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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頭,深深的望了一眼依在門邊上的,他的小伙兒。幾天不見,鄭哲都想他了,他去了躺省城,見了很多漂亮的女人,其中還有張春明那個在舞廳唱歌的小馬子,每一個鄭哲都在心里跟顧小紅做了對比,要么皮膚不如他細,要么眼毛不如他長,總之顧小紅就是最漂亮的,養在他的家里,誰也看不見,他的美只屬于自己,他的賢惠也只屬于自己。想到這里鄭哲越發得意,因為心情好,便破天荒的跟顧銘開了口,他把車把上掛著的一小包東西扔給顧銘:“給你帶的,拆開看看?!?/br>顧銘一貓腰接住了鄭哲扔過來的東西。那玩意捧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重量,顧銘轉身跑回屋,火急火燎的拆開包裝,他很希望是一把折疊刀或者手槍什么的,可拆到最后他只看見一堆花花綠綠的俄羅斯巧克力和奶糖。顧銘心里很失望,可還是抬起臉朝鄭哲笑了一下,跟他說了聲謝謝。鄭哲給他笑的心花怒放,看他這么有禮貌就更高興了,他歡歡喜喜的洗了頭,把自己收拾的干凈利索,等都弄好了,顧銘也端著做好的飯從廚房進了屋。兩人坐在板凳上,圍著一個霧氣蒸騰的桌子開始吃午飯。因為鄭哲沒說回來,所以菜比較少,只有一盤香腸塊炒土豆丁,外加一大碗無油蒸蛋,這對于一個東北人而言是個非常奇怪的搭配,鄭哲吃了十幾年的燉菜,跟顧銘住這些日子幾乎把這輩子的炒菜都吃了,炒白菜也就算了,土豆這么適合燉的食物他也炒,更甚者連挺好個豬rou燉粉條都能讓他做成粉條炒rou,回頭還得罵鄭哲買來的粉條太難炒,說他兩句吧,這人還不樂意,那眼神簡直想活刮了鄭哲,這也就是他,換別人鄭哲早揍他了。不過現在鄭哲已經沒什么想揍他的念頭了,反而是越看越順眼,就像現在,鄭哲有一筷子沒一筷子的夾,眼睛一直盯著顧銘,看他專心的地頭猛吃,眼睫濃長,鼻子也挺直秀氣。正看的賞心悅目,結果顧銘吃的急,燙著了,粉舌尖兒卷出來一塊嚼過的香腸,黏黏糊糊的吐在桌面上,后來覺得浪費又給吃了。鄭哲失望的放下筷子:“你能不能別這么惡心?”顧銘低頭繼續吃飯:“我怎么惡心了?”“吃東西慢點吃,又沒人跟你搶,這要出門在別人面前你還這么個吃法,多膈應人,也就我不嫌棄你,別人能不煩么?這算是禮貌常識吧?你家里沒教過你么?”看顧銘不搭理他又來了一句:“再說了,你長這么斯文……你怎么跟個糙老爺們一樣那么不講究?”顧銘抬頭看他一眼:“你挺大個糙老爺們怎么跟個娘們一樣事兒逼?”鄭哲看他不但舉止粗俗,現在還學會了罵人,一顆心氣的突突直跳,飯也吃不下,干脆放下了筷子。“……你什么意思?”“我什么意思你聽不明白么?”“我說的都是為你好,我發現你這孩子為什么這么不服管呢?”“這也算個事兒?你有什么好管的?”“不服管你就滾出去,我養你還他媽受你氣?!?/br>“我年前不是跟你提了我要出去賺錢么?不是你死活不讓么?你現在又來嫌我?”“我不是嫌我養你,我他媽一點也不嫌!我是嫌你不服管!”“你有病?!?/br>“……你再說一句?”“說完了?!?/br>“滾你媽的?!?/br>“不滾?!?/br>“滾!”“行,你可別后悔?!?/br>“……你他媽威脅我?你太陰損了吧?”“不是你讓我滾的么?”“……你明明知道我那是氣話!”“有病?!?/br>“你再說一句?”“說完了?!?/br>……他倆你一句我一句的對罵,越發來勁,鄭哲氣的臉紅脖子粗,顧銘臉上倒是很正常,他一邊吃飯一邊平靜的罵鄭哲,眼神兒尖刀一樣在鄭哲臉上劃來劃去。倆人吵了足足五分鐘,最后又是因為詞窮了,才雙雙熄火。鄭哲發現他跟顧小紅之間的關系總是非常奇妙,很難一直好好的,每次剛要好的如膠似漆,總有點雞毛蒜皮的事讓倆人重新相互仇視。但鄭哲轉眼又一想,人無完人,明珠染塵也是明珠,顧小紅再頑劣也是美人,他只要長的好就行了,這就不影響鄭哲拼勁力氣養他,也不影響鄭哲一廂情愿的‘欣賞’他。第11章鄭哲自從跟了張春明,才算真正的明白為什么這么多人選擇了混。以前他一直以為混是為了名氣,用拳頭證明一個男人的最原始的強大,可現在他發現,很多人混是為了賺錢,而他的強大也已經淪為了為別人掘財的工具。張春明根本不是王達吹那種低級混混,王達吹憑借武力直接跟人要錢,張春明不一樣,他要的都是‘生錢’的東西。現在很多國企都在改制,之前的集體共有財產改成股份承包制,市場較前些年活泛了不少,張春明開了很多家旅店,靠著自己的黑勢力強占了最好的地盤,錢越賺越多,可張春明對此毫不滿足,他甚至看上了交通這塊肥rou,因為道路就是一個城市的動脈,是運輸錢財的直接來源,正好趕上客運站開始搞路線承包,所以他蠢蠢欲動,打算把所有本市到省城的客車都買下來,獨霸這一條線。但有這種想法的不僅僅是他一個人,南街的李四也抱著同樣的想法,兩幫人打了小半年,鬧的動靜之大,牽扯了半個市的混混都不著消停。在這場混戰中,張春明算是勝算比較大的,他手底下養著好幾個重刑犯,都是蹲過十幾年大牢的老家伙,有些人甚至四十多歲,他們最好的青春年華都在監獄里種葡萄,做家具,出來之后沒工作沒老婆,有的只是一把年紀,像這樣的人張春明都給斂到自己麾下,好吃好喝的供著他們,那些人感激的無以為報,他們有的只是一條命,所以各個都是抄起刀子就敢殺人的主兒。鄭哲卻跟他們完全相反,他非常惜命,就像是最狡猾的老流氓,同樣是捅人,別人一刀就刺在要害上,他扎七八下也只是皮rou傷,而且動作迅捷,從不拖泥帶水。時間長了,鄭哲漸漸的有了一點名氣,大家都知道張春明手底下有個鄭老六,這個小年輕很有手段,不但有張春明罩著他,都傳他還有六個兇神惡煞的哥們,就是之前算計王達吹把他腿打斷那幫人,而這個老六前一陣子又在張春明跟李四的惡斗中一刀輪在李四的嘴唇上,當場就把李四砍成了三瓣嘴,血流了一大襟,生生把李四廢成李兔子。鄭哲的確是把李四砍成了三瓣嘴,不過他的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