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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型團隊’,主打的宣傳語就是專輯里所有歌都是她們自己作曲自己填詞……”說到這里,總經理意味深長的看了眼凌熙:“話不用我說的太明白吧?……看在你也算公司老人的份上,版稅咱們可以再商量?!?/br>果然,這世上根本沒有餡餅。☆、第四十章發紅包凌熙想都沒想就直接拒絕了這個令他惡心至極的提議。總經理根本沒料到凌熙會拒絕這么一個好差事。在他看來,凌熙已經沒有可能更進一步的可能,公司甚至連新的經紀人都沒有給他配,而他未來兩年還有經紀合約的束縛,他除了認命給公司寫歌以外,根本沒什么其他出路。是,他最近幾個月在微博上是漲了不少粉絲,還接拍了電視劇里的小角色,但他畢竟是歌手,如果公司硬壓著他不給他出專輯,停了對他的一切支持,他還能怎么蹦跶?“你可要想好了,公司一分錢版稅不抽?!笨偨浝碓阱X上著重說道:“現在外面哪個公司能對作詞作曲的這么好?你以前也給別人寫過歌,寫歌的版稅根據合約是要給公司一部分錢的?,F在公司給了你這么優渥的條件,你以前又不是沒給別人當過槍手,現在裝什么清高?”“這不一樣?!绷栉鯎u頭。他以前確實迫于生計給其他“創作型”歌手當過槍手,但那往往是一錘子買賣,偶爾為之。他一直為自己的創作能力自豪,只在特別窘迫的時候才接槍手工作,接之前還要做半天心里建設——自己寫的歌最后卻要署上別人的名,拿“買斷稿費”的感覺和賣兒子沒有兩樣。可現在公司的意思是讓他長期當麻將牌樂隊的槍手,源源不斷的為她們寫歌,任何一個有自尊有自信的作曲家都無法接受。連署名權都要剝奪,那他拿再多的錢又有什么用?凌熙說:“我可以看在公司這十一年的栽培面上,在她們實在寫不出歌時,給她們當一兩次槍手救場。但你讓我為她們量身寫一張專輯,甚至未來還要寫兩張三張無數張,卻都不讓我署名的話,那恕我無法接受?!?/br>總經理臉色漆黑:“凌熙,我實話跟你說,你出道這么久了,連一張大賣的專輯都沒有,商業價值很低。讓你署名的專輯根本沒有爆點,還不如我從音樂學院里找個校草,把他包裝一下再讓他寫歌受到的關注度高……公司能給你開這么高的待遇,已經是非常尊重你了?!?/br>“你們管打壓旗下歌手,逼他們當槍手叫尊重?那我現在端過來一盤屎讓你吃,是不是可以叫做給你們的謝禮?”“你別給臉不要臉……”總經理直接把威脅擺在明面上:“你的經紀約還在公司,我給你一天時間,你回去想想清楚再回復我吧!當不當槍手,決定權在你手里;但你以后還有沒有通告可以上,決定權在我手里!”凌熙喝完了杯里最后一滴水,離開前輕蔑的看了他一眼:“下回威脅人,麻煩你拿更有力的籌碼來?!鼻?,說的好像他最近幾個月有通告可以上一樣。總經理被他氣到要中風。其實相比于用言語打壓對方,凌熙更想直接把水杯砸到對方臉上。只是他絕對不能動手,若是動手就成了他理虧,他必須瀟灑離開,用高昂的下巴對抗總經理低劣的安排。只是再怎么告訴自己“不能動手”,但在走出辦公室時,凌熙還是沒忍住重重的撞上了門,門框與門板相合時發出巨大的噪音,掛在墻上的相框叮叮當當的砸下,嚇了總經理一跳。凌熙心中不痛快,可他臉上卻不能顯出一點,公司里那么多雙眼睛盯著,他不能讓他們通過自己的表情窺探出任何信息。他埋頭走出公司,出門后迅速打了輛車往家的方向開。等到了車上他才覺得放心,他伸出汗津津的手從兜里掏出手機,屏幕上,代表著錄音的光點一明一滅,而錄音時間長達30分鐘。揚天傳媒的總經理看輕了凌熙,覺得這個沒有任何發展前景的小藝人就是他手中的傀儡,可供他cao控,他絕對想不到這次凌熙是有備而來,在踏進公司前,就打開了手機的錄音功能。這段長約半小時的錄音內容非常清晰,沖突點主要集中在最后五分鐘里,前面的虛以委蛇沒什么價值。他稍加剪輯,把后面五分鐘的錄音摘出來,第一時間發送給了吳友鵬。在公事上,他最信任最依賴的人永遠是他的(前)經紀人。五分鐘后,聽完錄音的吳友鵬撥通了他的電話。凌熙還沒來得及說一聲喂,吳友鵬一連串的臟話彪了出來。“那傻逼是不是三個月沒拉屎把所有屎都憋回腦袋里了?這種垃圾決定他都說得出口?還讓你當槍手?給我一把手槍我先當槍手斃了他!我開槍絕對不沖他頭上開,怕把他腦殼打爛了崩出屎來!”每次把吳哥逼急,他的人身攻擊水平都讓凌熙大開眼界。凌熙光是聽他形容都覺得惡心:“我原先以為公司一直沒給我安排經紀人,說不定會隨便提拔一個剛工作半年的助理給我當經紀人。沒想到他連做表面功夫的想法都沒有,直接讓我當槍手,看樣子想在最后兩年里把我榨干?!彼車烂C的說:“你要知道,這世上除了安瑞楓以外,沒人能把我榨干?!?/br>“……”吳友鵬這次連說excuseme的力氣都沒了。吳友鵬把話題從凌熙的性生活硬拽回錄音上:“我剛開始帶組合的時候,公司跟我說給‘方向組合’定的路線是創作型團隊,但是我看這一個月除了聲樂課就是舞蹈課,根本沒上過一節填詞創作類課程,還以為是時間不到……沒想到居然把念頭打到你身上了!”凌熙笑:“我就猜到吳哥你肯定不清楚公司的安排,要是你比我提早知道了,總經理的人頭早就變成豬頭了?!?/br>倆人經過討論,一致決定現在還不到提出解約的時候,現在僅靠這個錄音做證據還不夠,最好還能有其他的證據,證明在簽約揚天期間,公司并沒有給他應有的待遇,甚至屢屢在推廣方式上出錯,這樣才能給他打官司增加籌碼。只是現在凌熙和總經理鬧的這么僵,很不方便在公司里走動,所以收集證據的事情全都落到吳友鵬身上。提及此,凌熙有些愧疚:“對不起吳哥,明明現在有了可以讓你充分展現才能的藝人組合任你栽培,卻讓你為了我的事情鋌而走險。萬一被公司知道了,你好不容易得來的工作機會就沒了……”“這算什么?”吳友鵬道:“一邊是我養了十年的賴皮狗,一邊是我剛接手一個月的丑小鴨……就算那幾只丑小鴨真的可以變成白天鵝帶我一飛沖天,我還是更舍不得自己養了這么久的傻狗啊?!?/br>……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