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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簡文案:又名,小狼狗確實害人。外表痞帥/sao話很多(劃掉)/內心深沉太平洋/身份神秘/青年大叔路爵×外表冷漠/炫酷無敵/面癱萌/荷爾蒙支配大腦/年下小狼狗路天路爵的簽名一天一換:第一天:“總有一天我會有貓的?!?/br>第二天:“我靠,撿了一只,跟狼一起長大的崽兒。當成貓養嘻嘻嘻?!?/br>第三天:“你他媽好好穿衣服會死啊?!?/br>第四天:“驚了!一米八幾的少年竟然還在尿床?!?/br>第五天:“我瘋了?!?/br>第六天:“不要試圖萌混過關,萌不是你拆家的理由?!?/br>……第N天:“走開!你他媽……”第N1天:“防火防盜防年下。吸狼有風險,養狼需謹慎。QAQ”路爵的朋友圈:“我方已經全面淪陷,用實踐證實了,小狼狗確實害人?!?/br>路天評論:呵。——眾生丑惡,唯有你干凈清澈。眾生皆苦,唯有你甜到憂傷。前期養狼日常,后期緝毒冒險。內容標簽:強強年下情有獨鐘甜文搜索關鍵字:主角:路爵┃配角:┃其它:第1章“我挺好的,就是有點兒想死?!甭肪裟弥犕?,長腿抵著墻,隨意的靠在公共電話亭旁說,“狼口逃生,真他媽刺激?!?/br>說完他看了身邊的少年一眼,人正半蹲在地上扒拉著地上的土,牛仔褲腳挽起,露出骨感白皙的腳踝。感覺到有人在看他,他抬起頭警覺的瞪了路爵一眼,兩只毛茸茸的耳朵,從黑發中支棱起來。路爵抬起手在他臉前晃了晃,手腕上還印著個很明顯的牙印兒,挑釁道:“你他媽再咬……我靠,你還真敢啊?!?/br>一口下去又見血了,這崽子還真挺牙尖嘴利。“小野狼剛剛又咬了我一口?!甭肪魧χ娫捳f,“對,牙特尖,那我哪能知道,不知道什么品種。哎,你說人跟狼不是有生/殖隔離么,那他這是怎么回事兒?”這崽兒的耳朵可不是cospy,他親手摸過,那上頭可還帶著溫度,假不了。人怎么會長出一雙狼耳朵?況且他牙齒還那么鋒利,就跟狗差不多。“啊,對。我親眼看見的,那母狼把他當兒子似的親?!甭肪粝蜻h處眺望了一眼,荒郊野嶺的,除了這個便利超市,還有旁邊的加油站,方圓十里都荒無人煙。“不說了,我這兩塊錢的話費馬上就沒了。等見面再跟你說,快過來接我吧。我在大沖山加油站這兒,車沒油了?!甭肪舻皖^看了眼地上趴著的少年,心下一動,“別忘了帶幾盒rou罐頭,嗯?!?/br>掛完電話,路爵從背后拎著少年的衣領,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車,手一揚摔上了車門道:“老實待著?!?/br>看著這少年坐在車里,透過玻璃窗用凜冽的目光盯著自己,路爵脊背一陣發冷。非得這么兇么,好歹咱們也一起患難與共過。雖然只有兩天。回憶起這幾天的經歷,路爵還感覺就跟做夢似的。*路爵喜歡戶外活動,一個星期前跟人組團到大沖山野營。那伙子人特不要臉,個個身邊都帶著家眷,一群人里就只有路爵這一個單身狗。大家本來說好要半夜一起去看星星,他們卻全跑去打野/戰了。路爵一氣,撂下他們自己走了。結果沒想到,第二天山里就起了大霧,到傍晚的時候,他的太陽能充電寶就已經沒電了。徹底跟這幫子同伴失去了聯系。而且最關鍵的是他吉普車里沒有多少油了,胡亂開出去找路,就只有死路一條。于是路爵只好坐在帳篷前,乖乖等著天變晴了,那樣小伙伴們就能找到他,憑借腦電波,或者心電感應。但是,很明顯那幾個貨的腦電波全用來談戀愛了,讓路爵等了兩天都沒一點兒消息。而且,天氣也越來越差,甚至在夜里下起了雨。路爵躺在帳篷里,聽雨點拍打著樹葉啪啪啪啪啪的響,心里就跟被狗啃過似的憂傷。等下完雨,路爵拿著探照燈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斃強點兒。身上帶的干糧吃得差不多了,總是壓縮餅干脫水蔬菜的吃,吃得他嘴里發苦,再不回家,他能直接瘋了。軍用靴踩在淋過雨的樹葉上,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響動,在寂靜的山谷里格外的明顯。大沖山的地形極其復雜,尤其是在這山脈腹地。走了半個小時,周圍的景物全都一個樣,路爵看到地上自己剛剛踩上去的腳印,兜兜轉轉,他又回到了原地。路爵皺了皺眉毛,感覺有點兒頹廢,衣服上甩得全是泥點子也懶得換了,回到帳篷就躺下了。原本他是打算睡覺的,但卻被一陣奇怪的叫聲給吸引了注意力。遠處傳來幾聲凄厲的狼嗥,在大霧彌漫的早上,顯得莫名有些詭異。他早就聽說,大沖山有挺多野狼,哪兒哪兒好像還有個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但是沒想到這狼會在早上出現。而且,聽聲音還是一匹獨狼。狼是群體性動物,基本上不會單獨出來行動,經常由七匹組成一個小團隊。頭狼作為團隊里的核心,指揮著大家合作捕獵。一旦團隊中有狼落單,很可能就是被頭狼給拋棄了。聽這快要奄奄一息的叫聲,應該是被餓了很久。路爵正奇怪著,結果沒多久就看到這匹狼的真面目。餓狼一看年齡就已經不小了,毛發干枯沒有光澤,原本灰黑色的皮毛現在微微有些焦黃。它的脖子上長著一圈銀色的毛發,環繞著它高昂的頭顱,離遠了,看上去就像是戴著一條潔白的圍巾。他中午找路時出了趟門,返回的途中餓狼尾隨了他一路,欲望直勾勾的寫在它森綠色的眼睛里,但是卻始終跟路爵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每當路爵回頭,它都會往后連連退步,等路爵回過頭時再次悄悄的靠近。進行著慢熱的拉鋸戰。野外生存的經驗告訴路爵,狡猾的狼一般不會見到人類就直接撲上去撕咬攻擊,因為人會反抗,有獵.槍,是他們最大的天敵。它們一般會默默的跟在人們身后,找尋到他們的住所,然后等夜晚人們酣睡,放下戒備之時,再狠狠地撲上去,用尖銳的利齒一口咬斷他們的脖頸。從發現這匹餓狼后,路爵就提起了十二分的戒備,晚上沒睡帳篷,坐在吉普車車廂里,把門給關嚴實了,腳底下踩著把防身用的獵.槍,心想,再敢來的話,老子一槍爆頭。沒成想這狼表現十分怪異,每次都是在他帳篷前轉悠,躲在石頭后面偷偷觀察他的活動,卻遲遲不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