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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有什么好的?你看你模樣也不差,怎么會心甘情愿躺在男人身下呢……baba”被質疑了總攻地位的宋煜面不改色,從容地聽沈冰長篇大論地對他循循善誘,看她說得實在口干舌燥還好心地端給她一杯綠茶,沈冰也不客氣,還以為是自己的說教起了作用。直到沈冰說完,宋煜才慢悠悠地飲了口咖啡:“我想沈小姐有些地方弄錯了,江聿之才是下面那個?!?/br>“你胡說!”沈冰驚駭地睜大眼,聿之是多么要強的一個人,怎么會甘心被一個男人壓在身下呢!“不管你信不信,事實就是那樣,沈小姐應該知道兩個月前江聿之那場鬧劇似的婚禮吧,婚禮上他被一個男人帶走了……”“你是說,那個男人……就是你?!”沈冰的高分貝再次讓不少人側目,連宋煜也皺了皺眉,不過她管不了那么多了,這個消息帶給她的沖擊實在太大,盡管她再如何不愿相信,但現在她認真觀察宋煜的臉,發現他果然是那天婚禮上那個的男人!“不你胡說……江聿之怎么可能屈于一個男人身下???”沈冰有些失控地喊出。然而宋煜只說了一句話就讓她徹底崩潰——“因為他愛我?!笨刹皇菃?,否則哪個男人能容忍別的男人騎在他身上?“所以你今天是……”沈冰的目光有些渙散。“是的,我希望你能離開他。其實你也清楚除了你他還有多少情人吧?你愿意一輩子都只做一個見不得光的地下情人么?你最好想清楚,你還年輕,如果你愿意離開他,那么這一百萬就是你的了?!?/br>說完,宋煜結了賬起身離去,像是篤定了沈冰會做出怎樣的選擇。沈冰看著桌子上的支票,難過得眼淚都砸到手背上,但,宋煜沒有說錯。最終,她收下了那張支票。“拆散主角后宮完成度2/7.”機械合成音在宋煜耳邊響起,宋煜面無表情地將杯子里的紅酒一飲而盡。耽擱了太久,是時候結束一切了。第12章番外離宋煜離開這個世界也有三年了,可江聿之至今都還記得那日慘淡的黃昏。那時的他為了找回在宋煜那兒被毀得一點不剩的男性尊嚴,隨便在酒吧里找了個女人搭訕。那個女人長什么樣子,叫什么名字,至今江聿之統統都不記得了,記憶中他與那個女人聊得很投機,或者是他太急于發泄,當晚他就帶著那個女人去開fang。但生活往往是比話本子還要精彩的,江聿之萬萬沒想到酒吧里會突然出現一個直奔他而來的武裝暴徒,而更沒想到的是原本不該出現的宋煜卻出現在他面前,替他擋下了那突如其來的一刀。“宋煜!你為什么……!”江聿之知道,他能這么及時的出現,一定早就在這附近了,那么他肯定也看見自己和別的女人搭訕甚至要去開房了,可是他為什么還能毫不猶豫地替自己擋刀?“因為我啊…咳…對你——”最后的話宋煜沒能說出來,在江聿之幾乎帶著淚光的眼神里,他慢慢闔上雙眼,原本想去撫摸江聿之面容的手也突兀地頓在空氣中,然后頹然地垂下了手。宋煜的身體沒有任何生命征兆了,他的手涼得江聿之幾乎打了個冷戰。但他沒有放開宋煜的手,將之貼在自己的面頰上,閉著眼痛苦地一聲聲喚著,似乎只有這樣,那個緊閉著雙眼看起來像是睡著了的男人才會再次醒來。但是,宋煜永遠也不可能醒來了。怎么回事呢?其實也不過是他昏迷的那刻耳邊傳來主神的機械音:“拆散主角后宮任務完成?!?/br>是的,在宋煜的設計下,為救江聿之而“獻身”的舉動深深打動了江聿之,讓他立刻喜歡上了宋煜。而隨著宋煜的死亡,這份喜歡將會上升成愛。既然愛了,就注定江聿之這輩子也無法逃脫名為宋煜的魔障了,用情至深的江聿之怎么還可能去找其他女人呢?那所謂的后宮也自然不復存在了。宋煜為了達成今日的一切也算是煞費苦心了。于是當主神機械地提問他是立刻離開還是停留72小時的時候,宋煜立刻就選擇了離開。還留下來干什么?一切都始于宋煜的算計,如今這樣的結局算得上完美落幕了。于是江聿之不知道,就連他懷里抱的,也只是剩下的軀殼了。宋煜成了江聿之的夢。直到宋煜離開后他才發現,他們相識了近五年,二人之間卻未曾有過一張合照。三年來他只能不斷用夢境和回憶麻痹自己,可夢里無一不是他與宋煜綿的場景,每當夢見高chao時宋煜看他那漆黑而又專注的眼神,他就會從夢中驚醒,自己的xia身濕得一塌糊涂,身體也會變得格外渴求那個人的chu碰。可是那個人,已經不在了。但即使這樣,江聿之也無法克制自己夢見他,就像吸du的人明知有害,卻仍然控制不住自己,就像江聿之對宋煜瘋狂的思念,無法停止,宋煜就是他染上的du癮。江聿之不斷回想起宋煜對他的溫柔,對他說過的甜言蜜語,甚至有一次午夜夢回,他想起了他們二人最初相遇時的場景,不由淚如雨下。那時的江聿之還只是N市晨間新聞報的一名小記者,因為是新人,報社里所謂的前輩把所有的臟活累活都推給他做,不讓他跟著跑新聞,但江聿之都選擇了忍氣吞聲,一次報社有需要記者去甘肅大山給當地貧苦人民做專訪的任務,所有人都不愿意去,暗地里給江聿之下絆子讓他去了甘肅。但剛到甘肅大山的江聿之,在過一架破破爛爛的吊橋時,一腳踩空后墜入了橋下迅猛奔騰的江河中。于是,江聿之就是從這里重生的。但他重生后人已經在甘肅了,不過這一次江聿之不會再選擇忍氣吞聲、自怨自艾了,他出色地完成了主編的任務,不說是真正的出頭,但好歹也得到了主編的器重。而他真正得到的出頭之日,與宋煜有關。那時是凌晨兩點,江聿之在被窩里睡得正香,身為交通局執法大隊一名執法人員的表弟給江聿之打來了電話,口氣神神秘秘地:“表哥,你快來XX東路,這里剛剛發生了一場車禍!”江聿之睡得迷迷糊糊,還沒反應過來:“哦……跟我有什么關系?”“哥你……!”表弟恨鐵不成鋼,語氣一轉突然壓低了聲音,“哥,你知道肇事者是誰嗎?是宋煜!”江聿之一下激動起來,舌頭都有些打卷:“哪、哪個宋煜?”“我們市還有幾個宋煜?當然是副市長的寶貝兒子,宋煜??!”表弟又草草囑咐他幾句,“你快來啊,隊長正看著我呢,我掛了??!”江聿之掛了電話,提著設備趕往事故現場。現場的公路上堵滿了救護車、警車,場面混亂自然不用多說,江聿之找了半天,終于在肇事車輛旁邊找到了一臉茫然、抱著自己膝蓋頹然地坐