,只一昧埋著頭,不由道:“秦肅,這我兒子,你之前還抱過他騎大馬呢?!?/br>叔叔挑眉,將神情有些閃躲的青年看在眼里:“是啊,當時還那么小?!?/br>青年終于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