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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算是招呼,然后淡聲問道:“你剛才說,你的工作內容就是呆在值班亭內,全天盯著山谷車道對么?”“對?!?/br>“輪班制?”“對,我跟另一位同事,兩班倒?!?/br>顧晏:“具體換班時間?”“一般是一個人早上來,值班到傍晚,然后另一個人從傍晚到早上。具體時間其實并不固定,要考慮到很多情況,畢竟那里經常下雨,還時常會有地震?!?/br>“那么案發當天你的值班時間是?”“下午2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那天預報晚點會有雨,我提前到了?!笨藙谡f。“值班期間,旁邊會有其他人么?”“沒有,就我一個人?!?/br>“你那天的值班時間很長,中途有因為疲勞睡著過么?”顧晏問。馬修·克勞幾乎是立刻否認:“沒有!”“夜里也不睡?”馬修·克勞又一次即刻否認:“沒有,我沒有睡覺?!?/br>顧晏靜靜看了他片刻,然后收回目光。“9月19號,到現在已經3個多月了,你能確保那天的記憶完整而清晰么?”他換了個話題,繼續問道:“有沒有可能記錯日子,記錯具體時間?或者跟前后的某一天混淆?”馬修·克勞嗤笑了一聲,挑起了眉。那雙總是沒有精神的腫泡眼居然顯出了一股咄咄逼人的味道:“律師先生,你對翡翠山谷的情況可能有點誤解。那里一年也沒多少人經過,兩只手就能數過來!”他語氣有些嗆人,又有些嘲諷:“試問你每天盯著千篇一律的東西,隔三五十天見一個活人,還有可能記岔日子嗎?要是隔了三五年忘了也就算了。這才幾個月,我怎么可能記不住呢?還是你認為我的記憶能力有嚴重問題,轉頭就忘?”顧晏被嗆了這么一段,沒有表現出什么情緒,只是點了點頭表示了解。他依然鎮定自若,垂眸翻了一頁資料,然后平靜地問著下一個問題:“前一位證人戈洛先生,包括你剛才的發言都有提到,案發當天下了雨是么?”“對?!瘪R修·克勞回答說。“我也查過當天的天氣記錄,記錄上顯示那天有兩場雨?”顧晏問。馬修略微愣了一瞬,但很快回答道:“傍晚一場,四點左右就開始下了,一直下到晚上,那輛車離開之后沒多久就停了,大概9點20左右?半夜又下了一場?!?/br>“雨勢很大?”“非常大,風也很大,斜著吹,值班亭的窗玻璃被打了整整五個小時,我都擔心它會被打壞?!睘榱吮憩F自己確實記得很清楚,他多描述了幾句。顧晏終于從資料中抬起眼:“那么我有一個問題?!?/br>“什么?”“你之前異常篤定地說,案發當天目擊的那輛車是白色的銀豹,甚至型號精準到了GTX3。請告訴我,你是怎么在車輛疾馳而過的幾秒鐘內,透過暴雨看清型號的?”馬修·克勞愣了片刻,而后提高了嗓門:“我的職責就是看路!我工作了將近60年,60年來天天盯著路過的車,老實說已經不需要靠眼睛看了!只要聽著引擎的聲音,結合大致的輪廓,我閉著眼也能知道是什么型號的車,我的經驗足夠做到這一點?!?/br>顧晏聽完不置可否。他只是丟開手里那頁資料,看著馬修·克勞,說:“那你可能需要再解釋一下?!?/br>“解釋什么?”克勞幾乎被他問急了。顧晏調出正在同步更新的庭審記錄,展示在全息屏上,往上拉了幾行,劃出其中一句話,“三分鐘前,你剛說過,我對翡翠山谷的情況可能有些誤解。那里一年也沒多少人經過,兩只手都能數過來,隔三五十天見一次活人。依照這個頻率,恕我直言,在座大多數人見過的車都比你工作60年見過的多?!?/br>“請問,你經驗豐富在哪里?”作者有話要說: 還沒懟完~看我能不能在犯困前再來一更吧,不過別等,不保證。第207章搖頭翁案(六)馬修·克勞的臉頓時漲得通紅,他嘴唇蠕動了兩下,似乎想辯解幾句,但最終一個字都沒能憋出來。沒辦法,這時候辯解什么都有種無力感,很難再硬氣回來。在他啞口無言的時候,控方律師岡特再次站了出來,“容我替克勞先生解釋一句,經驗的形成講究太多東西了,除了積累的資歷,也跟天賦有關?!?/br>當然,他這話不是真的說給顧晏聽的,而是說給陪審團。為了不讓那群人被顧晏的話帶走,集體倒戈。岡特律師壓住了音調,不急不緩的沉穩聲線在說服人的時候效果最好:“我想不論是法官大人,還是陪審團的諸位,包括在座的所有聽審者可能都有過這樣的體驗,有些人在某個領域就是別具天賦。也許克勞先生天生就對車很敏感,又剛好做了這樣的工作。誠如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所說,他見過的車不如我們之中的一部分人多,但他或許就是能夠通過引擎聲音和輪廓,判斷出經過的是什么車呢?”岡特又把目光轉向顧晏,說:“至少……我們不能斬釘截鐵地否認這種事,你認為呢顧律師?”顧晏看了他一眼,沒有要揪住這一點不放的意思,而是頗有風度地點了點頭,“確實如此?!?/br>岡特可能沒想到他這么好說話,愣了片刻挑起了眉。而愣在證人席上的馬修·克勞也rou眼可見地松了口氣,脹滿臉的血色慢慢退了下去。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間,他對這位辯護律師甚至是感激的,感激對方沒讓他太過難堪。而這一幕,同樣被所有聽審者收入眼底。一級律師席位區,憋了半天沒說話的帕爾文再次對燕綏之耳語:“很厲害嘛,這個點到即止的心態,太容易博得好感了,會顯得非常紳士?!?/br>燕綏之依然支著下巴,聞言笑了一下:“什么叫顯得?”“好,本質就很紳士?!迸翣栁膰K了一聲,“不愧是你的學生,這么年輕,行事風格卻很會拿捏那個度?!?/br>在燕綏之所堅持的理念里,法庭上的對抗并不是真正意味上的仇敵。你可以揭露任何破綻,指出任何瑕疵,可以讓人啞口無言,滿堂寂靜。但永遠不要在沒有充分證據的前提下,給原告、給證人乃至給對方律師釘上罪名。就像當初天琴星喬治·曼森的案子里,那位沒日沒夜給被告人陳章錄口供的警員。在當時的問詢環境下,燕綏之只需要再多加一句,就能給對方釘上“刑訊逼供”的帽子,但他沒有。因為你其實很難確認,那些做錯事說錯話的人,是不是真的懷揣那么深的惡性。可以攻擊證據,但不要肆意攻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